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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班课文19

以爱心和公正战胜恶人恶事

以爱心和公正战胜恶人恶事

你是不喜欢邪恶的上帝,恶人从来不能与你同住。——诗篇5:4

唱诗第142首 持守生命之锚

课文摘要 *

1-3.(甲)根据诗篇5:4-6,耶和华对邪恶的事有什么看法?(乙)为什么说性侵儿童违反了基督的律法?

耶和华上帝憎恨一切邪恶的事。(请读诗篇5:4-6他非常痛恨性侵儿童的行为,因为这是一件令人作呕又十分邪恶的罪行。我们身为耶和华的见证人,要学习他痛恨这种恶事,绝不在会众里宽容这样的罪行。(罗马书12:9;希伯来书12:15,16

2 任何侵犯儿童的行为都严重违反了基督的律法。(加拉太书6:2)我们从上一篇课文学到,基督的律法也就是耶稣通过他的所言所行教导我们的一切,都是以爱心为基础而且完全公正的。基督徒遵守基督的律法,所以对待儿童时,会让他们感到关爱和安全。侵犯儿童是十分自私的恶行,这会让儿童失去安全感,觉得没有人关爱他们。

3 遗憾的是,性侵儿童的问题蔓延全球,有些弟兄姊妹也受到伤害。为什么会这样呢?现在社会上充满“邪恶的人和冒名骗子”,有些这样的人可能混进会众里。(提摩太后书3:13)另外,有些基督徒没有克制变态的欲望,犯下了侵犯儿童的罪行。接下来我们会讨论,为什么侵犯儿童是严重的罪,然后会谈谈要是会众里有人犯下性侵儿童之类的重罪,长老应该怎样处理。最后,我们会讨论父母可以怎样保护孩子。 *

性侵儿童是严重的罪

4-5. 性侵儿童会对受害者造成多严重的伤害?

4 为什么性侵儿童是严重的罪?性侵儿童会造成深远的影响,不仅让受侵犯的儿童身心受创,也伤害了关心他们的家人和会众的弟兄姊妹。

5 侵犯儿童对受害者 *造成伤害:这种罪行让人承受很大的痛苦和折磨。我们会在下一篇课文说明,侵犯儿童的人其实对孩子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他们利用孩子的信任,使孩子失去安全感。我们必须好好保护孩子,也要安慰和帮助那些受过伤害的人。(帖撒罗尼迦前书5:14

6-7.(甲)性侵儿童会对会众造成什么伤害?(乙)为什么侵犯儿童的人该受法律制裁?

6 侵犯儿童对基督徒会众造成伤害:如果会众里有人侵犯儿童,就会损害会众的名声。(马太福音5:16;彼得前书2:12)这对数百万奋力维护信仰的忠心基督徒来说多么不公平!(犹大书3)犯下邪恶罪行的人破坏会众的名声,如果他们不愿悔改,我们绝不会宽容他们。

7 侵犯儿童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基督徒应该顺服“在上当权的”,所以我们会遵守法律。(罗马书13:1)如果会众有人做了侵犯儿童这类的恶事,就是触犯法律。(参看使徒行传25:8)会众的长老虽然没有执法的权力,但他们绝不会包庇罪犯,而会让侵犯儿童的人受到制裁。(罗马书13:4)犯罪的人一定会自食其果。(加拉太书6:7

8. 人如果伤害另一个人,耶和华有什么看法?

8 侵犯儿童尤其是冒犯耶和华的行为:人如果伤害另一个人,就是冒犯了耶和华。(创世记39:9)根据摩西律法,人抢掠或欺诈同胞,就是“冒犯耶和华,做了不忠的事”。(利未记6:2-4)如果会众里有人侵犯儿童,夺去孩子的安全感,就更是对上帝不忠。侵犯者亵渎耶和华的圣名,犯了严重的罪冒犯上帝,因此该受谴责。

9. 关于侵犯儿童,耶和华的组织提供了哪些资料?为什么?

