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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醒!》救了腹中的宝宝一命

《警醒!》救了腹中的宝宝一命

《警醒!》救了腹中的宝宝一命

● 有一个墨西哥妇人,名叫安妮塔, *她已经有三个孩子,现在又怀孕了。她跟丈夫说不想再有一个孩子了,无论如何都要打掉,还说不然就要自杀!当时她正在跟一位耶和华见证人研究圣经,但却没什么进步。后来她说:“我当时的态度很傲慢!”

跟安妮塔研读圣经的见证人向她解释一些与堕胎有关的圣经原则,比如,她告诉安妮塔,在上帝眼中,胎儿的生命是神圣的。在古代以色列如果有人伤了怀孕的妇人,使孕妇或腹中的宝宝 丧生,那么按照上帝的律法,这个人就会被判谋杀。(出埃及记21:22,23 *不过,安妮塔听完还是没什么反应,因为她已经作了决定。

安妮塔说:“有人告诉我,只要打某种药就可以自然流产。我就买了这个药,叫一个朋友帮我打。他打了,但是居然没什么事发生,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偷偷地将药换成清水,因为他不想做杀人凶手。”

虽然如此,安妮塔还是不死心,她怀孕四个月时就找了一位医生帮她堕胎。在她要堕胎前六天,跟她读圣经的见证人给她看《警醒!》杂志的一篇文章(1981年6月8日刊),题目是《未出生的孩子的日记》。这篇“日记”中的最后一句话说:“今天,妈妈杀了我”!安妮塔看了十分震惊,还哭了几个小时,她说:“这篇文章真是当头棒喝!”

后来,安妮塔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女儿。她说:“我很高兴可以认识耶和华,我全心爱他。”为了加深女儿对耶和华的爱,她还教导女儿认识上帝的话语。她女儿也说,要不是上帝,她就不会活着,第一是因为上帝是生命的来源,第二是因为《警醒!》杂志提到的圣经原则救了她一命。

[脚注]

^ 2段 本文的名字是化名。

^ 3段 这节经文中的“人命”原文意思除了指孕妇的生命之外,也包括胎儿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