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內容

跳到目錄

身體上的裝扮要合理得體

身體上的裝扮要合理得體

聖經的觀點

身體上的裝扮要合理得體

法國一個女小說家寫道:「虛榮心令理智隨流失去。」的確,多個世紀以來,人類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就很少以理性行事。例如,19世紀的婦女為了令自己的腰身看來更纖細,不惜忍痛用緊身褡捆束腰肚,令她們連透氣也有困難。有些婦女聲稱自己的腰身只有13英寸(325毫米)。有些婦女甚至由於緊身褡束得太緊,連肋骨也插進了肝臟,結果一命嗚呼!

幸好,這種流行一時的衣著款式總算消失了。即使如此,帶起這種時尚的虛榮心在現今社會同樣顯著。今天,很多男女都甘願用一些既複雜、又危險的方法,希望令自己改頭換面。例如,紋身和穿刺身體的店鋪以往只有社會上某類分子才會光顧。現在,這類商店在大型購物中心和郊區林立,如雨後春筍。事實上,在美國近年發展得最快的零售業當中,紋身業排行第六。

一些更「另類」的打扮也開始流行,年輕人尤其熱中於這些打扮。穿刺身體愈來愈普遍,他們會穿刺乳頭、鼻子、舌頭,甚至生殖器。對於某些人來說,在身上穿多個孔已太單調乏味,不夠刺激。他們轉而嘗試一些更極端的打扮,例如在身上打烙印、雕刻和劃破身體 *。通常這些工具會插進皮下,雕出大大小小誇張的孔,又會令肉隆起。

古代習俗

在身上加上裝飾並不是什麼新興玩意。多個世紀以來,在身上劃痕和紋身都是非洲一些地區的宗教儀式,目的是用來分辨不同的家族和部落。值得注意的是,現在很多一向奉行這些習俗的國家都不再歡喜這樣做,這個習俗也開始式微。

在聖經時代也有人紋身、穿刺身體和劃破身體。但很多奉行這些習俗的都是異教國家的人,跟他們信奉的宗教有密切關係。難怪耶和華禁止他的猶太子民盲從這些異教習俗。(利未記19:28)猶太人「特作」上帝的「子民」,他們得以保護自己,免受偽宗教的習俗所玷污。——申命記14:2

基督徒的自由

摩西律法裡有些原則對今天的基督徒會眾適用,但基督徒已不在摩西律法之下。(歌羅西書2:14)所以,當基督徒選擇佩帶飾物時,只要端莊得體就行。(加拉太書5:1;提摩太前書2:9,10)可是,這種自由是有限度的。——彼得前書2:16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6:12寫道:「對我來說,凡事都可以做;但不是凡事都有益處。」保羅深知,雖然基督徒享有自由,但不代表他可以為所欲為,不理會別人的感受。反之,他的行為應受愛別人的心所推動。(加拉太書5:13)保羅勸勉我們「不要單顧自己的事,只對自己懷有個人關注,也要顧及別人的事,對別人懷有個人關注」。(腓立比書2:4)對所有正打算為自己打扮一番的基督徒來說,保羅不自私的精神為我們立下典範。

留意聖經原則

宣揚和教人認識好消息是基督徒必須遵守的命令。(馬太福音28:19,20;腓立比書2:15)所以,我們不想任何事分散別人對好消息的注意力,尤其是我們的外表。——哥林多後書4:2

雖然穿刺身體或紋身對一些人來說十分普遍,但身為基督徒必須問問自己:「地區裡的人對這種打扮有什麼看法呢?他們會把我跟社區裡的邊緣分子相提並論嗎?即使我的良心容許我接受穿刺身體或紋身,這個打扮對會眾裡的同工有什麼影響呢?他們認為這種打扮反映『世界的靈』嗎?我一身的打扮會令人懷疑我沒有『健全的思想』嗎?」——哥林多前書2:12;10:29-32;提多書2:12

某些身體打扮會嚴重危害健康。例如,用未經消毒的針紋身可能會感染肝炎和人體免疫缺損病毒。有時紋身所用的染料會引致皮膚過敏。穿刺身體形成的傷口可能需要幾個月才能痊癒,而痛楚則需要更長時間才能完全消失。嚴重可能會引致敗血病、出血、產生血凝塊、神經受損和皮膚嚴重受感染。此外,有些身上的裝飾要回復原狀十分困難。例如,要把紋身除掉可能需要忍受痛楚,花大筆金錢做數次激光手術才行;這還要取決於紋身的大小和顏色。但穿刺身體往往會留下永久的疤痕。

無論你願意冒險接受這些打扮與否,都是你的個人決定。但所有想令上帝的心歡喜的人應該知道,基督徒要把自己獻給上帝。我們把身體當做活的犧牲,獻給上帝,樂意受他任用。(羅馬書12:1)所以,成熟的基督徒不會我行我素,任意傷害自己的身體。尤其那些具備資格在會眾裡帶頭的弟兄必須處事溫和、思想健全和通情達理。——提摩太前書3:2,3

聖經訓練我們要培養開明的思想,以理智行事。這樣會幫助基督徒避免受這「跟屬於上帝的生命疏遠」的世界所影響,做出一些極端和虐待自己的行為來。(以弗所書4:18)所以,願人人都知道,基督徒是通情達理的。——腓立比書4:5

[腳注]

^ 5段 為了治病或美容而割身體,跟蓄意割傷自己有很大分別。很多年輕人,特別是少女都蓄意這樣做。通常他們用這種方法傷害自己都是由於受到嚴重的感情創傷或虐待所致,這時必須找專業人士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