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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的抉择

良心的抉择

良心的抉择

1944年,一部脍炙人口的电影(Arsenic and Old Lace)里有个情节,描述几个老人喝了混了砷(砒霜)的接骨木果酒,没多久就一命呜呼了。这情节突显了一个常见观念,也就是砷其毒无比,能迅速置人于死。不过,电影中的老人猝死,可不是因为砷中毒,而是由同样混到酒里去的马钱子素和氰化物所致的。

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里,罗伯特·加拉格尔医生写道:“人即使中了砷毒,看来也不会即时丧命。”但他也说:“在世上许多地方,人喝了受污染的食水,或接触工业排放的污染物而砷中毒,倒是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人中毒以后,就很容易害各种各样的病,皮肤癌、膀胱癌、肺癌和肝癌也在其中之列。”

有鉴于此,医护人员一般不用砷来治病,绝非全无道理。不过,请细读下面这个加拿大女子达琳的故事。达琳害了病,要么就输血,要么就以砷治病。达琳本着良心做了抉择,但医生、护士和药剂师都接受不了。且听听达琳道出事情的始末吧:

“1996年5月,我的皮下血管严重破裂、出血,连齿龈也异常出血。于是,我去看约翰·马修斯医生;他是安大略省金斯敦的血液学家。据他诊断,我害了一种罕见的癌症,叫做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我做了一连串化验(包括抽骨髓化验)之后,马修斯医生温婉地向我解释这个病,以及治疗方法。一般的治疗方案是:病人把血液换掉,同时接受化学治疗。可是,由于我学习圣经,要我输血,于良心是万万不容的。

“医生们处理得很得当;他们没有多费唇舌,游说我改变主意,反而展开研究,访寻别的疗法。后来,他们修改了方案,以维生素A衍生物,辅以中等程度的化疗,来治我的病。随后的三个月,病情是缓和了,但是病其后卷土重来,而且变本加厉。我的脑子肿了起来,教我头疼欲裂。更糟的是,原本的疗法已不再管用,医生说我如果还不输血,就无药可治了。他说我活不到两个星期。

“随后几天,医护人员频频给我验血,我也到律师那儿去立遗嘱和安排治丧事宜。这其间,马修斯医生告诉我,中国的医生曾以特殊的疗法治好了这种病,而医学界看重的科学杂志,例如《血液》月刊和《全国科学院学报》月刊等,也曾加以报道。研究期间,医生跟同事也念过一本医学杂志,谈到‘以三氧化二砷作静脉注射,毒性低,能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这大抵叫不少人大跌眼镜’。

“眼下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就违背良心接受输血,要么就采用这种鲜为人知的疗法。我选择了后者。 *可是,我万万想不到这竟掀起了轩然大波,叫医生、护士、药剂师以至医院当局,都觉得左右为难,良心不安。

“于是,医院向药物管理局查询,好确定三氧化二砷可用来治病,这才批准医生进行治疗。起初,药剂师对砷的安全存疑,于心不忍,不愿合作。我的主治医生,也就是马修斯医生和加尔布雷思医生,不得不费点唇舌,就疗法正面地解释一番。由于凿凿有据,医院当局和药剂师终于首肯,予以合作。

“药剂师答应给我准备药物,并且加以消毒,好立刻注入体内。不过,现在可轮到护士们良心不安了。她们都觉得,砷到底有益有害,仍然有待商榷,要把药挂好给我做静脉注射,她们委实办不到。结果,医生只好亲自把几个单位的药挂好,她们则在旁守着。她们认为我死定了,求我回心转意,接受输血。我诉诸医务人员的专业操守,请她们尊重我,别叫我输血。我搂着她们,感激她们的一番好意,请她们把私人感情暂且放下。我们的关系始终良好。我一连六个月接受治疗,康复得很好。后来,医生同意让我在家里养病,好完成余下的治疗。

“可惜好事多磨,到我家里来的护士(属于非牟利机构)又感到良心不安,不愿给我用药。医生只好给她们开会、写信,又从受人看重的医学杂志里挑了些文章给她们看,情况才扭转过来。最后,护士也同意合作。1997年9月,疗程终告结束。

“不错,我的病随时复发。医生说,我身体里像有个炸弹,是随时会爆炸的。怎样也好,我会好好儿地过每一天,也会忠于自己的宗教信仰,和忙着传讲圣经的希望,也就是终有一天,‘城内居民必不说:我病了。’”——以赛亚书33:24

专业的医护人员向病人提供优质护理,任重道远,实在值得敬佩。医护人员一般都态度认真,尽量以专业技能和最新的医学知识医治病人。达琳的故事正好表明,只要病人是成年人,对自己的抉择也了解清楚,而医生、护士以至其他专业的护理人员也灵活变通,尊重病人的信念、良心,那么病人就获益不浅了。

[脚注]

^ 8段 《儆醒!》旨在报道事实,而非推荐任何药物或疗法。

[第20页的图片]

达琳·谢泼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