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不知道?
在古代,真的有人会在别人的田里撒下毒麦的种子吗?
耶稣在马太福音13:24-26说:“天上的王国好比一个人把好种子撒在田里。众人睡觉的时候,他的仇敌来了,在小麦当中另外撒下毒麦的种子,就走了。到长叶结实的时候,毒麦也显出来。”有些人怀疑,是否真的有人像比喻说的,会把毒麦的种子撒在别人的田里。但是从古罗马的法律著作可以看出,当时真的发生过这样的事。
有本圣经词典说:“古罗马的法律规定,如果有人为了报复别人,故意把毒麦的种子撒在对方的田里……是一种罪行。既然需要有这条法律,可见这种事在当时确实发生过。”法律学者阿拉斯特尔·科尔解释,公元533年罗马皇帝查士丁尼颁布了《学说汇纂》,其中摘录了历代(约公元100-250年间)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及法律问题。《学说汇纂》提到,法学家乌尔比安引用2世纪的塞尔苏斯谈过的案例:有人在别人的田里撒下毒麦的种子,结果毁掉了田里的作物。《学说汇纂》规定,犯罪的人需要为自己所做的事付出代价,赔偿田主或佃农的损失。
这种恶劣的行径曾发生在古罗马帝国,可见耶稣在比喻里提到的情况在当时真的发生过。
在1世纪,罗马人给犹地亚的犹太宗教领袖多大的自由?
当时,犹地亚由罗马帝国所指派的总督管理,他也有权指挥军队。总督最关心的是为罗马帝国征收税金,并维持社会秩序和安宁。罗马人通常让行省的领袖处理日常的行政事务,不会过问。要是行省里发生非法活动,或是有人引起骚乱,罗马人才会派人平定不法的活动或是将闹事的人绳之以法。
公议会是犹太人的最高法庭,也是当时讨论犹太律法的机构。另外,犹地亚各地也有许多下级法庭,大部分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很可能都是由这些法庭处理,罗马统治者不会干预这类案件。不过,犹太法庭并没有权处死罪犯,只能由罗马政府执行。但圣经记载了一个例外,就是公议会的成员审讯了司提反后,让众人用石头打死他。(使徒行传6:8-15;7:54-60)
犹太公议会看来有相当大的执法权,不过学者埃米尔·许雷尔说:“公议会最大的限制就是,罗马官员有权随时插手处理案件。罗马人就曾因为觉得会有叛乱发生,而马上采取行动。”其中一个例子是,将军克劳狄·吕西亚派士兵拘捕身为罗马公民的使徒保罗。(使徒行传23: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