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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该什么税都照纳吗?

你该什么税都照纳吗?

你该什么税都照纳吗?

“各人所当得的,你们都要清还:要求纳税的,向他纳税;要求进贡的,向他进贡;要求敬畏的,就敬畏他;要求尊重的,就尊重他。”(罗马书13:7

随着税网越张越大,税率越来越高,上述劝告看来已不易为人接受了。不过,这个劝告是使徒保罗提出的,并且记录在圣经里。那你可能会问:“若照圣经所说的去做,一切苛捐杂税 都要照纳如仪吗?如果赋税不公平、不合理,那又怎样?”

让我们留意一下耶稣给门徒的劝告。当日罗马政府向犹太人征收重税,犹太人对此心怀怨恨。尽管这样,耶稣仍敦促门徒说:“凯撒之物要还给凯撒,上帝之物要还给上帝。”(马可福音12:17)凯撒政府即将把耶稣处死,耶稣竟主张人向这个政府纳税,实在有点令人意外。

数年之后,保罗向人提出本文开头的劝告。即使大量税款会花掉在军费上,以及用来资助罗马皇帝过着荒淫无度、穷奢极侈的生活,保罗仍然劝人纳税。保罗可谓力排众议,但他为什么持守这个立场呢?

在上当权的

先让我们看看保罗这话的上下文。在罗马书13:1,保罗说:“在上当权的,人人都要顺服,因为权柄无不出于上帝。目前的当权者都在上帝的安排下,各在其位。”当以色列由敬畏上帝的人当权时,人民出钱支持国家,不但脸上不会有难色,还会把这个视为当尽的公民和宗教责任。不过,当权的人如果不信上帝,崇拜偶像,基督徒还要不要尽类似的责任呢?要!保罗的话显示,上帝准许统治者握有“权柄”。

政府耗费不少人力物力,以求维持社会秩序。社会安宁,基督徒就可安心从事属灵的活动。(马太福音24:14;希伯来书10:24,25)因此,保罗就当权的政府这样说:“当权的是上帝的仆人,对你有益。”(罗马书13:4)就是保罗自己,也因受到罗马政府的保护而得益。例如,有一次保罗遭一群暴徒围攻,幸得罗马士兵出手相救。其后,保罗向罗马的司法制度申诉,使他可以继续从事海外传道工作。(使徒行传22:22-29;25:11,12

保罗提出三个应该纳税的理由。首先,他指出政府会向犯法的人“施刑降怒”。其次,他表示崇拜上帝的人如果逃税,他的良心就不会好过。最后,保罗指出政府执行“公仆”的职务,我们向它纳税是应分的事。(罗马书13:1-6

保罗的同工有没有照他的话去做呢?显然是有的。2世纪宣称信奉基督教的作家殉道者查斯丁(约公元110年-165年)说,基督徒“比其他人更乐意”纳税。今天,如果政府对人民有所要求,贡献金钱也好,时间也好,基督徒都会继续甘心乐意奉命遵行。(马太福音5:41 *

当然,任何合法的课税减免,基督徒都可以放心采用。例如,他们捐给宗教组织的金钱,也许可以从他们的应缴税收入中扣除。无论如何,基督徒会听从圣经的吩咐,绝对不会逃税。他们尽了纳税的责任,至于税款怎样使用,那是政府的责任,基督徒不会过问。

苛捐重税只是“人辖制人,使人受害”的一个例子而已。(传道书8:9)但耶和华见证人并不因此而灰心,因为圣经预言,上帝的政府即将统治人类。这个政府是公平的,永远不会在人民身上强加不公平的赋税。(诗篇72:12,13;以赛亚书9:7

[脚注]

^ 耶稣劝告人“凯撒之物要还给凯撒”,这固然与纳税有关,却不限于此。(马太福音22:21)海因里希·迈尔在《马太福音考证解经手册》解释:“关于[凯撒之物]……我们的理解不能囿限于纳税 一事之上,任何事物只要是凯撒的合法统治所应得的,都包括在内。”

[第19页的精选语句]

早期基督徒“比其他人更乐意”纳税——殉道者查斯丁

[第18页的图片]

真基督徒遵守税务法规

[第19页的图片]

耶稣说:“凯撒之物要还给凯撒”

[第19页的图片鸣谢]

© European Monetary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