民數記 19:1-22

  • 紅母牛和使人潔淨的水1-22

19  耶和華摩西亞倫說:  「耶和華吩咐的法律有以下的規定:『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叫他們牽一頭健全的紅母牛給你,是沒有缺陷+而且從沒有負過軛的。  你們要把牛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要把牛牽到營外,牛要在他面前宰殺。  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手指頭蘸牛血,一連七次把血灑在會幕前+  母牛要在他眼前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燒掉+  祭司要把雪松木、牛膝草+、胭紅色線扔進焚燒牛的火中。  祭司要洗淨衣服,用水洗澡,然後才可以進營;祭司會不潔直到日落。  「『負責燒牛的人也要用水洗淨衣服,用水洗澡,而且不潔直到日落。  「『要有一個潔淨的人收集母牛的灰+,放在營外一個潔淨的地方。要為以色列民眾把這些灰保存下來,用來做使人潔淨的水+。這是贖罪祭。 10  收集母牛灰的人要洗淨衣服,他會不潔直到日落。 「『以下是以色列人和他們那裡的外族居民的長久律例+ 11  誰碰過人的屍體,就一連七天不潔+ 12  第三天他要用那些水*除去自己的不潔,到第七天他就恢復潔淨。但如果第三天他沒有這樣做,到第七天他就不能恢復潔淨。 13  誰碰過人的屍體,卻不除去自己的不潔,就是玷污了耶和華的聖幕+。這樣的人一定要被處死*+。因為使人潔淨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還是不潔,而且會一直不潔。 14  「『如果帳篷裡有人死了,就要遵守以下的法律:進入帳篷的,或本來在帳篷裡的,一連七天都會不潔。 15  沒有蓋好*的器皿,都是不潔的+ 16  誰在戶外碰過被刀劍殺死的人,或是自然死亡的人*,或是死人的骸骨,或是墳地,就會一連七天不潔+ 17  要為不潔的人取贖罪祭燒成的灰,放一些在器皿裡,然後取一些活水倒進去。 18  一個潔淨的人+要拿牛膝草+蘸那些水,把水灑在那個帳篷上、其中的所有器皿上、帳篷裡的人身上,也灑在碰過被殺的人、自然死亡的人*、骸骨或墳地的人身上。 19  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的人要把水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到第七天就會使他潔淨無罪了+。到時,他要洗淨衣服,用水洗澡,到日落就會潔淨。 20  「『不潔的人不使自己潔淨,就要被處死*+,因為他玷污了耶和華的神聖場所。使人潔淨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還是不潔的。 21  「『以下是為民眾定下的長久律例:這種使人潔淨的水+,負責灑的人要洗淨衣服,碰過這種水的人都會不潔直到日落。 22  不潔的人碰過的東西,都會不潔。誰碰過這些東西,都會不潔直到日落+。』」

腳注

那些水,直譯「它」。
又譯「從以色列中被剪除」。
又譯「綁上蓋子」。
又譯「或是屍體」。
又譯「屍體」。
又譯「從會眾中被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