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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有办法消除吗?

罪行——有办法消除吗?

罪行——有办法消除吗?

“研究结果显示,大部分罪犯在监狱服刑后,还是会重蹈覆辙、危害社会的。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达到天文数字,有些更是非金钱所能衡量。”——《罪犯的脑袋》,斯坦顿·萨梅诺博士

不论你在哪里居住,这个世界似乎每天都有令人吃惊的罪行发生。我们不禁要问:目前用来遏止罪行的各种方法,包括把犯法的人关进监牢,还行得通吗?把罪犯收监能使他们改过自新吗?更值得仔细想想的是,社会在解决犯罪问题时,有没有针对问题的核心呢?

斯坦顿·萨梅诺博士谈到抑制罪行的方法时,写道:“[罪犯]尝过铁窗风味,会变得更狡猾、更审慎;刑满出狱后,他们却会继续侵占别人的利益,继续犯法。但这些犯人到底有多少会继续执迷不悟,数字倒不容易统计,因为只要他们没有落网,犯案的实际数字就无从得知。”这样看来,在不知不觉中,监狱往往成了给罪犯进修的学校,他们在狱中学成更高明的反社会本领。(请看7页附栏“‘犯罪学堂’?”。)

使问题更难解决的是,很多人即使目无法纪,也没有受到惩罚。于是他们相信,犯法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这样,罪犯就越来越天不怕、地不怕,他们犯案的决心就更强。一位睿智的统治者写道:“由于恶行的刑罚不迅速执行,所以世人一心作恶”。(传道书8:11

环境所逼还是自甘堕落?

为了生存,有些人选择铤而走险,但这是唯一的出路吗?萨梅诺承认:“在我看来,[犯法者]由于生活飘泊,绝望穷困,压力沉重,他们为求生存,就只有以身试法,这是人之常情,是不难理解的。”但深入研究之后,他修正了自己的看法。在结论中他指出,“不少罪犯都是存心犯法的。罪行……是由[犯法者]的想法‘造成的’,不是因为环境所逼”。他又补充:“行动主要受思想影响。先有意念后有行动,思想支配了行动。”所以他的最终看法是,罪犯不是受害人,“他们其实使人受害,犯罪是他们个人的选择”。 *

这里有一个关键词值得注意,就是“选择”。英国一份报章的标题写道:“城市青年为求改善生活,最直截了当的就是犯法”。人有自由意志,想怎样就可以选择怎样,即使环境不利,这都不会改变。事实上,许多人天天面对社会上的不公平,三餐没有着落,家人互不理睬,但他们都没有为非作歹。萨梅诺说:“是罪犯做出了违法的事,不能怪他的坏邻居,不能怪他教导无方的父母……也不能怪自己丢掉工作。罪恶是由心而生的,社会环境不是罪恶的根源。”

恶由心生

圣经没把问题归咎于什么环境,却把问题直指人的思想或内心情况。雅各书1:14,15说:“各人受考验,是被自己的私欲 所勾引诱惑的。私欲怀了胎,就生下罪来”。人想着坏事,等于助长错误的欲望,结果就可能做出坏事来。举个例,一个人浏览色情作品,可能只是偶一为之,但继续下去的话,他就开始被色欲所迷。到了某个地步,他就会有所行动,即使可能抵触法律,他也不当一回事了。

另一个影响颇大的因素是世人的态度。这个世界高调宣传: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人以金钱、欢愉,即时的满足和快感为上。关于我们生活的时代,圣经说:到了最后的日子,“人必专爱自己,贪爱钱财”,“凶悍,不爱良善”,“爱享乐不爱上帝”。(提摩太后书3:1-5)可悲的是,这世界通过电影、电子游戏、书籍,还有成人的坏榜样,大力标榜这些行为特征,而这只会诱使更多人犯罪吧了。 *话虽如此,人不一定是被世界牵着鼻子走的。事实上,有些曾经失足的人,最后也能够洗心革面、改过自新。

人是可以改变的

有犯罪前科的人,不一定要终身做个罪犯。《罪犯的脑袋》的作者指出,正如一个人可以选择铤而走险,他当然也“可以选择走另一条路,过一种受社会接纳的生活”。

很多事例表明,不管人有着什么背景,他总是可以改变的。 *只要他愿意,他就可以调整自己的态度、动机、思考方式。这样做不是要迎合这世界不时改变的价值标准,而是要顺从造物主永不更改的做事原则。说到底,谁会比造物主更了解我们自己?再说,造物主难道没有权为人类设定好坏的标准吗?正是为了这原因,他启示了大约四十个敬畏上帝的人执笔写成一本书。今天,人们称这本书为圣经,书中的内容十分奇妙,非同寻常,是造物主送给人类的一本手册,当中的原则,可以帮助人过快乐和有意义的生活。(提摩太后书3:16,17

