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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一词是否已失去意义?

“基督徒”一词是否已失去意义?

“基督徒”一词是否已失去意义?

做基督徒是什么意思?你会怎样回答?我们在不同国家随意选出一些人,向他们提出这个问题,以下是他们的意见:

“跟从耶稣,效法他的榜样。”

“做个好人,乐于与人分享。”

“承认基督是主和拯救者。”

“要望弥撒,念玫瑰经,领受圣体。”

“我不相信人要上教堂才能做基督徒。”

连不同辞典给基督徒所定的界说也多得令人困惑。有一部辞典实际在“基督徒”的词条下列出十个解释——从“信奉耶稣或隶属基督教的人”至“正派、体面的人”不等。因此许多人若认为,要解释做基督徒是什么意思是很困难的事,这也不足为怪。

走开放路线

今天,在以基督徒自居的人当中,甚至是隶属同一教堂的人,你都可能发觉他们在许多问题上持有不同的意见;这些问题包括,圣经是否受上帝所灵示、进化的理论、教会参与政治、向人传讲自己的信仰等。至于涉及道德的问题,例如堕胎、同性恋、未婚同居等,更不时引起剧烈的争论。显然,现今各基督教会都走开放路线。

举个例,《基督教世纪》周刊报道,最近有一个基督新教教堂的审理委员会投票决定,教堂有权“推举一个人所共知的同性恋长老作管理阶层的成员”。有些神学家甚至声称,相信耶稣并非得救的必需条件。据《纽约时报》报道,他们认为犹太人、回教徒和其他人士“进入天国的机会[与基督徒均等]”。

你可以想象到,马克思主义者竟然提倡资本主义,民主人士居然鼓吹独裁统治,环境保护者竟然赞成砍伐森林吗?你必定会说:“那人根本不可能是马克思主义者,也不是民主人士或环境保护者。”你说得不错。然而,今日你看见那些以基督徒自居的人,他们的主张不但彼此南辕北辙,更往往跟基督教创立者耶稣基督的教训大相径庭。这件事显示,他们信奉的究竟是怎样的基督教呢?——哥林多前书1:10

历史表明,人擅自窜改基督教的主张去迎合潮流并不是新事。上帝和基督耶稣对这些窜改有什么看法呢?教会如果提倡不是源于基督的道理,他们还有权自称为基督徒吗?我们会在下一篇文章讨论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