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紋身,聖經怎麼說?

關於紋身,聖經怎麼說?

聖經的答案

 關於紋身(刺青),聖經只提過一次。利未記19:28說:「不可紋身。」這個命令是上帝頒布給古代以色列人的,讓他們有別於當日周圍的民族,這些民族喜歡在自己的皮膚上刺上他們的神的名字或標記。(申命記14:2)雖然基督徒並沒有義務遵守上帝給以色列人的法律,但跟紋身有關的這條法律,其中所含的原則很值得基督徒認真想想。

基督徒可以紋身嗎?

 關於紋身,以下經文是你可以想想的:

  •   聖經說:「女子應該……端莊。」(提摩太前書2:9)這個原則對男人也適用。我們應該尊重別人的感覺,避免讓別人的注意力集中在我們身上。

  •   紋身的人有的是要標明自己是怎樣的人,有的是要表示自己很獨立,還有的是要表示他們是自己身體的主人。可是,聖經鼓勵基督徒「要把身體像祭牲一樣獻上,是活的,是聖潔的,是上帝接納的。這樣,你們就是用理智敬奉上帝」。(羅馬書12:1)要理智地想想你為什麼想要紋身。是因為要趕上潮流嗎?還是因為想標明自己屬於某一群人?要記住,你的感覺也許會改變,但你的紋身卻有可能是永久的。要細想一下自己想要紋身的原因,這有助於你作出正確的決定。(箴言4:7

  •   「勤奮的人計劃周詳,必定成功;做事倉促魯莽的人,都必貧窮。」(箴言21:5)很多人紋身只是一時衝動而已,但這卻可以帶來長遠的後遺症,影響到自己的人際關係和就業機會。想要除掉紋身不但費用昂貴,而且也很痛苦。研究表明,很多紋了身的人事後都感到很後悔,你只要看看除掉紋身的行業生意這麼好就可以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