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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怎樣選擇有益的娛樂

怎樣選擇有益的娛樂

一切都要為榮耀上帝而做。——哥林多前書10:31

1,2. 在娛樂方面,我們有什麼可以選擇?

假如你有一個好吃的水果,你剛要吃,卻發現一部分已經腐爛了,你會怎麼做呢?你可以把整個水果連爛的部分都一起吃掉,也可以把整個水果不管爛不爛通通扔掉;當然,你還可以把爛的切掉,只吃好的部分。你會怎樣選擇呢?

2 娛樂好比這個水果一樣。有時你想消遣一下,卻發覺現在很多娛樂在道德上都有問題,甚至是敗壞的。你會怎麼做呢?有些人會容忍有問題的娛樂,不管這個世界提供什麼都通通接受。有些人會避開一切娛樂,免得自己接觸任何有害的東西。還有些人會小心避開有害的娛樂,偶爾享受一下有益的娛樂。你該怎樣選擇,才能留在上帝的愛裡呢?

3. 我們會談談什麼問題?

3 我們大多數人都會選擇第三種做法。我們知道有時候需要消遣一下,只是希望自己選擇的娛樂在道德上都是高尚的。因此,我們有必要想想該怎樣判斷一種娛樂是否有益。我們先談談娛樂可以怎樣影響我們對耶和華的崇拜。

「一切都要為榮耀上帝而做」

4. 我們的獻身誓言對選擇娛樂應該有什麼影響?

4 一位1946年受浸的年長耶和華見證人曾經說過:「每當有浸禮演講,我都會認真地聽,好像自己將要受浸一樣。」為什麼呢?他解釋說:「時刻記住自己的獻身誓言,使我能保持忠心。」想必你也有同感。你常常提醒自己,你已經向耶和華起誓要一生一世事奉他,就有力量堅持到底。(傳道書5:4;希伯來書10:7)事實上,沉思獻身的誓言不但會影響你對基督徒義務的看法,也會影響你對生活上其他事的看法,包括娛樂在內。使徒保羅寫信給當日的基督徒時,強調一個原則:「你們無論或吃或喝,還是做別的事,一切 都要為榮耀上帝而做。」(哥林多前書10:31

5. 利未記22:18-20怎樣幫助我們看出,羅馬書12:1帶有警告的意味?

5 不管你在生活中做什麼,都會影響你對耶和華的崇拜。保羅在羅馬書中用有力的措辭,向基督徒同工強調這個真理。保羅敦促他們:「要把身體像祭牲一樣獻上,是活的,是聖潔的,是上帝所悅納的。這樣,你們就是用理智敬奉上帝。」(羅馬書12:1)你的身體把你的內心、思想和體力包括在內,事奉上帝離不開這一切。(馬可福音12:30)保羅把對上帝全心全意的事奉比作祭牲。這種說法帶有警告的意味,因為在摩西律法裡,祭牲如果有缺陷,就不會蒙上帝悅納。(利未記22:18-20)同樣,基督徒獻的屬靈「祭牲」,如果在某方面受到玷污,也不會蒙上帝悅納。可是,屬靈的「祭牲」怎麼會受到玷污呢?

6,7. 基督徒怎樣做就會玷污身體?這會有什麼後果?

6 保羅勸誡羅馬的基督徒「不要再把身體獻給罪」,又吩咐他們要「治死身體的敗行」。(羅馬書6:12-14;8:13)關於「身體的敗行」,他在上文已經說了一些例子。他論及有罪的人說,「他們滿都是咒詛」「他們的飛跑,要去殺人流血」「他們中並不懼怕上帝」。(羅馬書3:13-18)基督徒如果用「身體」做這些事,有這些敗行,那他的「身體」就有缺陷了。舉個例,今天基督徒如果故意觀看墮落的色情資訊或兇殘的暴力娛樂,那他就是「把[眼睛]獻給罪」,以致整個身體都玷污了。他所做的任何崇拜就像不再聖潔的祭牲,無法蒙上帝接納。(申命記15:21;彼得前書1:14-16;彼得後書3:11)選擇有害的娛樂要付出多麼高昂的代價!

7 顯然,基督徒怎樣選擇娛樂,影響深遠。我們當然希望自己選擇的娛樂能使我們獻給上帝的「祭牲」更美,而不是受玷污。現在,我們談談怎樣判斷一種娛樂是否有益。

「惡要痛恨」

8,9. (甲)娛樂可以籠統地分為哪兩類?(乙)我們要棄絕什麼娛樂?為什麼?

