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15:1-21

  • 耶和華不會改變他的判決1-9

  • 耶利米訴說不滿10

  • 耶和華的回應11-14

  • 耶利米的禱告15-18

    • 把上帝的話當食物吃下後感到快樂16

  • 耶和華加強耶利米的力量19-21

15  耶和華對我說:「就算有摩西撒母耳站在我面前求情+,我也不會向這族人開恩。把他們從我面前趕出去,讓他們走!  要是他們問你:『我們可以去哪裡呢?』你就告訴他們:『耶和華說: 「會死於惡疾的,就死於惡疾! 會死於刀劍的,就死於刀劍!+ 會死於饑荒的,就死於饑荒! 會被人擄走的,就被人擄走!+」』  「耶和華宣告:『我要降四種災禍*+打擊他們。他們要被刀劍殺死、被野狗拖走、被天上的鳥啄食、被地上的野獸吞吃+  由於希西家的兒子猶大瑪拿西耶路撒冷的所作所為+,我要使地上的萬國看見他們的下場就感到驚恐+   耶路撒冷啊,還有誰會憐憫你,還有誰會同情你,停下來向你問好呢?』   耶和華宣告:『你離棄了我+你一直背對著我,不理會我*+ 我要出手打擊你,毀滅你+ 我曾一再憐憫你們*現在已經厭倦了。   我要把他們揚起來吹散,就像人在境內各城門口揚穀一樣。 我要使他們痛失兒女+ 我要毀滅我的子民,因為他們不肯改過,不肯回頭+   我要使他們的寡婦比海沙更多。 我要在正午帶毀滅的人來攻擊母親和她們的兒子。 我要使他們驚慌失措,恐懼不安。   那個生了七個孩子的女人虛弱無力,氣喘吁吁。 在她看來,太陽在白天也不發光,讓她感到羞愧難堪。』 『我要使他們少數剩下的人都死在敵人的刀劍下。』 這是耶和華宣告的+。」 10  母親啊,我有禍了,因為你生了我這個跟全國相鬥相爭的人+ 我沒有借什麼給人,也沒有向人借什麼,可是人人都詛咒我。 11  耶和華說:「我一定幫助你,使你得到福分。 災禍苦難來臨的時候,我一定為你向敵人說情。 12  有誰能砸碎來自北方的鐵,有誰能砸碎銅呢? 13  我要把你的財產寶物交出來,任人搶奪+不是為了利益,而是因為你們在全國各地犯下的罪。 14  我要把這些財物交給你的敵人,運到一個你不認識的地方+因為我滿腔怒火,這火要在你們身上燃燒+。」 15  耶和華啊,你了解我的處境,求你眷顧我,不要忘記我,求你懲罰迫害我的人+不要遲遲不向他們發怒,不要讓我滅亡* 你知道我是為了你才承受這些侮辱的+ 16  天軍的統帥耶和華啊,你的話一傳給我,我就當食物吃了+ 你的話使我心裡歡喜快樂,因為我被稱為你名下的人。 17  我沒有跟尋歡作樂的人坐在一起歡笑+ 為了遵守你的指示,我總是獨自坐著,你使我滿腔義憤*+ 18  為什麼我的痛苦永無休止,我的創傷無法醫治呢? 這創傷一直不能痊癒。 難道你要像靠不住的水源那樣欺騙我嗎? 19  所以耶和華說: 「如果你糾正自己的態度,我就會再次恩待你,讓你站在我面前。 如果你能分清什麼是寶貴的,什麼是無用的,我就讓你代我發言* 他們要決定是否站在你這一邊,你卻不用附和他們。」 20  「我已經使你成了堅固的銅牆,可以對抗這族人+ 他們一定會攻擊你,卻不能勝過你*+因為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搭救你。」 這是耶和華宣告的。 21  「我要把你從惡人的手裡救出來,從暴徒的魔掌中救贖出來。」

腳注

也可譯作「四種判決」,直譯「四個家族」。
也可譯作「你一直向後走」。
又譯「改變主意」。
直譯「不要把我帶走」。
又譯「我心裡充滿了你譴責的信息」。
又譯「你就會成為我的口」。
又譯「打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