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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总部,位于首尔

2017年1月25日
韩国

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呼吁政府尊重良心自由权

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呼吁政府尊重良心自由权

2016年12月9日,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下文简称委员会)就宪法法院正在审理的申诉案件呈交意见书,分析依良心拒服兵役的议题。委员会根据最新的人权标准,说明依良心拒服兵役是一项基本人权,是政府必须保障的权利,不应受任何限制。

委员会的报告强调,良心自由是基本人权,是拒服兵役的“正当理由”。委员会促请政府通过“能促进社会发展的替代役”来化解宪法保障的良心自由和兵役义务之间的冲突。

委员会的报告也指出,监禁因良心缘故而拒服兵役的人,是毫无意义的。委员会在报告中说:“处罚的目的是遏止人犯过、降低犯罪率。但是几乎所有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不会为自己的决定感到后悔,也不会因为害怕刑罚而妥协……因此,惩处他们没有实际的效益。”

委员会重申先前在2005年12月26日的决议,促请大韩民国引进一个替代役方案。这个方案既能顾及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权益,也能与现行的兵役制度并存。 *委员会基于维护人权的立场,呈交意见书给宪法法院,供法院审议时参考。

“依良心拒服兵役是受宪法和国际人权法所保障的良心自由权。在可以服替代役来履行国民义务的情况下,政府却按兵役法处罚依良心拒服兵役者,这样的做法有违良心自由。”——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2016年11月28日的决议

促请政府引进替代方案

对于委员会的决定,法学教授李在承说:“如果南韩政府决定尊重依良心拒服兵役的基本人权,引进[相应的]替代役方案,我希望政府参照在国际间普遍采纳的替代役安排,让这项安排能发挥最大效用。”

耶和华见证人韩国分部发言人洪大一说:“宪法法院在2012年8月再度审查这个[依良心拒服兵役的]议题。自那时起,已有两千多名耶和华见证人青年受监禁。我们希望宪法法院能做出一项符合国际要求的决定,表现尊重生命、促进和平的精神,让耶和华见证人的青年能在不违反良心的情况下,为国家和社会服务,不再被监禁。”

^ 2008年7月11日,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再度呼吁国防部部长为因良心的缘故而拒服兵役的人设立和施行相应的替代役安排。除此之外,委员会曾在2007年11月26日发布声明,谴责当局反复惩处依良心拒绝参与军事训练的后备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