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帖撒罗尼迦后书3:14说要“记下”某些人。这指的是长老团要采取的行动,还是弟兄姊妹个人要采取的行动?
使徒保罗在写给帖撒罗尼迦会众的信里说:“如果有人不服从我们这封信上的话,你们就要记下他。”(帖撒罗尼迦后书3:14)以往,我们认为这是给长老的指引。所以,如果会众里有人多次受到劝告却继续漠视圣经原则,长老就可能会发表一个演讲,让大家提高警惕。之后,弟兄姊妹就不会再跟那个人有社交往来。
不过,这个观点需要修正。保罗说要“记下”某些人,他的话显然是指弟兄姊妹个人在某些情况下要采取的行动。因此,长老不需要特别发表一个演讲。为什么要这样调整呢?请看看保罗是在什么情况下提出这个指引的。
保罗留意到帖撒罗尼迦会众里有些人“不守规矩”,他们不肯听保罗在上帝指引下提出的劝告。保罗之前探访这群会众时说过:“谁不肯工作,就不可以吃饭。”不过,有些人仍然一意孤行,他们虽然有能力工作,却不愿自食其力。此外,他们也好管闲事。那么,保罗吩咐弟兄姊妹要怎样对待这些不守规矩的人呢?(帖撒罗尼迦后书3:6,10-12)
保罗说,要“记下”这样的人。译作“记下”的希腊语词指的是,要特别留意某个人,以免受到不良影响。保罗的这个指引是向整群会众,而不只是向长老提出的。(帖撒罗尼迦后书1:1;3:6)因此,弟兄姊妹如果发现会众里有人不服从圣经的指引,就可以自己决定不再“跟他来往”。
这是不是说要把这样的人当作已经从会众当中被除去的人那样对待呢?不是的,保罗说:“仍然要把他看作弟兄,继续劝诫他。”因此,弟兄姊妹仍然会跟他一起聚会和传道,但可能会决定不跟他一起消遣娱乐或有其他社交往来。目的是什么呢?保罗说:“好让他感到羞愧。”弟兄姊妹这样做,不守规矩的人就可能会因自己的行为而感到惭愧,并且改变过来。(帖撒罗尼迦后书3:14,15)
今天,我们可以怎样听从保罗的指引呢?如果我们觉得要“记下”某个人,就要先确定这个人是不是真的像保罗说的那样“不守规矩”。一个人伤害了我们的感情,跟我们喜好不同,或者在可以凭良心做决定的事上跟我们选择不一样,都不代表他就是不守规矩的人。其实,蓄意不服从上帝发出的明确指引才是保罗说的“不守规矩”。
如果我们留意到某个基督徒显出不服从的态度 a,就会自己作出决定,不跟他一起消遣娱乐或有其他社交往来。由于这是个人的决定,除了同住的家人之外,我们不会跟其他人讨论这件事。另一方面,我们还是会继续跟这个人一起聚会和传道。如果他改正过来,我们就不必再限制跟他的来往。
a 例如,有些基督徒好说闲话,散播引起分裂的言论,执意跟不是信徒的人恋爱,或者即使有能力工作却不肯自食其力。(哥林多前书7:39;哥林多后书6:14;帖撒罗尼迦后书3:11,12;提摩太前书5:13)坚持这样做的人,都是“不守规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