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6:1-23
6 這樣,我們要說的是什麼呢?我們應該繼續犯罪,讓分外恩典增多嗎?
2 當然不應該!我們既然在罪的事上死了*+,又怎能在罪的事上繼續活著?*+
3 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受浸與基督耶穌聯合的人+,全都受浸歸入他的死亡嗎?+
4 所以,我們受浸歸入他的死亡,就與他同葬+。這樣,正如基督憑著父親榮耀的大能死而復生,我們也就該過新的生活了+。
5 我們既然像基督那樣死去而跟他聯合+,也一定會像基督那樣復活而跟他聯合+。
6 我們知道,我們的舊品格已經跟他一起釘在木柱上+,使我們這有罪的身體不能再控制我們+,我們就不再是罪的奴隸+。
7 因為人死了就獲得釋放,脫離罪了*。
8 此外我們相信,我們與基督同死,也會與他同活。
9 我們知道,基督既然死而復生+,就不會再死+。死亡不再是他的主人了。
10 他死是為了除罪而死,只一次就永遠成事+,他活是為上帝而活。
11 在罪的事上,你們也要把自己當作死了一樣。不過,你們要靠著基督耶穌,為上帝而活+。
12 所以,不要讓罪繼續像君王一樣轄制你們必死的身體+,使你們服從身體的慾望。
13 你們也不要再把身體獻給罪,作為不義的武器。身為死而復生的人,你們要把自己獻給上帝,把身體獻給上帝作為正義的武器+。
14 不可讓罪做你們的主人,因為你們不是在摩西法典之下+,而是在分外恩典之下+。
15 這是說,我們不在摩西法典之下而在分外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嗎?+當然不是!
16 你們獻身為奴,服從誰,就是誰的奴隸+。你們要麼是罪的奴隸+,結果死亡+,要麼是上帝的奴隸,服從他,結果成為正義的人。這一點難道你們不知道嗎?
17 感謝上帝,你們雖然曾經是罪的奴隸,後來卻已衷心服從傳給你們的那套教義。
18 你們既然獲得釋放擺脫了罪+,就成為正義的奴隸了+。
19 由於你們是有罪而軟弱的人*,我就用一般人的措辭說話。你們從前把身體獻給不潔不法的事做奴隸,耽於不法的行為,現在也要照樣把身體獻給正義的事做奴隸,過聖潔的生活+。
20 你們以前是罪的奴隸,不受正義約束,彷彿是自由的。
21 那麼,你們當時的行為有什麼結果呢?不過是讓你們現在感到羞恥的事。這些事的結局就是死亡+。
22 可是,你們獲得釋放擺脫了罪,成為上帝的奴隸,得到的成果就是聖潔的生活+,結局就是永遠的生命+。
23 罪給人的報酬*是死亡+,但上帝通過我們的主基督耶穌+給人的恩賜*,卻是永遠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