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18:1-32
18 耶和華對亞倫說:「任何冒犯神聖場所的罪責+,你和你的兒子、宗族都要承擔;任何冒犯祭司職位的罪責,你和你的兒子也要承擔+。
2 你也要帶你利未部族的弟兄,就是你的族人,一起上前來,讓他們跟你一起工作+,在存放聖諭的帳幕前協助你和你的兒子+。
3 他們要按照你的吩咐辦事,照料整個會幕+。但是他們不可靠近神聖場所的器具,也不可靠近祭壇,免得他們或你們喪命+。
4 他們要跟你一起工作,照料會幕,辦理會幕的各種事務,任何沒有資格的人*都不可靠近你們+。
5 你們要負起職責,照料神聖的場所+和壇+,免得我再次發怒+打擊以色列人。
6 我從以色列人當中選出你們的弟兄利未族人,賜給你們做禮物+。他們屬於耶和華,負責辦理會幕的事務+。
7 你和你的兒子要負責祭司的工作,照料跟壇有關的事務,以及帷幔內的一切事務+,你們要負起這個職責+。我把祭司的職務當作禮物賜給你們。任何沒有資格的人*靠近,都要處死+。」
8 耶和華對亞倫說:「我已經把奉獻給我的禮物+交給你處理。以色列人獻的聖物,我都撥一份給你和你的子孫。這是你們應該得到的一份,長久不變+。
9 在用火獻上的至聖之物中,以下的都要歸你所有:他們獻上的各種祭物,包括他們帶給我的穀祭+、贖罪祭+、抵罪祭+。這是你和你子孫的至聖之物。
10 你要在至聖的地方吃這些東西+。所有男丁都可以吃。這是你的聖物+。
11 以色列人奉獻的禮物+和所有搖祭+也是你的。我已經把這一切賜給你和你的兒女,這是你們應該得到的一份,長久不變+。你家裡所有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12 「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最好的油、最好的新酒和穀物,他們最早的收成+,我都賜給你+。
13 他們土地上的各種最早收成,只要是送給耶和華的,都要歸你所有+。你家裡所有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14 「在以色列,所有無條件獻上的東西*,都要歸你所有+。
15 「所有頭生的+都會獻給耶和華,不管是人還是動物,這些都要歸你所有。可是,頭生的人你都必須讓人贖回+;頭生的不潔動物*你也要讓人贖回+。
16 所有年齡滿一個月的,你都要讓人付贖價贖回。要照估算的身價付5舍客勒*銀子+,以聖幕*的舍客勒為標準,而1舍客勒等於20季拉*。
17 可是,頭生的公牛、公綿羊、山羊,都不該贖回+。牠們都是聖物。你要把牠們的血灑在祭壇上+,用火把牠們的脂肪獻上,使煙氣上升,發出讓耶和華喜悅*的香氣+。
18 這些祭牲的肉要歸你所有,像搖祭的胸和右後腿一樣,都要歸你所有+。
19 以色列人奉獻給耶和華的所有神聖禮物+,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這是你們應該得到的一份,長久不變+。以上是在耶和華面前為你和你子孫訂立的鹽約*,永久有效。」
20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會有產業,在他們當中不會分得土地+。在以色列人當中,我就是你分得的產業+。
21 「以色列人交納的十分之一奉獻+,我都賜給利未族人做產業,因為他們辦理會幕的事務。
22 以色列人不可再靠近會幕,免得犯罪而死。
23 利未族人要辦理會幕的事務,而且要為以色列人擔負罪責+。他們不可在以色列人當中得到產業,這是你們世世代代的長久律例+。
24 以色列人向耶和華交納的十分之一奉獻,我都賜給了利未族人做產業,所以我對他們說:『不可在以色列人當中得到產業+。』」
25 耶和華對摩西說:
26 「你要告訴利未族人:『以色列人交納的十分之一奉獻,我已經賜給你們做產業+。你們收了這十分之一後,就要從中拿十分之一奉獻給耶和華+。
27 這些會算作你們奉獻的禮物。這樣做相當於你們獻上了脫穀場上的穀物+,或酒榨油榨的豐富出產。
28 你們從以色列人收到的十分之一,都要這樣從中拿一部分奉獻給耶和華。你們從中拿出來獻給耶和華的禮物,都要交給祭司亞倫。
29 你們收到什麼禮物+,都要把最好的拿出來奉獻給耶和華做聖物。』
30 「你要告訴利未族人:『你們從禮物中把最好的奉獻出來以後,剩下來的就屬於你們利未族人,彷彿是你們自己脫穀場上和酒榨油榨中的出產一樣。
31 你們和你們的家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吃這些東西,因為這是你們在會幕辦事的報酬+。
32 只要你們把禮物中最好的奉獻出來就不會有罪。你們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的聖物,否則就會喪命+。』」
腳注
^ 又譯「任何外人」,意思是不屬於亞倫家族的男子。
^ 又譯「任何外人」,意思是不屬於亞倫家族的男子。
^ 指的是獻給上帝而且不能撤回或贖回的東西,這些東西在上帝看來是神聖的。
^ 又譯「神聖場所」或「神聖」。
^ 相當於11.4克。
^ 相當於57克。
^ 又譯「舒適」或「息怒」,直譯「安寧」。
^ 意思是長久不變的誓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