8 籠統地說,娛樂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基督徒必須規避的,一類是基督徒也許可以接受的。我們先看看第一類娛樂,是基督徒必須規避的。

9 我們在第1章指出,有些娛樂包含的內容顯然是聖經所譴責的。請想想一些網站、電影、電視節目和歌曲,內容不是涉及虐待、邪靈、色情,就是慫恿人參與不道德的活動。這些下流的娛樂美化違背聖經原則或違反聖經律法的行為,讓人以為沒什麼不對。真基督徒務要規避這類娛樂。(使徒行傳15:28,29;哥林多前書6:9,10;啟示錄21:8)你棄絕這些有害的娛樂,就是向耶和華表明你真的「痛恨」惡事,堅決離棄惡行。這樣,你的信心就是「無偽」的了。(羅馬書12:9;詩篇34:14;提摩太前書1:5

10. 在娛樂方面,怎樣的想法十分危險?為什麼?

10 可是,有些人可能覺得,觀看含有不道德成分的娛樂節目是無傷大雅的。他們心想,「這類電影或電視節目,我不過看看而已,我絕對不會做那些事。」這樣想其實是自己騙自己,十分危險。(耶利米書17:9)我們要是覺得觀看耶和華所譴責的事可以作為娛樂,還能說自己真的「痛恨」惡事嗎?一而再,再而三地讓自己接觸惡事,我們對惡事的感覺就會變得麻木。(詩篇119:70;提摩太前書4:1,2)結果,我們的行為和我們對惡行的看法都會受到影響。

11. 在娛樂方面,什麼事實證明加拉太書6:7是對的?

11 這樣的事不是沒有發生過。有些基督徒做了不道德的事,就是因為經常觀看內容有問題的娛樂節目而受了影響。他們吃到苦頭,才明白「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拉太書6:7)但這種可悲的結果本來是可以避免的。你留意在頭腦裡種下高尚道德的「種子」,就能一生享用有益的收成。(請看附欄「 我該選擇什麼娛樂?」)

按聖經原則作個人決定

12. 在娛樂方面,什麼時候該應用加拉太書6:5的原則?我們能找到什麼指引,有助於作正確的決定?

12 現在我們看看第二類娛樂。這類娛樂的內容,聖經既沒有直接譴責,也沒有明確贊成。每個基督徒都要自行判斷這類娛樂是否有益。(加拉太書6:5)關於怎樣判斷,我們能找到指引。聖經包含的原則,也就是基本的真理,可以幫助我們明白耶和華的看法。我們留意聖經的原則,就能夠在一切事上,包括選擇娛樂方面,「明白耶和華的旨意是什麼」。(以弗所書5:17

13. 什麼會激勵我們避開那些令耶和華不悅的娛樂?

13 每個基督徒的道德感,或明辨是非的能力,都不一樣,這是可以理解的。(腓立比書1:9)基督徒也明白,各人對娛樂的喜好不同,所以我們不能期望所有基督徒都做出完全相同的決定。不過,無論如何,我們越用聖經原則熏陶自己的頭腦和內心,就越想避開一切令耶和華不悅的娛樂。(詩篇119:11,129;彼得前書2:16

14. (甲)選擇娛樂的時候,應該考慮什麼因素?(乙)我們怎樣才能讓王國事務一直在生活中居於首位?

14 選擇娛樂的時候,還要考慮一個重要的因素——時間。你選擇什麼娛樂,表明你接受什麼事;你花多少時間娛樂,則反映你重視什麼事。對基督徒來說,最重要的當然是屬靈的事。(馬太福音6:33)那麼,你怎樣才能讓王國事務一直在生活中居於首位呢?使徒保羅說:「你們總要仔細留意自己怎樣行事。不要做愚昧人,倒要做智慧人。要買盡時機」。(以弗所書5:15,16)你清楚限定自己用多少時間娛樂,就能留出充足的時間做「更為重要」的事,也就是對你的屬靈健康有益的事。(腓立比書1:10

15. 選擇娛樂的時候,為什麼最好力求安全,不單單是不越出是非的界線?

15 選擇娛樂的時候,明智的人也會力求安全,不單單是不越出是非的界線。這是什麼意思?請再想想那個水果的比喻。你想避免不小心吃到爛的部分,就不僅會切掉爛的部分,還會多切一點,把周圍沒爛的部分也切掉一些。同樣,選擇娛樂的時候最好力求安全,不單單是不越出是非的界線。明智的基督徒不僅會規避明顯違反聖經原則的娛樂,也會規避有點問題或是看來會損害靈性的娛樂。(箴言4:25-27)你緊守上帝的話語,就能避開一切內容有害的娛樂了。

「任何純潔的事」

選擇娛樂的時候,應用聖經原則能保護我們不致靈性受損

16. (甲)在道德問題上,我們怎樣表明自己有耶和華的觀點?(乙)你怎樣才能養成按聖經原則辦事的習慣?

