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读者来函
人向上帝起誓发愿,总要履行吗?
根据圣经的定义,誓愿是人郑重地向上帝作出承诺,答应做某件事、献上某些祭牲、献身于某种工作、担任某个职务,或禁戒一些本身没什么不对的事。圣经记载,有些人向上帝起誓的时候,请求上帝先为他们做某件事,然后才履行誓愿。例如,撒母耳先知的母亲哈拿起誓说:“万军之主耶和华啊,要是你……不忘记婢女,赐婢女一个儿子,我必使他一生归耶和华,不剃他的头。”(撒母耳记上1:11)圣经也记载,有些人起誓是出于自愿、毫无条件的。人向上帝起誓发愿,就一定要履行吗?
古以色列王所罗门说:“你向上帝起誓发愿,不可迟迟不履行。”他又说:“你必须履行誓愿。你不履行誓愿,就不如不起誓。”(传道书5:4,5)上帝通过摩西赐给以色列人的律法规定:“假如你向耶和华你的上帝起了誓,就不可迟延不去履行,因为你的上帝耶和华必向你追讨,你不履行就有罪了。”(申命记23:21)经文清楚指出,向上帝起誓是严肃的事。人必须怀着正当的动机,肯定自己有能力履行誓愿才这样做,不然就不如不起誓。但这是不是说,人起的誓全都不能反悔呢?
如果人起誓后才发觉,答应要做的事原来跟上帝的旨意背道而驰,他仍然要履行吗?假如他答应要做的事,会使人把正确的宗教和不道德的事混为一谈,那又怎样呢?(申命记23:18)答案很明显,人不该再履行这样的誓愿。再者,根据摩西律法,妇人所起的誓,可以被父亲或丈夫废掉。(民数记30:3-15)
请考虑以下的例子。有人向上帝起誓要保持独身,后来却陷于窘境,不知如何是好。他要是继续履行誓愿,就可能违犯上帝的道德标准。在这种情况下,他应该信守承诺,继续保持独身吗?与其勉强保持独身,倒不如为自己不能再履行誓愿而恳求上帝开恩,以免自己控制不住,犯奸淫得罪上帝,这样做不是更好吗?当然,只有他才能决定怎样做,别人是不能替他做主的。
人没有仔细考虑就冒然起誓发愿,那又怎样呢?他仍然要履行誓愿吗?耶弗他要向上帝履行誓愿,一点也不容易,但他信守承诺,决不反悔。(士师记11:30-40)上帝会因人不履行誓愿而“恼怒”,以致毁去他手所做的事。(传道书5:6)人对履行誓愿掉以轻心,会失去上帝的喜悦。
马太福音5:37)基督徒重视的,不仅是向上帝实践誓愿。他们也必须表明自己信实可靠,对上帝和人都言而有信。假如基督徒跟别人签订的协议起初看来不错, 但再三审阅,却觉得不明智。他进退两难,陷入困境,该怎么办呢?他不该随便背约毁誓,倒该诚心诚意地跟对方商量,说不定对方愿意解除协议呢。(诗篇15:4;箴言6:2,3)
耶稣基督说:“你们的话,是就该说‘是’,不是就该说‘不是’;此外再说什么多余的话,就是出于那恶者。”(不论是誓愿还是其他事,我们最关注的应该是什么呢?应该是时刻跟耶和华上帝保持良好的关系。
[第30,31页的图片]
哈拿毫不犹豫地履行誓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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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弗他要向上帝履行誓愿,一点也不容易,但他信守承诺,决不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