痛改前非以求蒙上帝嘉许有时也不容易,因为我们要跟自己的犯罪倾向角力。圣经的执笔者就形容这种思想冲突为内心的“交战”。(罗马书7:21-25)他能够得胜是因为他没有依赖自己,而是相信上帝的力量,上帝启示人所写的话语“是活的,是有力量的”。(希伯来书4:12

“食物”养分添力量

身体要健康,一方面要吃有益的食物,另方面食物也要经过细细咀嚼和消化,当中的时间和努力是少不得的。同样,要保持灵性健康,我们也要“咀嚼”上帝的话语,让上帝的话语融入我们的头脑和心灵中。(马太福音4:4)圣经说:“任何真实的事,任何该受重视的事,任何正义的事,任何纯洁的事,任何可喜爱的事,任何可称道的事,无论是什么美德,无论是什么值得赞美的,这些事你们都要继续思念。……这样,赐平安的上帝就必与你们同在。”(腓立比书4:8,9

请留意,要是我们想把旧品格除掉,然后换上新品格,我们就要“继续思念”上帝的事。属灵的成长不是一夜之间发生的,我们因此要保持忍耐。(歌罗西书1:9,10;3:8-10

请听听一个女子的经历,她年幼时曾遭人淫辱,后来染上毒瘾,又吸烟又酗酒,最后因为多宗罪行而被判终身监禁。在狱中,她开始跟耶和华见证人学习圣经,她把学到的真理知识牢记在心。结果怎样?她渐渐改变旧品格,养成跟基督相似的新品格。现在她已摆脱了从前有害的思想和各种恶习。她很喜爱的一节经文是哥林多后书3:17,经文说:“耶和华是灵。耶和华的灵在哪里,哪里就有自由。”不错,即使她正在狱中服刑,她仍能享有一种从未享有过的自由。

上帝是满心慈悲的

在上帝眼中,没有人是无可救药的。 *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说:“我来不是要召义人,而是要召罪人悔改。”(路加福音5:32)是的,要改变自己以求按照圣经原则生活也许不容易,但如果能够保持忍耐,接受上帝的帮助,包括接受成熟基督徒的仁爱扶持,你就可以成功。(路加福音11:9-13;加拉太书5:22,23)为了帮助人改邪归正,顺从圣经的原则,耶和华见证人定期到世界各地的监狱探访,教导那些曾经犯案而又愿意改过自新的男男女女,免费帮助他们明白圣经。 *在不少监狱中,耶和华见证人每周都举行基督徒聚会。(希伯来书10:24,25

即使有些恶人已洗心革面,成为真正的基督徒,圣经仍坦率地谈及“不法的事增加”。(马太福音24:12)我们会在下一篇文章读到,这个预言其实是另一个更详细预言的一部分,其中还含有好消息。

[脚注]

^ 7段 精神病可以是罪犯犯案的一个原因。在一些国家,拿着武器的精神病人在街上四处流浪,没人看管,结果犯案。但这个题目相当复杂,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 11段 想获得更多跟罪行这个题材有关的资料,请参阅《警醒!》1998年2月22日刊3-9页《没有罪行的世界——何时实现?》;英语《警醒!》1985年8月8日刊3-12页《我们的街道会再看不见罪恶吗?》。

^ 14段 这本杂志和它的姊妹刊物《守望台》不时报道一些真实事例,记述一些罪犯怎样因为认识圣经真理而改恶从善。请参阅《警醒!》2006年7月刊11-13页2005年10月8日刊20-21页《守望台》2000年1月1日刊4-5页1998年10月15日刊27-29页1997年2月15日刊21-24页

[第5页的精选语句]

很多人甘愿穷困也不为非作歹

[第6,7页的附栏或图片]

“不到两年,重归监狱”

以上是英国伦敦《泰晤士报》一则报道的标题。这则报道指出,在英国,那些因入屋行窃和盗窃而入狱的人当中,有超过七成会在两年内再度成为阶下囚。犯案者许多都是染有毒瘾的人,他们为了负担自己那昂贵而形同自毁的癖好,常常不惜铤而走险。

[第7页的附栏]

“犯罪学堂”?

约翰·布雷思韦特教授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律期刊》中说:“监狱可说是犯罪学堂。”斯坦顿·萨梅诺博士在他所著的《罪犯心理剖析》中指出,“大部分罪犯都会从经验吸取教训”,但不是社会希望他们吸取的那种教训。他说:“在狱中,囚犯有充裕的时间和机会去学习成为一个更高明的犯罪分子。……有些人真的成了犯案能手,他们完全沉溺于各种犯罪活动,却又有办法逍遥法外。”

在该书的稍后部分,萨梅诺博士说:“牢狱生涯不能改变罪犯的本质。不管在狱内狱外,他们都可以建立人际网络,可以学到新的犯案手法或得手窍门,也可以传授一些个人心得给其他囚犯。”一个青年罪犯说:“监狱就是我的‘师范学院’,让我有机会学习成为一个教人犯案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