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3:1-31
3 那麼,猶太人有什麼優勢呢?割禮又有什麼益處呢?
2 從各方面看都很多。最重要的一點是,上帝把自己的聖言託付給了他們+。
3 儘管有些人沒有信心,又有什麼關係呢?難道他們沒有信心,上帝就不再值得信賴嗎?
4 當然不是!就算人人都說謊+,上帝還是真實可靠的+。願人都看出這一點。正如聖經上寫著:「你發言時顯出正義,你被指控時能夠勝訴+。」
5 但是,假如我們的不正義反而能顯揚上帝的正義,我們該說什麼呢?難道上帝降下憤怒,有什麼不公正嗎?(我是照一般人的想法說話。)
6 當然沒有!如果上帝不公正,又怎能審判世界呢?+
7 可是,假如我說謊更能反映出上帝是說真話的,讓他更有榮耀,為什麼我還要被判為罪人呢?
8 為什麼不乾脆說,「我們做壞事吧,這樣就會有好事發生了」呢?有人竟然聲稱我們說過這樣的話。這種人理應被定罪+。
9 那麼,我們有什麼優勢嗎?當然沒有!剛才我們指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希臘人*,全都被罪支配+。
10 聖經上寫著:「沒有人是正義的,連一個也沒有+。
11 沒有人洞悉事理,沒有人尋求上帝。
12 所有人都偏離正路,全都變得無用。沒有仁慈待人的,連一個也沒有+。」
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墓穴,他們用舌頭說欺詐的話+。」「他們的嘴裡好像有蛇的毒液+。」
14 「他們滿口都是詛咒和惡毒的話+。」
15 「他們腳步飛快,要去殺人流血+。」
16 「他們所做的,總是造成破壞和痛苦;
17 他們不認識和睦之道+。」
18 「他們毫不畏懼上帝+。」
19 我們知道,摩西法典上的一切,都是對受法典約束的人說的,這樣就能堵住所有人的口,全世界的人也都該受上帝懲罰了+。
20 法典讓人認清了什麼是罪+。所以,沒有人能靠著遵守法典的行為在上帝面前稱為正義的人*+。
21 可是,現在上帝的正義不靠法律就顯示出來了+,這一點有法典和先知書作證+。
22 凡是有信心的人,就是對耶穌基督有信心的,無論背景怎樣,都可以在上帝眼中成為正義的人+。
23 人人都有罪*+,不能完全反映上帝的榮耀。
24 人憑基督耶穌的贖價獲得釋放+,靠上帝的分外恩典稱為正義的人*+,這是上帝無償給人的恩賜*+。
25 上帝安排耶穌成為求恩*的祭牲+,造福對耶穌的血有信心的人+。上帝這樣做,是要表明自己的正義,因為以往他一直寬容人,赦免了人所犯的罪。
26 上帝這樣做,也是要在這個時代表明自己的正義+,這樣,儘管他把相信耶穌的人稱為正義的人*,自己還是正義的+。
27 既然這樣,人有什麼可以誇耀的呢?其實沒有。這是根據哪一套法律說的呢?是根據講求行為的法律嗎?+不是的,是根據講求信心的法律。
28 因為我們認定,人能稱為正義的人*,憑的是信心,而不是遵守法律的行為+。
29 難道上帝只是猶太人的上帝嗎?+他不也是列國的人的上帝嗎?+是的,他也是列國的人的上帝+。
30 上帝只有一位+。他把受了割禮的人稱為義人*+,是根據他們的信心;他把沒有受割禮的人稱為義人+,也是根據他們的信心。
31 那麼,我們有信心就廢掉了法律嗎?當然不是!相反,我們是支持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