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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6日
卢旺达(卢安达)

卢旺达共和国依法伸张正义

卢旺达共和国依法伸张正义

由于卢旺达(卢安达)申诉调查专员所付出的努力以及法院的合理判决,耶和华见证人经过漫长的法律诉讼,最终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基加利(吉佳利)市官方曾下令拆毁非法建筑物,但最高法院却做出对耶和华见证人不利的判决,判处耶和华见证人向非法建筑物的所有者做出赔偿。申诉调查专员看出此案的判决有违公正,并要求最高法院重新审理此案。

基加利市官方下令整顿市容

2006年,为响应一项广泛的市容整顿活动,基加利市颁布条例,要求市内居民清除所有公共区域内的违规建筑。同一项条例还指出,居民有责任维护并美化私有房产周边的公众区域。

恩加亚巴特兰亚先生曾未经政府许可,在公共区域私自搭建建筑物。此外,恩加亚巴特兰亚先生使用的建筑材料和方法都不符合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条例,该房屋也在被拆毁之列。可是该房屋屋主并未在21天的执行期内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卡萨堡地区的负责人下达书面命令,强拆这些非法建筑。耶和华见证人在卢旺达的办事处位于基加利市雷梅拉的卡萨堡地区,处于该建筑物附近。该非法建筑拆除后,耶和华见证人对建筑原址附近的公共区域进行了美化,修建了一个花园,并铺设了一条人行道。

中级法院做出对耶和华见证人的不利判决

政府拆除恩加亚巴特兰亚先生的建筑物后,恩加亚巴特兰亚先生等人上告卡萨堡地区的中级法院,指控耶和华见证人损毁其建筑物。虽然恩加亚巴特兰亚先生等人无法向法庭提供合法证据支持其指控,但仍坚称应获得赔偿。耶和华见证人提供官方文件作为证据,清楚证明政府部门应对此拆除行为负责,然而中级法院在证据面前仍对耶和华见证人做出不利判决。

高等法院推翻原判

耶和华见证人向高等法院上诉,要求法院纠正这一明显不公的判决。高等法院重新审查相关证据,认定中级法院对耶和华见证人做出的判决缺乏充分根据。2010年11月5日,高等法院判定恩加亚巴特兰亚先生等人提出的诉讼无理,并判处罚金80万卢旺达法郎(1360美元)。

最高法院无视重要证据

恩加亚巴特兰亚先生向卢旺达最高法院上诉。诉讼过程中,雷梅拉区的行政秘书证明,恩加亚巴特兰亚先生的建筑物属非法建筑,因此在城市整顿过程中予以拆除。最高法院承认耶和华见证人没有采取行动拆除此建筑,但是法院认定耶和华见证人怂恿政府采取拆除行动。最高法院无视明显证据,臆测耶和华见证人因美化拆毁的建筑物原址而不当得利。法庭判耶和华见证人向原告支付2205万5242卢旺达法郎(超过3万3000美元)的赔偿。2013年4月4日,法院强制执行此项赔偿。

申诉调查专员敦促最高法院纠正不公判决

耶和华见证人遭到无理指控和不公判决,被判处要对恩加亚巴特兰亚先生被拆除的建筑物负责,因此他们向申诉专员公署提出申诉。卢旺达首席申诉调查专员阿洛伊西·哲杨扎伊雷女士审查了此项诉讼以及最高法院的判决。

哲杨扎伊雷女士审查过相关证据后,确定恩加亚巴特兰亚先生的建筑物是因为不合法,才被政府强拆。她也指出,耶和华见证人配合政府法令对毗邻公共用地进行美化,没有理由受到惩罚。见证人对城市用地进行维护和美化是一项“具有积极意义的成就”和“对城市规划项目的有力支持”。

基加利市政府颁布法令之前的非法建筑,以及建筑清除并美化后的公共用地

2013年12月4日,哲杨扎伊雷女士要求最高法院重审此案。最高法院采用一组新的陪审团听审此案,并于2014年10月17日推翻之前的判决,判定恩加亚巴特兰亚先生的指控无事实根据。同时,法院责令恩加亚巴特兰亚先生退还上次判决中收到的赔偿款,并缴纳诉讼费。耶和华见证人的律师和法院执行官目前正在处理款项有关事宜。

从法制得到保护

耶和华见证人对于申诉调查专员哲杨扎伊雷女士的帮助深表感激,也感激最高法院推翻之前的判决。毋庸置疑,所有守法公民都十分感激卢旺达共和国制定了有效的法律机制,消除不公,维护法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