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5:1-32

  • 丟失的綿羊的比喻1-7

  • 丟失的銀幣的比喻8-10

  • 浪子的比喻11-32

15  收稅人和罪人全都聚集到耶穌周圍,聽他講話+  法利賽派和抄經士就竊竊私議說:「這個人竟樂意接待罪人,跟他們一起吃飯。」  於是耶穌對他們說了個比喻:  「你們中間誰有100隻綿羊,丟失了一隻,不把99隻留在曠野,去找那隻丟失的,直到找到呢?+  他找到了,就把羊放在肩上,十分高興。  他回到家裡,就請朋友和鄰居來,對他們說:『跟我一起歡樂吧,因為我已經找到了那隻丟失的綿羊+。』  同樣,我告訴你們,一個悔改的罪人+,會比99個不用悔改的正義的人,為天上帶來更大的喜樂。  「再舉個例說,一個女人有十個銀幣*,丟失了一個,哪會不點燈打掃房子,細心尋找,直到找到呢?  她找到了,就請自己的朋友*和鄰居來,說:『跟我一起歡樂吧,因為我已經找到了那個丟失的銀幣。』 10  我告訴你們,上帝的天使也是這樣為一個悔改的罪人+喜樂。」 11  耶穌又說:「有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爸爸,請把我應得的那份財產給我。』父親就把家產分給他們。 13  沒過幾天,小兒子就收拾一切,出國到遠方去了。他在那裡生活放縱*,任意浪費自己的財產。 14  花光一切以後,那一帶鬧大饑荒,結果他一無所有, 15  只好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那個人叫他到野地去放豬+ 16  他巴不得拿豬吃的角豆莢來充飢,卻沒有人給他什麼。 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爸爸那麼多的雇工都有充足的食物,我卻要在這裡餓死! 18  我要起程到爸爸那裡去,對他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 19  我再也不配稱為你的兒子了。你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20  於是他起程到父親那裡去。他離家還遠,父親一看見他,就覺得他十分可憐,跑上前去擁抱他,親切地吻他。 21  兒子對他說:『爸爸,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我再也不配稱為你的兒子了。』 22  父親卻對奴隸說:『快把最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上,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  還要把那頭肥壯的公牛犢牽來宰了,我們要吃喝慶祝, 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生+、失而復得的。』他們就開始歡樂慶祝。 25  「大兒子那時在田裡。當他回來,快到家時,聽見奏樂跳舞的聲音, 26  就叫一個僕人來,問這是怎麼回事。 27  僕人對他說:『你弟弟回來了。你爸爸見他平安無恙地回來,就把那頭肥壯的公牛犢宰了。』 28  他卻很生氣,不肯進去。父親出來勸他。 29  他回答父親說:『這麼多年來我一直像奴隸一樣為你工作,從沒有違背你的吩咐,你卻從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讓我跟朋友一起歡樂。 30  你這個兒子跟娼妓一起揮霍*了你的家產,現在他一回來,你就為他宰了那頭肥壯的公牛犢。』 31  父親對他說:『我的兒子啊,你一直跟我在一起,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32  但你這個弟弟是死而復生、失而復得的,我們理當歡樂慶祝。』」

腳注

直譯「德拉克馬硬幣」。見附錄B14
又譯「婦女朋友」。
又譯「過著奢侈的生活」。
直譯「吞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