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4:1-25

  • 亞伯拉罕因信心而稱為正義的人1-12

    • 亞伯拉罕是有信心的人的父親11

  • 因信心而得到上帝的承諾13-25

4  既然這樣,關於我們血統上的祖先亞伯拉罕得到了什麼,我們該怎麼說呢?  如果亞伯拉罕是由於行為而被稱為正義的人*,他就有理由誇耀了。但在上帝面前,他不能誇耀。  聖經怎麼說呢?「亞伯拉罕信從耶和華*,就被算作正義的人了+。」  工人的工錢不算分外恩典,那是他應得的*  可是,人如果不是依靠行為,而是信從上帝,就能因信心而被算作正義的人。把曾經藐視上帝的人稱為義人*的,正是上帝+  大衛也說,誰不依靠行為而被上帝算作正義的人,誰就有福*了。他說:  「不法的行為得到赦免、罪過得蒙遮蓋*的人,多麼有福!  不被耶和華*算作有罪的人多麼有福!+  那麼,只有受了割禮*的人才能有這種福分嗎?還是說,沒有受割禮的人也能有這種福分呢?+我們說:「亞伯拉罕有信心,就被算作正義的人了+。」 10  那麼,他是在什麼情況下算作義人的呢?是受了割禮,還是沒有受割禮呢?不是受了割禮,而是還沒有受割禮。 11  他接受的割禮是一種象徵+,就像印記*一樣,確認他還沒有受割禮時,就已經憑著信心而成為正義的人。這樣,凡是沒有受割禮而懷具信心的人,亞伯拉罕就成了他們的父親+,讓他們可以被算作正義的人。 12  此外,他也是受了割禮的人的父親。他不但是接受割禮的人的父親,也是那些效法他的信心行事的人的父親。我們的祖先*亞伯拉罕還沒有受割禮,就已經有這種信心了+ 13  上帝承諾把世界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代作為產業+亞伯拉罕得到這個承諾,不是憑著遵守法典,而是憑著因信心而有的正義+ 14  如果遵守法典才能承受產業,信心就沒有用處,承諾也就作廢了。 15  其實法典帶來上帝的憤怒+。沒有法律,也就談不上犯法+ 16  由此可見,亞伯拉罕得到承諾,是因為有信心,也是憑著分外恩典+。所以,亞伯拉罕的後代都一定會看到這個承諾實現+,不但那些遵守法典的人會看到,連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人也會看到。亞伯拉罕是我們所有人的父親+ 17  (聖經上寫著:「我已經立你做多國之父+。」)這個承諾在上帝面前是確定的,亞伯拉罕也對上帝有信心,因為上帝能使死的活過來,他的話也顯示還沒有實現的就好像已經實現了* 18  亞伯拉罕本來應該沒有希望了,卻仍然根據希望,相信自己會成為多國之父,因為上帝對他說過:「你的後代將來也會這麼多+。」 19  雖然他想到自己的身體像死了一樣(畢竟是快一百歲的人了+),撒拉也已經不可能生育*,但他的信心還是沒有減弱+ 20  由於上帝的承諾,他沒有因不信而動搖,反而憑著信心充滿力量,把榮耀歸於上帝, 21  完全相信上帝的一切承諾都能實現+ 22  所以,他「被算作正義的人」了+ 23  「被算作正義的人」這句話,其實不是只為他寫的+ 24  既然我們也會被算作正義的人,這句話也是為我們寫的,因為我們相信上帝,深信他已經使我們的主耶穌死而復生了+ 25  耶穌被交去處死,是為了我們的罪過+;他被復活,是為了讓我們能稱為正義的人*+

腳注

又譯「稱義」。見詞語解釋:「稱義」。
又譯「他該討的債」。
又譯「稱義」。
又譯「快樂」。
又譯「寬恕」。
詞語解釋:「割禮」。
又譯「保證」。
直譯「父親」。
也可譯作「他也能使無變有」。
直譯「撒拉的子宮已經死了」。
又譯「稱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