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称呼官员,该用尊称吗?
圣经的观点
我们称呼官员,该用尊称吗?
公元1世纪,基督徒既要照顾生活所需,也要传讲上帝王国的好消息。由于这缘故,他们有时会接触到一些政府官员,这些官员的地位有高有低。耶稣的跟从者不会用头衔彼此称呼,他们之间也没有什么阶级、地位之别。不过,当时的情况是,人人都用头衔尊称有权柄的人。罗马皇帝就被尊称为“皇上”。(使徒行传25:21)
耶稣的门徒怎样衡量,该不该用官员的头衔来称呼他们?我们又该按什么原则而行?
尊称对方不等于认可他的行为
使徒保罗劝谕信徒同工,说:“各人所当得的,你们都要清还;……要求尊重的,就尊重他。”(罗马书13:7)这包括称呼政府官员时,要加上他们的职衔。今天,这些尊称如总统阁下、法官大人等,人们都习惯用来称呼担任这些公职的官员。但有些人可能会问,如果某个官员的品格很令人质疑,我们又怎能尊重他,并以尊荣的方式称呼他呢?
许多政府官员都认真地履行职务,然而,并非所有官员的行为都值得信任和尊重。虽然如此,圣经却敦促我们“为了主的缘故”,要顺服君王和统治者。(彼得前书2:13,14)因此,承认官员在上帝容许下拥有的权柄和地位,会推动我们对这些官员表现尊重,以及给予他们所当得的尊荣。(罗马书13:1)
某个官员的个人操守好不好,值不值得尊重,并非本文讨论的重心。我们并不是由于他的个人操守良好,才给他尊荣。按官员的荣誉头衔来称呼他,也不表示我们认可他的品行。保罗一生中的某段经历,表明了这一点。
保罗怎样称呼当权者
使徒保罗在耶路撒冷受人诬告而被捕,后来被带到犹地亚的总督腓力斯面前。腓力斯在使徒行传24:26)
品行方面,一点也称不上是个模范官员。罗马历史家塔西佗指出,腓力斯是个“自以为能够做任何恶事而无需受罚”的人。他最关心的是收取贿赂过于伸张正义。就算是这样,保罗在腓力斯那两年的任期内,都对腓力斯表示尊重。腓力斯也经常跟保罗谈话,希望保罗送他金钱,但却得不着什么,而保罗就借此机会向腓力斯传道。(非斯都接续腓力斯为新一任的统治者,他在凯撒里亚听闻保罗的案件。非斯都为了讨好犹太人的首领,提议保罗在耶路撒冷受审。但保罗知道在耶路撒冷不会得到公平的审讯,因此他运用罗马公民的有利身份,公开表示要“向凯撒上诉!”。(使徒行传25:11)
非斯都对于怎样向凯撒解释保罗所受的指控,感到迷惘;但当亚基帕王前来拜会非斯都,表示对这案件感兴趣时,情况有了转机。第二天,亚基帕带着众将军和城里的名流,铺张扬厉而来,进了谒见厅。(使徒行传25:13-23)
保罗获准开口申辩时,在引言里便以“王”这个头衔来称呼亚基帕,并承认他精通犹太人的一切规矩争议。(使徒行传26:2,3)在那段时间,亚基帕牵涉一宗广为人知的丑闻,就是他跟妹妹百妮基乱伦。因此,保罗清楚知道亚基帕是个声名狼藉,没道德可言的人。不过,保罗仍以一个王所配得的头衔来称呼他。
在保罗自辩期间,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疯了!”保罗没有因此发怒,反而冷静回答,称呼非斯都为“大人”。(使徒行传26:24,25)保罗对非斯都表示尊重,是他所拥有的身份地位当得的。不过,这些事例带出了一个问题:我们向官员表现尊重,该有什么合理的界限?
相对的尊荣
政府的权柄是相对的,罗马书13:1指出:“目前的当权者都在上帝的安排下,各在其位。”因此,代表政府的官员所当得的尊荣也是相对的。对人尊荣的程度,耶稣为我们定下了界限,他告诉门徒说:“你们不要接受‘老师’的尊称,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你们全都是弟兄。你们也不要尊称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天父。你们也不要接受‘领袖’的尊称,因为你们的‘领袖’只有一位,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把宗教头衔和世俗的头衔作个对照,我们就知道怎样才是对人适当的尊称,而又不越出界限。保罗劝勉我们要对世俗官员表示尊重,但假如某些官员采用一个有宗教性质的头衔,我们就不会以这些头衔称呼他们。人如果遵从圣经的劝告,就会对这些官员表示尊重。基于圣经所熏陶的良心,他会拒绝使用任何宗教头衔去称呼这些官员,因为他们听从圣经的吩咐,“上帝之物要还给上帝”。(马太福音22:21)
你有没有想过……
▪ 耶稣的跟从者怎样看待当权的人?(罗马书13:7)
▪ 使徒保罗有没有使用尊称来称呼政府官员?(使徒行传25:11;26:2,25)
▪ 什么头衔耶稣认为不该使用?(马太福音2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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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怎样称呼亚基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