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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罪的观念为什么改变了?

人们对罪的观念为什么改变了?

人们对罪的观念为什么改变了?

“根据原罪的概念,我们人人都因为始祖所犯的罪而受到牵连,也被定为有罪,这样的说法不是很受现代人欢迎。人们就连罪这个观念也不大接受。……像希特勒和斯大林那样的人也许是罪人,但我们一般人都是无辜的,都只是因为身不由己或判断错误才会做错事。”——《华尔街日报》

以上的报章评论显示,许多人对罪的观念已经大大改变了。为什么有这样的改变呢?他们的看法跟以前的人有什么不同?“罪”这个令现代人反感的观念,究竟是什么?

根据圣经,罪可以分为两类:先天的罪(原罪)和人本身所犯的罪(本罪)。第一类是与生俱来、无可避免的身心缺陷,第二类就是人自己做了不对的事。以下我们会说说今天的人怎么看这两类的罪。

人有原罪吗?

圣经指出,人类的始祖违反上帝所定的道德标准之后,身心出现了缺陷。他们把这种缺陷,又称为“原罪”或“罪性”,遗传给全人类。因此,我们所有人生来就是不完美的,都会犯错,而圣经说:“凡不义的事都是罪”。(约翰一书5:17

然而,很多上教堂听道的人觉得,人类始祖的过犯发生在那么遥远的从前,跟他们毫无瓜葛,但人人都因为这个过犯而与生俱来就有缺陷,这实在令人无法理解,难以接受。神学教授爱德华·奥克斯说,现在的教徒听到“原罪”这个教义时,“不是因为尴尬而不吭声,就是断然否认这个概念;即使口头上承认自己有原罪,他们也不觉得这跟自己的生活有什么关系”。

人们之所以不愿相信有原罪,一个原因是他们对教会提倡的道理很反感。例如,天主教会在特利腾(特伦多)大公会议(1545年-1563年)上,重申初生婴儿必须接受洗礼才能获得赦罪,并谴责那些否认这个道理的人。神学家声称,婴孩没有领洗,罪就不能获得洁净,他们一旦夭折,就永远不能与天主共融。加尔文甚至声称,婴儿“在母腹中已经是该下地狱的人”,他们的本性在上帝眼中是“可憎可恶”的。

大多数人都认为初生婴儿那么纯洁,说他们须要为与生俱来的罪而接受惩罚,实在不合情理。难怪人们会抗拒原罪这个教义,就连一些教会的领袖,也觉得很难宣布一个未领洗的婴儿要受到地狱永火所折磨。他们在解释这些婴儿在死后的情况方面,陷于一个进退两难的窘境。因此,有许多年的时间,天主教会都有一个说法,就是那些未领洗的善良人或婴儿的灵魂,会住在地狱与天堂之间的“灵薄狱”,虽然这个说法从来没有成为教会的正式教义。 *

此外,在19世纪,哲学家、科学家和神学家开始质疑圣经的记载是否真实的历史,这是越来越多人不相信原罪的另一个原因。不少人受达尔文的进化论影响,把圣经中关于亚当和夏娃的记载视为神话故事。由于上述的发展,今天许多人认为圣经的内容只反映执笔者的思想和传统信仰,而不是来自上帝的启示。

现在的人怎样看原罪这个教义呢?很明显,教会的信徒如果认为亚当和夏娃不是真实人物,他们的结论自然是没有人犯过原罪。即使他们承认人性基本上有缺陷,他们也觉得原罪所指的只是人类不完美的天性。

以上我们解释了为什么人们不再相信有原罪这回事。那么,人做了不对的事,又算不算有罪呢?

真的是犯罪吗?

谈到什么是不对的行为或所谓的“本罪”,许多人会想起十诫所禁止的事,例如谋杀、对配偶不忠、婚前性行为、贪婪、偷窃等等。按照一般教会的传统教义,任何人犯了这样的罪,如果没有在死亡之前悔改,死后就会受到地狱永火的折磨。 *

天主教会声称,人要是不想下地狱,就必须向神父承认自己的罪,因为神父有权赦罪。然而,对大部分天主教徒来说,告解、忏悔和赦罪等仪式已经成为历史。最近的一个调查显示,在意大利,超过六成天主教徒都不再向神父告解。

人们对于“本罪”所怀有的传统观念,以及教会对犯罪的后果所作的解释,显然都不能推动人离弃不对的事。许多信教的人不再相信十诫所禁止的事是错的。比如有些人说,两个不是夫妇的成年人只要双方愿意,而且没有伤及第三者,他们发生性关系又何罪之有?

人们有这样的想法,原因之一也许是他们心底里不相信地狱永火这个主张。很多人觉得,上帝那么有爱心,他绝不可能会让罪人在地狱的烈火里永远受折磨。既然不相信有地狱,犯罪看来就不是那么严重的事了。然而,人们之所以不再害怕犯罪,还牵涉到另一些因素。

传统价值观遭受撇弃

过去几个世纪所发生的事,使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产生巨大的改变。两场世界大战、无数场地区性的战争,还有多次的种族屠杀,这一切使许多人质疑传统的价值观是否真的有用。他们会这样想:在这个科技发达的年代,我们还有需要按照几千年前的标准生活吗?何况这些标准已经跟现实完全脱节了!很多理性主义者和伦理学家都说没有这个需要。他们认为,人类必须摆脱某些道德枷锁和迷信的思想,并接受教育,才能充分发展自身的巨大潜能。

这种想法使许多人纷纷抛弃传统的道德观念。今天,在许多欧洲国家,教堂里冷冷清清,越来越多人没有任何信仰,很多人更公开批评他们认为不合理的教会教条。他们说,如果人类只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产物,我们还有必要理会哪些行为是违反道德伦理的吗?