9 关于侵犯儿童,耶和华的组织根据圣经提供了许多资料,例如《守望台》和《警醒!》讨论过,受到侵犯的人可以怎样抚平心中的创伤,别人可以怎样帮助和鼓励他们,以及父母该怎样保护孩子。上帝的组织也给长老有圣经根据的指示和训练,让他们知道怎样处理性侵儿童的事件。另外,为了确保长老的做法符合基督的律法,组织也会继续研究会众应该怎样处理此类事件。

处理严重的罪

10-12.(甲)长老在处理跟严重的罪有关的事件时,必须记得什么?也要考虑什么?(乙)根据雅各书5:14,15,长老要尽力怎么做?

10 长老在处理跟严重的罪有关的事件时必须记得,他们应该按照基督的律法,以仁爱和公正的方式对待会众的成员。因此,当长老知道有人犯了严重的罪时,要考虑周全。他们首先要考虑的是维护上帝的圣名。(利未记22:31,32;马太福音6:9)他们也要保护弟兄姊妹与耶和华的关系,并且乐意向受害者伸出援手。

11 要是犯罪的是会众成员,长老就要尽可能帮助他修补与耶和华的关系。(请读雅各书5:14,15基督徒如果不能克制错误的欲望而犯下大罪,就表示他跟耶和华的关系已经出了问题,好像生了重病一样。 *长老就像医生,会尽力帮助这个“患病的人”好起来。如果犯错的人真心悔改,长老根据圣经提出的劝告就能帮助他恢复与上帝的关系。(使徒行传3:19;哥林多后书2:5-10

12 长老确实责任重大,必须好好照顾上帝托付给他们的羊群。(彼得前书5:1-3)长老要让弟兄姊妹觉得基督徒会众是安全的地方,所以一旦知道有人犯了严重的罪,包括性侵儿童,长老就会迅速处理。 第13、 15、 17段开头列出了几个问题,我们会逐一讨论。

13-14. 如果有人举报侵犯儿童的事件,长老需要遵守跟报案有关的法律规定吗?请解释。

 13 如果有人举报侵犯儿童的事件,长老需要遵守跟报案有关的法律规定吗?需要。如果当地有这样的法律,长老就要遵守相关的法律。(罗马书13:1)这样的法律没有违反上帝的标准。(使徒行传5:28,29)因此,要是有人向长老举报性侵儿童的事件,长老就要立刻咨询分部办事处,了解该怎样依法报案。

14 长老应该告诉受害者、受害者的父母或其他知情的人,他们可以向有关单位报案。要是犯案的人是会众的成员,而报案会使这件事广为人知,又该怎么办呢?报案的基督徒要担心自己这么做会损害上帝的名声吗?他们不必担心,因为损害上帝名声的其实是那个犯错的人。

15-16.(甲)根据提摩太前书5:19,为什么需要两位证人才能采取司法行动?(乙)长老如果得知会众里有人侵犯儿童就会怎么做?

 15 为什么在长老采取司法行动之前,需要有至少两位证人呢?这个要求反映了圣经的公正标准。如果被指控的人不承认罪行,就需要有两位证人的指证,长老才可以采取司法行动。(申命记19:15;马太福音18:16请读提摩太前书5:19)不过,即使没有两位证人,长老或其他人也可以依法向政府单位举报这种犯罪行为。

16 长老如果得知会众里有人侵犯儿童,就会遵守跟报案相关的法律规定,接着会根据圣经原则展开调查。如果被指控犯罪的人否认罪行,长老就会听取证人的证词。如果至少有两位证人,一位是举报人,另一位能证实事件或知道被指控的人有过同样的罪行,长老就必须成立司法委员会。 *就算没有第二位证人,也不代表举报的人说谎。即使因为没有两位证人而无法成立司法委员会,长老还是要记得,有人可能犯了严重的罪,深深伤害了其他人。因此,长老会继续帮助受到伤害的人,也会多加留意那个可能侵犯儿童的人,确保会众不会受到危害。(使徒行传20:28

17-18. 司法委员会有什么责任?

