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0:1-20

  • 跟戰爭有關的規定1-20

    • 免役的安排5-9

20  「你出去跟敵人交戰,就算看見對方的馬匹、戰車、軍兵都比你多,也不要怕他們,因為把你從埃及帶出來的耶和華你的上帝與你同在+  你們上陣以前,祭司要去對人民說話+  他要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啊,你們要聽!你們快要上陣跟敵人作戰了。不要膽怯,不要害怕,不要驚慌,也不要因為他們而顫抖,  因為耶和華你們的上帝要跟你們一起出戰,為你們殺敵,拯救你們+。』  「長官也要告訴軍兵:『誰蓋了新房子還沒有住進去,他就可以回家,免得他一旦陣亡,房子就由別人去住。  誰栽種了葡萄園還沒有開始享用,他就可以回家,免得他一旦陣亡,就由別人去享用。  誰訂了婚還沒有迎娶未婚妻,他就可以回家+,免得他一旦陣亡,就由別人去娶她。』  長官也要告訴軍兵:『誰懼怕膽怯+,就應該回家,免得他使弟兄們像他一樣失去勇氣*+。』  這些長官說完了以後,就要委任將領統率軍兵。 10  「你來到一座城,在進攻之前,要先向城裡的人提出議和的條件+ 11  如果對方接受你的條件,打開城門,城裡的人就都要為你服勞役,臣服於你+ 12  如果對方不肯跟你講和,要跟你開戰,你就要圍攻那座城。 13  你的上帝耶和華一定會把城交在你手裡,你要用刀劍殺盡城內的男丁。 14  但你可以把婦女、小孩、家畜和城裡的所有財物都奪去+。敵人所有寶貴的東西,你都可以拿走作為戰利品,那是耶和華你的上帝賜給你的+ 15  「那些離你很遠的城,也就是不屬於以下鄰近國族的城,你都要這樣處理。 16  鄰近國族的城是耶和華你上帝賜給你的產業,你不可讓城裡任何一個人*活下來+ 17  你要按照耶和華你上帝的吩咐,徹底消滅赫提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 18  免得他們把敬奉他們神明的可憎習俗傳給你們,讓你們跟從,使你們犯罪,冒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19  「如果你圍攻一座城,圍攻了許多天,要佔領這座城,你不可砍掉當地的樹木。你可以吃樹上的果子,卻不可把樹砍掉+。難道你要攻擊樹木,像攻擊人一樣嗎? 20  只有那些你知道不可以作食物的樹木,你才可以砍掉。你可以把樹砍下來,用來築壘圍攻跟你交戰的城,直到攻下。」

腳注

又譯「膽戰心驚」。
又譯「任何會呼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