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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課

學會負起責任

學會負起責任

「有責任感」意味着甚麽?

有責任感的人十分可靠、值得信賴。他們會按時完成工作,並努力把工作做好。

年幼的孩子雖然能力有限,但已經能學習負起責任。《教養無國界》一書説:「嬰兒十五個月大就有能力跟人合作,十八個月大就有助人的慾望。」這本書也提到,「許多國家的家長會訓練子女出力幫忙,尤其是五到七歲的小孩」,因為這個年紀的孩子已經可以幫父母做很多事。

為甚麽負起自己的責任很重要?

今天,有些年輕人被稱為「回巢族」。他們成年後從家裏搬出去,後來卻發現自己無法獨立生活,最後只能搬回去和父母住,就好像是回到自己的「老巢」。造成這種問題的原因,往往是父母之前沒有教他們怎樣做家務、管理錢財以及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因此,如果你現在不幫助孩子培養責任感,他們成年後就可能無法負起該負的責任。《如何養出一個成年人》一書也提到:「你不會想讓他們到了十八歲還在依賴你,也不會想[要]説分就分,把他們丢進現實世界。」

怎樣幫助孩子培養責任感?

安排孩子做家務

聖經原則:「各種辛苦的工作都有益處。」——箴言14:23

小孩子通常喜歡在父母身邊做個小幫手。父母可以善用孩子的這種天性,安排他們做一些家務。

不過,有些父母不願意這樣做,他們覺得孩子的功課已經够多了,不想再加重孩子的負擔。

但事實上,平時做家務的孩子在學校的表現通常更出色,因為他們在家裏已經學會接受任務,並且盡力完成。另外,《教養無國界》一書説:「孩子小時候想幫忙[卻]不讓他們參與,孩子就會認定幫忙不重要……還會開始期望别人會幫他們把事情做好。」

由此可見,做家務對孩子來説是良好的訓練,能幫助他們學會為人付出,而不是一味地索取。孩子常做家務,就會意識到自己是家裏重要的一員,對家庭負有責任。

幫助孩子認識錯誤、承擔後果

聖經原則:「要聽從勸告,接受管教,好使你將來成為有智慧的人。」——箴言19:20

孩子犯錯時,要教他負起責任,而不是掩飾錯誤。事實上,孩子能够做一些事來彌補自己犯下的錯。例如,他不小心弄壞了别人的東西,他可以道歉,甚至賠償對方的損失。

孩子懂得認錯,就能學會:

  • 做一個誠實的人

  • 不責怪别人

  • 不為自己找藉口

  • 在需要道歉時,勇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