 17 司法委员会有什么责任?这个委员会含有“司法”一词不代表长老要判定侵犯儿童的人是否该接受法律制裁。长老会让政府机关决定怎样处罚犯罪的人,不会进行干预。(罗马书13:2-4;提多书3:1)长老要决定的是那个犯罪的人能不能留在基督徒会众中。

18 司法委员会的长老关心的是犯错的人与耶和华的关系,以及与会众成员的关系。他们会根据圣经原则来判断侵犯儿童的人是否悔改。如果这个人不悔改就会被开除,长老也会向会众宣布这个人不再是耶和华见证人。(哥林多前书5:11-13)如果犯错的人悔改,就可以留在基督徒会众中,但长老会告知这个人,他可能终生都不会在会众里有任何服务机会或职责。另外,长老为了保护会众里的孩子,可能会私下提醒有未成年孩子的父母,犯错的人在场时,要对孩子多加留意。但同时,长老不应该透露受害者是谁。

父母可以怎样保护孩子

父母用适合孩子年龄的资料教导孩子性知识,就能保护儿女不受坏人性侵犯。上帝的组织提供了很多这方面的资料。(见第19-22段)

19-22. 父母可以怎样保护孩子?(见封面图片)

19 保护孩子是谁的责任呢?主要是父母的责任。 *圣经说,孩子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是上帝给父母的宝贵礼物。(诗篇127:3)因此,父母有责任要好好保护孩子。父母可以怎么做呢?

20 首先,父母必须了解怎样保护儿女免受性侵害。他们要知道侵犯儿童的人是怎样的,以及他们通常会用什么欺骗的手法。父母要留意任何潜在的危险。(箴言22:3;24:3)父母要记得,侵犯儿童的人通常都是孩子认识并且信任的人。

21 第二,要与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申命记6:6,7)父母要留心听孩子说话。(雅各书1:19)一般来说,受侵犯的孩子不太愿意说出自己的遭遇,他们可能担心别人不相信,或者他们被侵犯的人威胁而不敢说出来。如果父母察觉孩子的表现有点异常,要温和地问孩子发生了什么事,然后耐心听他们回答。

22 第三,要教育孩子。父母要根据孩子的年龄教导他们性知识。另外要教孩子,万一有人不怀好意地想要摸他们的身体,孩子应该怎么说、怎么做。父母可以从上帝组织提供的资料学到怎样保护孩子。(请看附栏“ 父母和孩子都应该学习的资料”)

23.(甲)耶和华见证人对性侵儿童的行为有什么看法?(乙)下篇课文会讨论什么问题?

23 耶和华见证人认为,性侵儿童是严重的罪也是非常邪恶的行为。我们遵守基督的律法,绝不会包庇侵犯儿童的人。另一方面,我们可以怎样帮助受害者呢?下篇课文会讨论这个问题。

唱诗第103首 上帝赐下的仁爱牧人

^ 5段 本篇课文会谈谈怎样保护儿童不受性侵害,我们会了解长老可以怎么做来保护会众,以及父母可以怎样保护孩子。

^ 3段 词语解释:性侵儿童是指成人利用儿童来满足性欲。这包括性交、口交、肛交,或是抚摸性器官、乳房、臀部等淫荡的行为。受害者多半是女孩,但也有男孩遭到性侵。虽然性侵者大多是男性,但也有女性会侵犯儿童。

^ 5段 词语解释:在本篇和下篇课文中,“受害者”指的是在孩童时期受到性侵的人。“受害者”一词表明这些人是无辜的,他们受到伤害、权利受到侵犯。

^ 11段 一个人跟上帝的关系出了问题,不能作为犯下严重罪行的借口。犯罪的人要为自己的错误选择和行为向上帝交账。(罗马书14:12

^ 16段 长老在询问被指控的人时,绝不该要求受侵犯的儿童在场。孩子的父母或孩子信任的一个成年人可以作为代表,将事件告诉长老。这样做可以避免让孩子受到更多伤害。

^ 19段 段落虽然只提到父母,但同样的原则也适用在孩子的监护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