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7日
韩国
申东赫受到韩国政府不公对待
韩国政府监禁数百名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也严厉地惩罚那些因为良心缘故拒绝受军训的后备军人。
申东赫是韩国人,他知道长大后必须服兵役。后来,他收到通知,被征召入伍,并且在2005年光荣退伍。他退伍之后,自动被编入后备军,必须在其后的八年定期被召回军营接受军事训练。
申东赫在退伍之后开始学习圣经。圣经里的和平信息深深打动了申东赫的心,使他决心不再从事任何与军事相关的活动。所以,当申东赫在2006年3月接到军方的召集令时,他通知军方,他想依从良心,拒绝接受军事训练。
剥夺良心自由的权利
韩国政府拒绝承认人可以依良心拒服兵役。目前,收到召集令的后备军人中,有超过40名是依良心拒服兵役的耶和华见证人。
韩国军方忽视申东赫依良心拒绝接受军事训练的请求,单是在2006年,就向他发出30次的召集令。在之后的七年间,申东赫不断收到后备军的召集令。从2006年3月至2013年12月,申东赫一共收到召集令118次。 a申东赫以尊重的方式向军方表明立场,没有向军方报到,因此前前后后共遭起诉49次、出庭(初审和上诉法院)69次,被判刑35次。
“别无选择”
韩国法院没有质疑申东赫拒绝接受军事训练的理由是出于良心。蔚山地方法院在2014年10月7日的判决中声明:“我们看出申东赫成为耶和华见证人之后,无法同时顾及良心和军事义务。他坚守信仰,所以别无选择,只能被法院判刑。”
虽然地方法院能够理解申东赫的处境,但是碍于兵役法,还是必须对申东赫判处刑罚。几年下来,申东赫被处超过1600万韩元(1万3322美元)的罚款,六次被判处六个月以上监禁,但后来改以其他形式的惩处代替坐牢,例如,200小时的社区服务。
申东赫说:“考验看来没有终止的一天,让我身心俱疲。我经常上法院,家人也为此承受很大的压力。我的母亲在过去九年跟我一样痛苦,压力严重影响她的健康。看到母亲因为我的缘故心力交瘁,真的让我感到心痛。我一直收到召集令,重复被起诉和判刑,也必须请假出庭,工作换了七次,经济状况因此变得很差。”
韩国侵犯国际法所保障的权利
申东赫为每个判决向韩国法院上诉,但是情况并没有改善,例如,韩国大法院四次驳回了他的上诉。申东赫无法在韩国得到法律上的保障,所以在2016年6月向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申诉陈情。他声明韩国政府理应遵从《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当局屡次向他发出召集令,反复将他起诉和判刑,违反了这份国际公约。申诉内容主要有以下三点:
韩国当局对依良心拒服兵役的人屡次发出军训召集令,并重复将其判处刑罚,侵犯了国际法保障的公正审判权。
韩国当局屡次向申东赫发出召集令,反复将他起诉和判刑的做法,显然是要强迫他接受军事训练。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起诉申东赫,严重打乱申东赫的生活,将他视为罪犯,践踏他的良心和尊严。
申东赫因坚守信仰而拒服兵役,韩国当局显然已侵犯他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
盼望情况好转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在过去多次要求韩国必须尊重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权利。 b因此,申东赫盼望委员会作出有利的判决,保障后备军人的良心自由。申东赫说:“我不后悔依从自己的良心,坚守信仰,但是我不能接受政府对待我的方式。我希望韩国政府能承认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权利。”在韩国以及全球的耶和华见证人都希望这个情况得以好转。
a 申东赫在2006年收到召集令30次;2007年35次;2008年15次;2009年9次;2010年17次;2011年12次。申东赫在2012和2013年没有收到召集令,因为后备军人在最后两年,不须接受军事训练。
b 委员会已发布了五个意见,指出韩国政府违反了《公约》第18条,侵犯了“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权”。第1321-1322/2004号来文,尹汝范和崔明进诉大韩民国案,2006年11月3日(CCPR/C/88/D/1321-1322/2004);第1593-1603/2007号来文,郑义民等人诉大韩民国案,2010年3月23日(CCPR/C/98/D/1593-1603/2007);第1642-1741/2007号来文,郑珉圭等人诉大韩民国案,2011年3月24日(CCPR/C/101/D/1642-1741/2007);第1786/2008号来文,金钟男等人诉大韩民国案,2012年10月25日(CCPR/C/106/D/1786/2008);第2179/2012号来文,金永宽等人诉大韩民国案,2014年10月15日(CCPR/C/112/D/217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