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不知道?
羅馬人真的會容許被處死在木柱上的人(比如耶穌)得到安葬嗎?
很多人都熟悉聖經的一個記載,知道耶穌是在木柱上被處死的,當時他身邊還有兩個罪犯。(馬太福音27:35-38)聖經説,耶穌的遺體後來被安葬在墓穴裏。關於這一點,有些人卻質疑聖經的準確性。(馬可福音15:42-46)
有些批評福音書的人懷疑被處決的罪犯會不會得到安葬,比如安放在墓穴中。他們認為這些罪犯的屍體更有可能以另一種方式來處置。在《史密森學會》月刊(英文)裏,作家阿里埃勒·薩巴爾解釋了為甚麽一些人有這樣的看法,他説:「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人都是社會的渣滓,所以有些專家認為羅馬人根本不可能容許這些人的屍首得到安葬。」羅馬人想讓死刑犯受盡屈辱,所以他們的屍首通常會被留在木柱上,給食腐動物吃,之後他們的骸骨可能會被扔進亂葬崗裏。
不過根據考古學的發現,至少某些被處決的猶太人的屍體不是被這樣處置的。1968年,一個在1世紀被處決的人的骸骨出土了,地點是耶路撒冷附近一個典型的猶太家族墓穴。這些骨頭被放在一個專門用來收殮骸骨的盒子裏,其中有一塊跟骨(腳後跟的骨頭)是被一根長11.5厘米的鐵釘釘在木板上的。薩巴爾説:「福音書中關於耶穌被安葬的記載到底是否屬實,人們一直爭論不休。這個叫耶霍哈南的人的跟骨有助於平息這場爭論。……耶霍哈南的跟骨就是個很好的例子,説明在耶穌的時代,一個猶太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以後,羅馬人容許他的屍體以猶太人的方式得到安葬。」
從這塊跟骨來看,耶穌究竟是以甚麽姿勢被掛在木柱上的,學者們各有各的説法。但有一點很清楚,就是有一些被處決的犯人確實被安葬了,沒有被隨意扔在亂葬崗裏。顯然,聖經中關於耶穌被安放在墓穴中的記載是可信的,有證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