20世纪,西方国家的道德标准普遍下降,结果出现了一连串的社会现象,包括所谓的性革命。此外,学生的示威活动、反传统文化运动、安全有效的避孕药的出现等等,都进一步促使人鄙弃传统的行为规范。没多久,人们也不再理会圣经的标准。新的一代人有新的道德观,对什么是罪也有了新的看法。结果怎样?正如一个作家所说,“‘爱情至上’成了唯一的准则”,因此很多人都接纳不正当的性关系。

各教会只顾迎合信众

关于美国的宗教,《新闻周刊》直言不讳地说:“很多教士都努力争取‘顾客’,他们觉得自己绝不能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教士们担心,假如他们要求前来听道的人遵守很高的道德标准,那些人就不会再来他们的教堂。现在,人们都不喜欢听那些跟培养谦卑、自律等美德有关的道理,也讨厌别人叫他们听从良心的责备或为自己的罪忏悔。因此,据《芝加哥太阳时报》所说,许多教堂和教会都开始宣讲一些“令人舒服、强调实际利益、甚至鼓吹唯我主义”的道理,“却闭口不谈福音的信息”。

教士们只顾迎合信众,结果各教会都一一自行为上帝下定义。他们最重视的不再是上帝和他对人类的要求,而是人本身以及人可以怎样提升自尊。他们唯一的目标是满足信众的需要,他们所信奉的也渐渐变成一个没有教义的宗教。《华尔街日报》说:“基督教信仰核心的道德规条既然已经消失,剩下来的那个空洞用了什么来填补呢?现在,唯一的道德规范就是做个‘好好先生’,对任何事都一味宽容。”

于是,人们慢慢就有了一种看法,就是认为信什么宗教都无所谓,只要那个宗教令你舒服就可以了。《华尔街日报》说,怀有这种看法的人“愿意接受任何宗教,只要那个宗教不在道德方面对他有明确的要求,不判断他的行为,并且令他感觉舒服”。另一方面,各教会也乐于接纳所有人成为信徒,而不会要求他们作出任何改变或遵守任何道德标准。

阅读圣经的人留意到以上的现象,也许会想起使徒保罗在1世纪说的一个预言。他说:“时候将到,必有人容不下健全的教义,反而随从私欲,跟从更多导师,要听顺耳的话。他们还掩耳不听真理”。(提摩太后书4:3,4

很多宗教领袖宽容圣经谴责的恶事,并否认罪的存在。他们只说一些令信众觉得顺耳的话,而不说圣经的真理,其实是害了来听道的人。他们所宣讲的道理是错误的,是有害的,也歪曲了基督教的基本道理。在耶稣和他的使徒所宣扬的福音中,罪和宽恕占有重要的位置。为什么这样说呢?你读读下一篇文章,就会明白。

[脚注]

^ 9段 也许由于“灵薄狱”这个没有圣经根据的主张太令人困惑,现在天主教会已经没有在《要理问答》中提到这个主张。请看第10页附栏“教会改变立场”。

^ 14段 地狱永火这个教义并没有圣经根据。详见耶和华见证人出版的《辨明圣经的真理》第6章“人死后会怎样?”

[第7页的精选语句]

各教会单单说一些令信众舒服的道理,这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第6页的附栏]

“我们已不再受罪所困扰了”

“今天,教会要面对的一个最大难题是什么?那就是,大家都不再认为自己是‘罪人’而需要上帝的宽恕。以往的人也许会担心犯罪得罪上帝,但如今我们已不再受罪所困扰了。虽然教会说可以帮助人获得赦罪,可是现在大部分美国人都不觉得犯罪有什么问题,起码不是很大的问题。”——宗教作家小约翰·史蒂倍克

“人们说:‘在做人方面,我对自己和别人都有很高的要求,但既然我们大家都是凡人,所以只要尽力而为就够了,有时候做不到也不要紧。’在道德方面,我们不会给自己太大压力,只求做得中规中矩。我们也跟其他人和睦共处,不做损人利己的事。然而,我们却忽略了罪这个重要的问题。”——美南浸信会神学院会督艾伯特·莫勒

“现在人们都推崇那些一度受人鄙视的事[比如所谓的‘七宗罪’]。举例说,父母鼓励孩子做人要有傲气,认为这样才能提升自信心。一些法国高级主厨请梵蒂冈教廷不要把喜爱吃喝视为罪恶。由于有争风吃醋的事,通俗报刊才有吸引读者的材料。引起人的贪欲是重要的广告策略,而愤怒就是受到伤害的人应有的反应。至于我自己,有时也会很想躲躲懒。”——南希·吉布斯所撰,《时代》周刊

[第5页的图片]

今天,许多人把圣经中关于亚当和夏娃的记载视为神话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