16 選擇娛樂的時候,真基督徒會先考慮耶和華的看法。聖經說明了耶和華的感覺和標準。舉個例,所羅門王列出了耶和華恨惡的事,包括「說謊的舌、使無辜人喪命流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作惡的腳」。(箴言6:16-19)耶和華的看法應該對你有什麼影響呢?詩篇執筆者勸勉說:「愛耶和華的人啊,你們要憎恨惡事。」(詩篇97:10)你的選擇要表明你真的恨耶和華所恨的事。(加拉太書5:19-21)你也要謹記,你的真正為人主要在於你私下的行為,而不是你在人前的表現。(詩篇11:4;16:8)因此,你要是衷心渴望在生活的每一方面都反映出耶和華對道德問題的看法,就會事事按聖經的原則去作決定。久而久之,你就能養成按聖經原則辦事的習慣。(哥林多後書3:18

17. 選擇娛樂之前,我們應該問問自己什麼問題?

17 你還可以做些什麼事來確保自己的選擇跟耶和華的想法一致呢?不妨想想:「這種娛樂會對我,以及我和上帝的關係有什麼影響?」例如,在決定看不看一部電影之前,可以問問自己:「這部電影的內容會對我的良心有什麼影響?」我們來看看一些有關的原則。

18,19. (甲)腓立比書4:8的原則怎樣幫助我們判斷一種娛樂是否有益?(乙)還有什麼原則可以幫助你選擇有益的娛樂?(請看腳注)

18 有個重要的原則記在腓立比書4:8:「任何真實的事,任何該受重視的事,任何正義的事,任何純潔的事,任何可喜愛的事,任何可稱道的事,無論是什麼美德,無論是什麼值得讚美的,這些事你們都要繼續思念。」誠然,保羅在這裡談的不是娛樂,而是該沉思的事。他勸勉我們把思想集中在那些叫上帝喜悅的事上。(詩篇19:14)但他提出的原則也可以應用在娛樂方面。怎樣應用呢?

19 請問問自己:「我選擇的電影、電子遊戲、音樂或其他形式的娛樂,能讓我的頭腦充滿『純潔的事』嗎?」舉例說,你看完電影之後,腦海裡留下怎樣的影像呢?如果是令人愉快、純潔無邪、振奮人心的,那麼你選擇的娛樂顯然是有益的。可是,如果電影讓你想到不潔的事,那麼你選擇的娛樂就有問題,甚至是有害的。(馬太福音12:33;馬可福音7:20-23)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思念不道德的事會擾亂你的內心,損害你受過聖經熏陶的良心,破壞你和上帝的關係。(以弗所書5:5;提摩太前書1:5,19)既然有問題的娛樂對你有害,就要決心加以規避。 *羅馬書12:2)要效法詩篇執筆者,向耶和華禱告:「求你使我的眼不看無益的事」。(詩篇119:37

時刻求別人的益處

20,21. 哥林多前書10:23,24和選擇有益的娛樂有什麼關係?

20 保羅提到在決定私事的時候要考慮的一個重要聖經原則:「凡事都可以做,但不是樣樣都能強化人。各人要時刻求別人的益處,不要老是求自己的益處。」(哥林多前書10:23,24)這個原則跟選擇有益的娛樂有什麼關係呢?你要問問自己:「我的選擇會對別人有什麼影響?」

21 你的良心可能容許你參與某種娛樂,在你看來是「可以做」的。可是,如果知道有些良心敏銳的基督徒不接受這種娛樂,你說不定就會決定不參與。為什麼呢?因為你不想讓基督徒同工覺得忠於上帝十分困難。你不希望像保羅說的那樣「得罪弟兄」,甚至「得罪基督」。你謹記保羅的勸誡:「不可成了他們的絆腳石」。(哥林多前書8:12;10:32)保羅勸人要顧及別人,體貼入微,今天的真基督徒要是切實聽從,就會避開任何「可以做」卻不能「強化人」的娛樂。(羅馬書14:1;15:1

22. 為什麼基督徒在私事上容許別人有不同的看法?

22 時刻求別人的益處也要考慮另一面。對於怎樣的娛樂才合適這個問題,良心敏銳的基督徒不該堅持己見,認為基督徒會眾裡所有人都該認同他的嚴格標準。他要是這樣堅持,就好比一個司機堅持要在同一條路上的所有司機,都按他所定的速度開車。這樣的要求不合情理。有些基督徒對娛樂的看法可能跟良心敏銳的人不同。但只要別人的選擇不違反基督徒原則,良心敏銳的人就該懷著基督徒的愛心尊重別人。這樣,他就能「讓所有人知道[他]通情達理」。(腓立比書4:5;傳道書7:16

23. 你怎樣做才能確保自己選擇的是有益的娛樂?

23 你怎樣做才能確保自己選擇的是有益的娛樂呢?總之,有些娛樂內容涉及下流的、不道德的行為,顯然是聖經所譴責的,要一概棄絕;有些娛樂聖經沒有明確提到,要根據有關的聖經原則去決定是否參與。如果某種娛樂會損害你的良心,就要避開;如果會得罪良心敏銳的人,尤其是基督徒同工,也要樂於放棄。你決心做到這幾點,就能榮耀上帝,也能讓你和你的家人留在上帝的愛裡。

^ 19段 以下原則對於選擇娛樂也十分有用:箴言3:31;13:20;以弗所書5:3,4;歌羅西書3: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