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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能包容更多良心自由吗?

墨西哥能包容更多良心自由吗?

墨西哥能包容更多良心自由吗?

《儆醒!》驻墨西哥通讯员报道

墨西哥法律赋予人民宗教信仰自由,但崇拜自由却仍然有若干局限。例如,该国对于因良心不容而拒绝服兵役这个概念依然比较陌生。于是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的法律研究学院决定举办一个国际性的座谈会,题名为“良心抗拒——墨西哥与世界”。国立自治大学的法律研究学院虽然隶属政府,但成立的宗旨却是,研究现行法例及其执行状况。墨西哥的耶和华见证人获邀派出代表参与座谈会,主讲题目是“耶和华见证人与良心抗拒”。

教授仗义执言

西班牙格拉纳达法律大学教授哈维尔·马丁内斯·托龙的主讲题目是“国际法中的良心抗拒”。演讲指出,国际已经公认,人有权享有良心自由,也有权本着良心而拒绝执行某些法例或法定义务。他也提到西班牙耶和华见证人的处境,和希腊的科基纳基斯案例。 *

国立自治大学法律研究学院的教授何塞·路易斯·索贝拉内斯·费尔南德斯的讲题是“墨西哥在这方面的经验”。他在演讲中说:“我们必须指出,墨西哥《宗教团体及公众崇拜法》其实并没有包容良心抗拒。”他引证该法例的第一条,即“不论任何情况,任何人均不得以宗教信仰为理由,豁免遵守本国法律。任何人均不得援引宗教理由逃避法定的责任或义务”。索贝拉内斯博士总结说:“我们相信当务之急是,墨西哥必须就良心抗拒问题制定新法例。”

索贝拉内斯博士指出,墨西哥每年有数百个见证人儿童因圣经理由而拒绝向国家象征物敬礼,结果在接受教育方面处于困境,有些甚至被拒登记入学。不过,事情一经向人权委员会上诉,许多学童都可以重获受教育的机会。有些教育部官员已经采取步骤,防止儿童被勒令退学,但有些教师却对官员的努力视而不见。墨西哥当局一向包容见证人的立场,却没有订下标准以供学校依循。

座谈会也探讨其他宗教面对的良心抗拒问题,例如被迫在视为圣日的日子上班,工作时必须穿上有违宗教信仰的服装等等。拒服兵役和不接受某些医药疗法也包括在座谈会的议题之内。

耶和华见证人与凯撒

耶和华见证人墨西哥分社办事处派出一位代表,扼要阐述耶和华见证人的基本信仰。分社代表解释见证人如何紧守诸如路加福音20:25陈述的圣经原则,这段经文吩咐基督徒,“凯撒的东西总要偿还给凯撒”。他也引述罗马书13:1解释基督徒必须尊重政府,他强调耶和华见证人不过是奉公守法的普通市民而已,他们努力按时缴税,安分守己,保持家居清洁,让儿女入学受教育。

分社代表接着提出见证人拒绝向国家象征物敬礼背后的圣经根据,也就是十诫中载于出埃及记20:3-5中的一诫:“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

耶和华见证人专一崇拜上帝,绝不崇拜偶像。但他们绝对不会对国徽作出任何不敬的行为,或加以诋毁。

为了强调耶和华见证人对良心抗拒这问题的观点,现场还播放了《紫色三角》,这辑录像带显示耶和华见证人在纳粹德国(1933年-1945年)治下仍然立场坚定。录像带讲述库沙罗一家的故事,描述他们在纳粹党的铁蹄下如何紧守信仰。 *

守望台分社代表接着提出见证人拒绝输血背后的圣经根据。(创世记9:3,4;使徒行传15:28,29)他解释世界各地医院联络委员会的运作,并强调愿意合作的医生为耶和华见证人做不输血手术,已经取得很大成果。

每天大概有一百人参加座谈会,其中许多是律师。墨西哥宗教事务署也有代表出席。所有到场人士都听到专家就尊重良心这课题提出意见。这个概念对于墨西哥的立法议员来说是个新概念,但其实在法国、葡萄牙、西班牙和美国等民主国家中已经广泛受到接纳了,连捷克和斯洛伐克等前共产国家也接纳这个概念。

[脚注]

^ 5段 请参阅“在法律上维护好消息”,《守望台》1998年12月1日刊;“欧洲最高法院裁定见证人有权在希腊传道”,《守望台》1993年9月1日刊。

^ 13段 参阅《守望台》1986年3月1日刊第10页“虽然经历监禁与死亡,我们一家人仍然爱戴上帝”一文,以及1994年1月15日第5页的文章

[第21页的图片]

墨西哥耶和华见证人珍视传道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