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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的观点

同性恋是可以接受的吗?

同性恋是可以接受的吗?

在许多地方,越来越多人认为同性恋是可以接受的。美国某教会中的一些人声称,应该用“现代人的智慧”来重新理解圣经对同性恋的看法。巴西有个牧师最近跟同性伴侣结了婚,为了令大众接受他的教会对同性恋的新看法,他呼吁人“更新对圣经的理解”。

至于那些不赞成同性恋的人,就往往被指患有“同性恋恐惧症”或歧视同性恋者。关于同性恋,圣经到底是怎样说的呢?

圣经到底怎样说?

圣经反对歧视任何人。然而对于同性恋这种行为,圣经的观点十分明确。

“男人不可与男人同寝,像与妇女同寝一样。这是可憎的。”——利未记18:22

这个道德条文来自摩西律法。虽然摩西律法是上帝赐给古代以色列人的,但这个条文反映了上帝的观点:同性恋“是可憎的”,无论做这种事的是犹太人还是非犹太人。在古代以色列的邻国中,同性恋、乱伦、通奸和其他受摩西律法禁止的行为十分普遍,因此上帝说这些国族是不洁净的。(利未记18:24,25)基督教创立之后,圣经的观点有没有改变呢?请看下面的经文:

“上帝任凭他们放纵可耻的肉欲。他们女的改变了身体的自然功用,做出违反自然的事,男的也无视女人的自然功用,男人和男人彼此贪恋,欲火焚身,做出猥亵的事”。——罗马书1:26,27

为什么经文说同性恋是违反自然和猥亵的呢?因为这种性行为不能产生后代,违背了造物主的旨意。上帝视同性恋为变态的行为,就像挪亚日子的大洪水之前,那些反叛的天使(后来称为邪灵)与人间女子交合一样,是违反自然的。(创世记6:4;19:4,5;犹大书6,7

同性恋是情有可原的吗?

有些人可能认为,人因为遗传、环境因素或悲惨经历(例如遭受过性侵犯)而顺应同性恋的倾向,是情有可原的。真的是情有可原吗?不是。请想想下面的例子。一些科学家认为,有些人嗜酒是因为遗传。如果有人真的是天生嗜酒,或者因为在酗酒的家庭中长大而养成酗酒的习惯,很多人都会同情他,但绝不会鼓励他继续酗酒,或劝他放弃戒酒。

同样道理,圣经并没有谴责那些有同性恋欲望的人,但绝不赞同人顺应同性恋的欲望,即使这种欲望是遗传来的或是其他原因造成的。(罗马书7:21-25;哥林多前书9:27)与此同时,圣经给人实用的指导和鼓励,帮助人克服同性恋的欲望。

上帝希望同性恋者怎样做?

圣经说上帝的旨意是“要各种各样的人都可以得救,确切认识真理”。(提摩太前书2:4)虽然圣经反对同性恋行为,却没有教人憎恶同性恋者。

上帝对同性恋的态度是不会改变的。圣经在哥林多前书6:9,10说得很清楚:同性恋者是“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国”的。然而,经文接着在第11节说:“你们有些人从前也做这样的事,现在却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凭我们上帝的灵,得蒙洁净,成圣称义了。”这番话多么令人安慰。

这节经文表明,凡渴望按照上帝的标准去崇拜上帝的,都受到早期基督徒会众接纳。今天也一样,人如果真心真意想得到上帝的悦纳,就必须按照圣经的标准生活,而不是淡化圣经的信息。

你有没有想过……

● 圣经对同性恋有什么看法呢?——罗马书1:26,27

● 圣经教人歧视有同性恋欲望的人吗?——提摩太前书2:4

● 人有可能弃绝同性恋吗?——哥林多前书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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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对同性恋的看法需要重新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