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6:1-23

  • 受浸與基督聯合,過新的生活1-11

  • 不要讓罪轄制你們的身體12-14

  • 不再做罪的奴隸,要做上帝的奴隸15-23

    • 罪給人的報酬是死亡,上帝給人的恩賜是永生23

6  這樣,我們要說的是什麼呢?我們應該繼續犯罪,讓分外恩典增多嗎?  當然不應該!我們既然在罪的事上死了*+,又怎能在罪的事上繼續活著?*+  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受浸與基督耶穌聯合的人+,全都受浸歸入他的死亡嗎?+  所以,我們受浸歸入他的死亡,就與他同葬+。這樣,正如基督憑著父親榮耀的大能死而復生,我們也就該過新的生活了+  我們既然像基督那樣死去而跟他聯合+,也一定會像基督那樣復活而跟他聯合+  我們知道,我們的舊品格已經跟他一起釘在木柱上+,使我們這有罪的身體不能再控制我們+,我們就不再是罪的奴隸+  因為人死了就獲得釋放,脫離罪了*  此外我們相信,我們與基督同死,也會與他同活。  我們知道,基督既然死而復生+,就不會再死+。死亡不再是他的主人了。 10  他死是為了除罪而死,只一次就永遠成事+,他活是為上帝而活。 11  在罪的事上,你們也要把自己當作死了一樣。不過,你們要靠著基督耶穌,為上帝而活+ 12  所以,不要讓罪繼續像君王一樣轄制你們必死的身體+,使你們服從身體的慾望。 13  你們也不要再把身體獻給罪,作為不義的武器。身為死而復生的人,你們要把自己獻給上帝,把身體獻給上帝作為正義的武器+ 14  不可讓罪做你們的主人,因為你們不是在摩西法典之下+,而是在分外恩典之下+ 15  這是說,我們不在摩西法典之下而在分外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嗎?+當然不是! 16  你們獻身為奴,服從誰,就是誰的奴隸+。你們要麼是罪的奴隸+,結果死亡+,要麼是上帝的奴隸,服從他,結果成為正義的人。這一點難道你們不知道嗎? 17  感謝上帝,你們雖然曾經是罪的奴隸,後來卻已衷心服從傳給你們的那套教義。 18  你們既然獲得釋放擺脫了罪+,就成為正義的奴隸了+ 19  由於你們是有罪而軟弱的人*,我就用一般人的措辭說話。你們從前把身體獻給不潔不法的事做奴隸,耽於不法的行為,現在也要照樣把身體獻給正義的事做奴隸,過聖潔的生活+ 20  你們以前是罪的奴隸,不受正義約束,彷彿是自由的。 21  那麼,你們當時的行為有什麼結果呢?不過是讓你們現在感到羞恥的事。這些事的結局就是死亡+ 22  可是,你們獲得釋放擺脫了罪,成為上帝的奴隸,得到的成果就是聖潔的生活+,結局就是永遠的生命+ 23  罪給人的報酬*是死亡+,但上帝通過我們的主基督耶穌+給人的恩賜*,卻是永遠的生命+

腳注

又譯「又怎能繼續犯罪」。
又譯「我們既然不再被罪控制」。
又譯「因為人死了就不再有罪責了」。
直譯「你們肉體的軟弱」。
又譯「工資」。
又譯「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