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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1日
阿塞拜疆(亚塞拜然)

拉沙德·尼夫特莱耶夫因参与宗教集会,被判入狱并易科罚金

拉沙德·尼夫特莱耶夫因参与宗教集会,被判入狱并易科罚金

拉沙德·尼夫特莱耶夫是个耶和华见证人,也是位神职人员。2015年11月19日,阿塞拜疆(亚塞拜然)占贾的一个法院判拉沙德监禁25日,理由是他没有如期缴纳因“组织及主持宗教集会”被判处的罚金。这是拉沙德14个月来第2次因参与宗教集会被监禁并科以罚金。

目前,拉沙德需缴纳的罚金已经累计高达9450马纳特(1万1375美元)。虽然拉沙德觉得法院的判决既不公正也不合理,但他还是按照自己有限的经济能力,分期缴纳罚款。

参与宗教活动遭处罚

11月14日,警察突袭并中断在占贾市(阿塞拜疆第二大城市)举行的宗教集会,并把参与集会的27个人都带到占贾的卡帕兹区警察局。警察以违反宗教集会的相关法规为由,起诉当中的12个人,包括拉沙德在内 *。11月18日至25日,卡帕兹区地方法院召开闭门听证,判处其中9人每人缴纳罚金2000马纳特(1911美元),理由是“未经许可举行宗教集会”。

11月19日,法警办公室传唤拉沙德,质问他为什么还未缴清这5年来的5笔罚金。拉沙德向法警解释,自己的收入有限,已尽力缴交罚金,而且还需供养生病的母亲。于是法警把拉沙德的情况上呈至法院。卡帕兹区地方法院得知情况后,就立即监禁拉沙德。不但如此,法院还因他在11月14日参与宗教集会判他缴纳罚金,这使拉沙德的经济负担更加沉重,也让他再度因信仰的缘故蒙上不白之冤。

扰乱宗教集会

自2010年起,占贾市的耶和华见证人曾多次在集会期间遭警察突袭。2015年11月14日,警察第8次突袭耶和华见证人的集会 *。警察突袭的手法大都很类似,当一小群耶和华见证人在私人家里和平地举行宗教集会时,警察就会突然出现,中断集会进行,没有告知原因,也没有出示证件、搜索令或法院的命令。警察会没收在场的人的圣经和宗教书刊,在现场录影搜证,又恐吓及辱骂参加聚会的人。

接着,警察就会把参与集会的所有人不论老幼全都带到警察局。然后,法院在当天稍晚就立刻召开听证会,没有允许他们洽谈律师,或给他们几天的时间准备辩护。有好几次,当地的媒体报道了警察的逮捕行动,甚至在电视上播出耶和华见证人在警察局等候的画面。

多次尝试登记未获批准

由于耶和华见证人一直未能成功地在占贾市登记注册,政府当局就认定耶和华见证人举行宗教集会是违法的。占贾卡帕兹区地方法院也以此为由,将11月14日参与集会的人处以罚金,并在判决中指出:“耶和华见证人这个团体尚未得到占贾市政府相关单位的批准,所以不能在占贾市举行宗教集会。” *

不过,跟判决冲突的是,阿塞拜疆的法律并没有规定人民需要得到政府批准才能聚集起来举行崇拜。阿塞拜疆《宗教信仰自由法》第21条明文指出,“人民可以自由地在家中和公寓住宅举行崇拜……和宗教仪式。”

耶和华见证人已经在阿塞拜疆的首都巴库成功注册,自2010年以来,他们多次向占贾市政府申请注册。不过,国家宗教事务委员会一再以“技术上错误”的理由拒绝他们的申请,或是根本不予理会。耶和华见证人最近又于11月10日向占贾市政府申请注册,但目前仍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努力争取宗教自由

耶和华见证人正不断努力与阿塞拜疆政府沟通,期望取得合法注册,也希望政府当局可以更尊重他们的人权。不过,由于不公平的情况迟迟未获得改善,阿塞拜疆的耶和华见证人已经向欧洲人权法院提交了21份申诉,控告政府剥夺他们的宗教及信仰自由。

耶和华见证人请求阿塞拜疆政府,让他们跟其他公民一样享有法律保障的崇拜自由,并停止迫害像拉沙德那样虔诚的信徒。

^ 耶和华见证人被控触犯了《行政罚法》第299条第0项第2款,因未获当局批准就“组织和举行宗教集会、街头游行以及宗教仪式”,结果遭到起诉。

^ 警察也突袭了在连科兰、洛克巴坦、明盖恰乌尔、沙姆基尔和扎卡塔雷举行的宗教集会。

^ 政府根据《宗教信仰自由法》第12条判定耶和华见证人违法。该法条指出:“宗教团体必须向政府相关单位注册,并登记在国家宗教组织协会的名单里。”不过,这条法律其实是规范“宗教法人团体”,并没有限制一群人聚集在一起举行崇拜。另外,《集会自由法》第4条并没有把“举行宗教仪式”纳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