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保加利亚耶和华见证人有关的重要事件
2004年5月19日:经过欧洲人权法院协调后,保加利亚政府在“洛特和洛特诉保加利亚案”上与耶和华见证人达成和解。耶和华见证人得以在不受外界干涉的情况下从事崇拜活动以及表达信仰。
2003年4月16日:政府承认耶稣牺牲纪念日为耶和华见证人的法定假日,耶和华见证人当天可以不用工作。
2003年3月6日:耶和华见证人根据当地新的宗教法重新注册。
2001年5月3日:经过欧洲人权法院协调后,保加利亚政府在“斯蒂芬诺诉保加利亚案”上与耶和华见证人达成和解。对于那些依良心拒服兵役、愿意服替代役的人,政府撤销了他们的罪名。
1998年10月7日:耶和华见证人取得合法地位。
1998年3月9日:经过European Commission of Human Rights(现由欧洲人权法院取代)协调后,保加利亚政府根据和解协议,同意让耶和华见证人注册为合法宗教。
1994年:保加利亚以一项严格的宗教法案为根据,撤销耶和华见证人的注册。
1992年5月7日:保加利亚成为欧洲委员会(Council of Europe,又译“欧洲理事会”)的第26个成员国。
1991年7月17日:耶和华见证人在保加利亚正式注册为法人团体。
1944~1990年:在共产党统治下,耶和华见证人的活动被禁止。
1938年5月6日:耶和华见证人取得合法地位。
1888年:根据记录,耶和华见证人在保加利亚展开传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