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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流行的习俗怀有平衡的看法

对流行的习俗怀有平衡的看法

圣经的观点

对流行的习俗怀有平衡的看法

“大凡行为习惯,往往会在某些时候、地点受人谴责,同时又在另一些时候、地点被视为应尽的本分。”

以上是爱尔兰历史家威廉·莱基的评论,他说穿了人性善变的特点。他的评论也可以应用在由来已久的传统和习俗之上。事实上,许多习俗曾一度被视为人生活的重要部分,但后来却受大众谴责。难怪基督教的使徒保罗这样说:“这个世界的景象正在改变。”——哥林多前书7:31

不错,人的态度和社会习惯千变万化,这充分表明,人类社会正在不断转变。所以,基督徒要“不是世界的一部分”,就必须同这个跟上帝疏远的人类社会保持分离。不过,圣经也承认,基督徒毕竟是生活在“世界”里的,所以圣经并没有要求基督徒离群索居。由于这缘故,基督徒必须对世界的习俗怀有平衡的看法。——约翰福音17:11,14-16;哥林多后书6:14-17;以弗所书4:17-19;彼得后书2:20

何谓习俗?

习俗的意思是,在社会的某个地方,或某个阶层的人当中的社交习惯。有些习惯,例如进食时候的礼仪,原意可能是要在集体活动上定出应有的行为准则,使大家可以互相尊重。社交礼仪有如润滑油一般,可以改善人同人之间的关系。

许多习俗曾一度跟宗教有密切关系。事实上,其中不少是源自古代的迷信风俗,以及一些不符合圣经的宗教观念。例如,送花给死者的亲属可能也是源于迷信的宗教习俗。 *还有,许多人提到蓝色,就想到男婴,他们认为蓝色可以帮助男婴驱邪赶鬼。涂染睫毛膏的目的是要保护人不致受恶毒眼光所伤害;涂口红是要避免鬼灵进入妇女的口中操控她;甚至有些平常不过的礼仪,例如在打呵欠的时候用手掩口,可能也带有迷信意味,因为人害怕张大口的时候,灵魂会从口中逃跑了。不过,久而久之,这些习俗的宗教色彩已经被淡化;如今,这些礼仪风俗已经不带有任何宗教意味了。

基督徒所关心的事

基督徒如果要决定守或不守某个习俗,他最关心的应当是,上帝在圣经里对这个习俗有什么看法?上帝在以往曾谴责某些习俗,但这些习俗却是某些社群可以接纳的,包括献小孩为祭、滥用血和行各种不道德的性行为等。(利未记17:13,14;18:1-30;申命记18:10)同样,今天也有些流行的习俗明显是跟圣经原则背道而驰的,其中包括圣诞节和复活节一类不符合圣经的传统节日,以及一些跟通灵术有关的迷信习俗。

可是,有些习俗可能一度是有问题的,但今天已经被视为一种社交礼仪,基督徒又该有什么看法呢?例如,许多流行的婚礼习俗,包括交换结婚戒指,吃结婚蛋糕等,原本都是起源于异教的,但意思是不是说,基督徒该完全避开这些习俗呢?基督徒是不是要凡事追根究底,看看社区里的每个习俗,在某个地方,或某个时候曾带有不符合圣经的意味呢?

保罗指出,“耶和华的灵在哪里,哪里就有自由”。(哥林多后书3:17;雅各书1:25)上帝想我们好好地运用这种自由,不是用来满足个人的自私欲望,而是要训练自己的了解力,以求明辨是非。(加拉太书5:13;希伯来书5:14;彼得前书2:16)所以,在一些没有明显违反圣经原则的事上,耶和华见证人不会妄自定下严格的规条;相反,每个基督徒必须衡量当时的环境,然后自行作出决定。

顾及别人的益处

这意思是不是说,只要没有直接违反圣经的教训,守某些习俗就是无伤大雅的呢?不是的。(加拉太书5:13)保罗指出,基督徒不该单顾自己的利益,“倒求众人的益处”;他应当“一切都要为了上帝的荣耀而做”,而不该绊倒别人。(哥林多前书10:31-33)人如果想赢得上帝的嘉许,就必须问问自己:“其他人对这个习俗有什么看法?社区里的人对这个习俗有没有反感呢?我守这些习俗,会不会表示我赞同一些上帝所不悦的风俗和看法呢?”——哥林多前书9:19,23;10:23,24

在有些地方,某些习俗虽然看来无伤大雅,但守节的方式却跟圣经背道而驰。例如,在一些场合,送花给人家可能有特别意思,而这个意思可能是跟圣经教训相背的。所以,基督徒最关心的是什么呢?虽然有时我们有理由要考究某个习俗的来源,但更要紧的是,我们要清楚知道,目前在我们所住的地方,一般人对该习俗到底有什么看法。如果在年中的某个日子,或在某个情况下恪守某个习俗是抵触圣经教训,或意识上是有问题的,那么基督徒就最好避免在当时这样做了。

保罗曾为基督徒祈求,就是要他们的爱心多而又多,且有确切的知识和充足的辨识力。如果基督徒能够对流行的习俗怀有持平的看法,并且“验明较重要的事”,这样,他们就可以“清白无瑕,不绊倒别人”。(腓立比书1:9,10)与此同时,他们也可以“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通情达理”的。——腓立比书4:5

[脚注]

^ 8段 据某些人类学家指出,在古时把花圈送给死者,用意是防止死者骚扰生者。

[第26页的图片]

有些古代的习俗,例如在打呵欠的时候用手掩口、送花给死者的亲属等,已经失去原本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