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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9日
韩国

韩国上诉法院判依良心拒服兵役者无罪

韩国上诉法院判依良心拒服兵役者无罪

2016年10月18日,光州地方法院的上诉法院宣判因良心拒服兵役的金慧民、赵乐训、金亨根三人无罪。这是韩国的上诉法院首次判耶和华见证人无罪。

法官金泳植表示:“法院相信他们是因为信仰和良心的缘故,才拒绝从军。良心和宗教自由都是受宪法所保障的。宪法所赋予的权利不该因法律刑罚而受到限制。”

如果检察官就此判决再次提起上诉,那么此案就将移交大法院审理。目前已有40多个案件等候大法院审理,其中也有数宗因良心拒服兵役的案子。耶和华见证人的法律总顾问,菲利普·布伦利表示:“韩国的大法院与宪法法院至今仍拒绝承认依良心拒服兵役为基本人权,上诉法院却已承认这项受国际认可的权益。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也已在500多宗案件中承认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