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享有在灵性上成长的权利”
“儿童享有在灵性上成长的权利”
瑞典儿童权利研究院在2008年12月9日举行了一个非一般的研讨会,主题是“儿童享有在灵性上成长的权利”。不少人在会上发言,表达了许多意见。他们分别代表瑞典信义会、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其他教派、伊斯兰教和人文主义运动。
一个教士指出:“圣经的记载对儿童的灵性十分重要,裨益之大实在难以言喻。”圣经的记载怎样满足儿童在灵性上的需要呢?
那个教士说:“圣经的经文和记载提供了材料,让儿童深思细想。”他列举了“亚当和夏娃、该隐和亚伯、大卫和歌利亚、耶稣的诞生、收税人撒该等故事,还有浪子和善心撒马利亚人的比喻”。这些记载“可以引导[儿童的]思想,使他们想想现实生活中人性的不同表现,例如欺骗、宽恕、补过、憎恨、堕落、赔罪、顾念手足之情、无私地爱别人”。他又说:“圣经记载的这些事可以让人借鉴,人学以致用,就能吸取经验。”
鼓励小孩阅读圣经是好的。不过,他们阅读圣经时,真的能“深思细想”吗?他们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吗?
连大人也需要别人讲解才能明白圣经的记载。例如,圣经提到一个人,他“深思细想”经文的意思,却不能真正理解属灵的事。这个人是埃塞俄比亚的官员,他读以赛亚的预言,读来读去都不明白。他很想明白先知的话,所以很乐意听腓力讲解个中含意。(使徒行传8:26-40)不只是这个官员才需要别人讲解圣经,其实我们人人都需要,小朋友就更不用说了。
圣经提醒我们:“愚昧缠住孩子的心”。(箴言22:15)孩子确实需要长辈的指引和教导,因此父母有责任提供道德和属灵的教育,按照自己从圣经和基督徒聚会学到的谆谆教诲孩子。这是儿童应有的权利。他们从小就需要得到帮助,好明白圣经,为属灵的成长打下稳固的根基。这样,他们就能“长大成人……他们的理解力因常常运用而锻炼纯熟,能明辨是非”。(希伯来书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