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日
吉尔吉斯斯坦(吉尔吉斯)
吉尔吉斯斯坦会维护宗教自由吗?
被控从事违法的宗教活动
2014年6月30日,在吉尔吉斯斯坦东南部的纳伦市,46岁的日尔迪姿·茹马列娃跟邻居谈论她的宗教信仰。纳伦市当局逮捕了她。地方法院判她有罪,原因是她属于一个没有在本地登记的宗教团体,并向人谈论信仰。 c这是吉尔吉斯斯坦独立以来,第一次有耶和华见证人因参与宗教活动而被起诉。
于是,茹马列娃向纳伦州法院上诉,州法院受理了案件。法官问了很多问题,想要了解耶和华见证人是怎样的人,还有他们到底跟人分享什么信息。考虑过后,法官宣布暂停审理此案,先等待宪法法院作出本文起头提到的裁决。
纳伦州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定茹马列娃没有触犯任何行政法规,并指出所有公民都有权表达宗教信仰。州法院考虑过宪法法庭的裁决后,认为耶和华见证人已在吉尔吉斯斯坦合法登记,于是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原判。不过,检察官向最高法院上诉,声称宪法法庭的裁决跟这宗刑事案件无关。2014年12月24日,最高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宣布茹马列娃无罪,保障了她向人分享信仰的权利。
捏造的罪名,公正的裁决
2013年,奥克萨娜·科里亚基娜和她的母亲纳杰日达·谢尔吉延科被人诬告在传道时做了违法的事,之后被软禁在家。奥什市的地方官员利用捏造的罪名,进一步指控耶和华见证人从事“非法的宗教活动”。官员声称耶和华见证人不是当地合法登记的宗教组织,所以他们向人传道是违法的。
2014年10月7日,奥什市法院宣判两人无罪。法官说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犯了严重的错误,起诉她们仅仅因为两人是耶和华见证人。
可是,奥什市的检察官却请求上诉法院撤销地方法院的决定,并要求法院退回案件,待调查人员“修正”错误后,让当事人再次出庭受审。上诉法院驳回检察官的上诉,但他继续向最高法院上诉。最高法院将在2015年3月3日开庭,耶和华见证人希望法院会作出公正的裁决。
放宽还是限制宗教自由?
一位耶和华见证人在庭上旁听了茹马列娃案件的审理过程,然后说:“地方官员从1998年开始向我们施压,因为我们在纳伦市无法取得合法登记。现在,最高法院作出了判决,我们希望有一天可以在本地取得合法登记。”
耶和华见证人希望在纳伦市、奥什市和其他南部的地区合法登记,这样我们就可以继续自由地从事宗教活动,不受骚扰。如果政府尊重最高法院的判决,那么吉尔吉斯斯坦的公民就能得到更大程度的宗教自由。
a 关于最高法院的宪法法庭在2014年9月4日作出的裁决,详见《吉尔吉斯斯坦最高法院保护耶和华见证人的宗教自由》一文。
b 在吉尔吉斯斯坦,耶和华见证人取得全国的合法登记,他们也有北部的地方登记。可是,相关部门一再阻碍耶和华见证人在南部取得合法登记。
c 吉尔吉斯共和国行政法第395(2)条规定,不可违反“关于组织和举办宗教聚会、游行和仪式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