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28:1-31
28 耶和華對摩西說:
2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對他們說:『你們要留心,一定要把祭物,就是我的食物獻給我。必須在指定的時候+,用火把祭物獻給我,發出可喜*的香氣。』
3 「你要告訴他們:『你們要用火向耶和華獻以下的祭物:每天兩隻一歲而且健全的公綿羊羔,做常獻的全燒祭+,
4 一隻在早晨獻,一隻在黃昏*+獻。
5 還要拿十分之一伊法*的上等麵粉,摻上四分之一欣*搗出來的油,作為穀祭一起獻上+。
6 這種常獻的全燒祭+是在西奈山規定的,是用火獻給耶和華的祭物,發出可喜*的香氣。
7 每獻一隻公綿羊羔,要拿四分之一欣的酒做澆祭一起獻上+。要在聖幕把酒倒出來,獻給耶和華做澆祭。
8 黃昏*獻的另一隻公綿羊羔,也像早晨獻的一樣,要拿同樣的穀祭和澆祭一起獻上。這是用火獻上的祭物,發出讓耶和華喜悅*的香氣+。
9 「『在安息日+,要獻兩隻一歲而且健全的公綿羊羔,還要拿十分之二伊法*摻油的上等麵粉做穀祭,連同澆祭一起獻上。
10 這是安息日的全燒祭。每個安息日,除了常獻的全燒祭和一起獻的澆祭,還要獻這些祭物+。
11 「『每月的第一天,要拿兩頭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而且健全的公綿羊羔,獻給耶和華做全燒祭+。
12 每獻一頭公牛,要拿十分之三伊法*的上等麵粉,摻上油作為穀祭+,一起獻上;獻那隻公綿羊+,要拿十分之二伊法*的上等麵粉,摻上油作為穀祭,一起獻上;
13 每獻一隻公綿羊羔,要拿十分之一伊法*的上等麵粉,摻上油作為穀祭,一起獻上。這是全燒祭,發出可喜*的香氣+,是用火獻給耶和華的祭物。
14 每獻一頭公牛,要拿二分之一欣*的酒作為澆祭一起獻上+;獻那隻公綿羊,要拿三分之一欣*的酒一起獻上+;每獻一隻公綿羊羔,要拿四分之一欣*的酒一起獻上+。這是每月的全燒祭。全年每個月都要獻這樣的祭。
15 除了常獻的全燒祭和一起獻的澆祭,還要拿一隻山羊羔獻給耶和華做贖罪祭。
16 「『一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17 當月十五日起是節期。要吃無酵餅七天+。
18 第一天要舉行神聖的大會,不可從事任何勞動。
19 要把兩頭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的公綿羊羔用火獻給耶和華做全燒祭。你們的祭牲必須是健全的+。
20 每獻一頭公牛,要拿十分之三伊法*的上等麵粉,摻上油作為穀祭+,一起獻上;獻那隻公綿羊,要拿十分之二伊法*摻油的上等麵粉一起獻上;
21 獻那七隻公綿羊羔,每隻要拿十分之一伊法*摻油的上等麵粉一起獻上。
22 還要獻一隻山羊做贖罪祭,為你們贖罪。
23 除了早晨獻的全燒祭,就是常獻的全燒祭,還要獻這些祭物。
24 一連七天,每天都要這樣獻上祭物作為食物。這是用火獻上的祭物,發出讓耶和華喜悅*的香氣。除了常獻的全燒祭和一起獻的澆祭,還要獻這些祭物。
25 第七天要舉行神聖的大會+,不可從事任何勞動+。
26 「『七七節+,獻最早收成的那一天+,用新穀做穀祭獻給耶和華的時候+,要舉行神聖的大會。你們不可從事任何勞動+。
27 要把兩頭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一歲的公綿羊羔獻做全燒祭,發出讓耶和華喜悅*的香氣+。
28 每獻一頭公牛,要拿十分之三伊法*的上等麵粉,摻上油作為穀祭,一起獻上;獻那隻公綿羊,要拿十分之二伊法*摻油的上等麵粉一起獻上;
29 獻那七隻公綿羊羔,每隻要拿十分之一伊法*摻油的上等麵粉一起獻上。
30 還要獻一隻山羊羔為你們贖罪+。
31 除了常獻的全燒祭和一起獻的穀祭,還要獻這些祭物。你們的祭牲必須是健全的+,連同澆祭一起獻上。』」
腳注
^ 又譯「舒適」或「息怒」,直譯「安寧」。
^ 直譯「兩個黃昏之間」。看來指日落和天黑之間的一段時間。
^ 相當於2.2升。
^ 相當於0.92升。
^ 又譯「舒適」或「息怒」,直譯「安寧」。
^ 又譯「舒適」或「息怒」,直譯「安寧」。
^ 直譯「兩個黃昏之間」。看來指日落和天黑之間的一段時間。
^ 相當於4.4升。
^ 相當於6.6升。
^ 相當於4.4升。
^ 相當於2.2升。
^ 又譯「舒適」或「息怒」,直譯「安寧」。
^ 相當於0.92升。
^ 相當於1.22升。
^ 相當於1.84升。
^ 相當於6.6升。
^ 相當於4.4升。
^ 相當於2.2升。
^ 又譯「舒適」或「息怒」,直譯「安寧」。
^ 又譯「舒適」或「息怒」,直譯「安寧」。
^ 相當於6.6升。
^ 相當於4.4升。
^ 相當於2.2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