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怎樣拒絕他的追求?
青年人問……
我該怎樣拒絕他的追求?
「這個夏天,會眾一位弟兄愛上了我。說真的,我壓根兒就不喜歡他。但問題是,我不知道該怎樣拒絕他的追求,而又不傷害他的感情。」——伊利莎白 *。
「我可以進一步認識你嗎?」可曾有青年男子問過你這樣的問題嗎?如果你是個妙齡少女 *,聽到男士這麼問,你可能很高興,心裡飄飄然起來,甚至樂得心花怒放呢!但開心之餘,你可能感到迷惘,不知該怎樣回答對方才好。
聽到人家向你表示愛慕之情,你可能方寸大亂,抑止不住情緒的波動。如果你已經到了適婚年齡,又有條件挑選對象,你的心情就更加複雜了! *你的反應怎麼樣,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提出問題的是誰。要是他為人穩重大方,而你對他又有好感,那麼答案就不言而喻了。如果對方明擺著不是合適的配偶又怎麼樣?或者,任對方人品怎麼好,你一點也不動情。要是這樣,你該怎麼辦呢?
請看看一個年輕女子的處境。她同一個青年男子約會了一段時間後,就看出對方不是理想的終身伴侶。儘管這樣,她並沒有跟這個男子分手,還繼續同對方往來。她問道:「我該怎樣拒絕他的追求呢?」
你一點也不動情
早在族長時代,婚姻是父母做主的。(創世記24:2-4,8)在西方國家,基督徒大多可以隨自己的意思找對象。聖經提出的惟一條件是,基督徒「只可以在主裡結婚」。——哥林多前書7:39。
這是不是說,無論誰 追求你,只要對方雅歌2:7,呂振中譯本)這個少女很理智。她不想別人從旁勸說,以免自己堅持不住,意志動搖。她鍾情於卑微的牧人,對所羅門卻不為所動。
是信徒同工,你都應該接受呢?經文的意思是,你一開始同對方約會,不管怎樣,你就要和對方結婚嗎?請看看聖經的例子。她是個鄉村姑娘,住在中東的書念村。所羅門王對這個少女一見傾心,深深地愛上了她。國王向少女求婚,她一口拒絕,還向侍候國王的宮女提出請求,說:「你們別激動愛心,別挑起愛情,等它隨意自發吧。」(這個鄉村姑娘的榜樣,很值得有意結婚的男女借鑑:你不能隨便跟任何人談戀愛。一個年輕女子同男朋友約會了一會兒後,發覺自己沒有意思跟對方談戀愛。她有這樣的感覺,可能是因為對方有明顯的性格弱點,也可能是因為她一點也不動情。無論如何,漠視這些感覺是愚蠢的。你儘管不理,這些感覺還是縈繞心頭,揮之不去。 *談起以前的男朋友,塔瑪拉說:「對於他的為人,我心裡打著一個又一個的問號,不僅是小問號,還有大大的問號。由於滿心疑慮,我跟他在一起的時候,總是緊張不安。」她後來看出,既然無法消除心中的疑慮,還是同對方分手好了。
為何難於啟齒
拒絕人家的追求,始終是說來容易做時難。你可能像文章開頭所提及的伊利莎白那樣,怕這樣做會傷害人家的感情。誠然,我們應該敏於體貼別人的感受。聖經鼓勵基督徒「穿上憐恤的溫情」,將心比心,以願人待己的方式待人。(歌羅西書3:12;馬太福音7:12)但這是不是說,你因為不想令人家失望,或傷害對方的感情,就要繼續偽裝下去呢?老實說,人家遲早會看出你不是真心實意的。你遲遲不肯表白內心的感受,只會使人家倍感傷痛。如果你因過意不去而跟對方結婚,情況就會更糟。幸福的婚姻不是以施捨、同情為根基的。
你可能心裡徬徨無主,一直在盤算著以下的問題:「要是我不跟他結婚,日後結婚無著怎麼辦?」正如《青少年》雜誌一篇文章所描述,待嫁的女子可能有以下的想法:「他雖然不是我心目中的『如意郎君』,但跟他結婚也無妨,反正我沒有更好的選擇。我真不想一個人孤單單地生活呀!」你渴望身邊有伴侶相隨;你的心情,我們是可以理解的。但你總不能為了找個伴,就隨便什麼人都嫁。你找的對象必須是你真心所愛的,能按照聖經的規定履行婚姻的義務。(以弗所書5:33)所以,別急於嫁人!許多人因當初草率結婚,現在後悔莫及。
面對男朋友的嚴重缺點,有些女子竟然視若無睹,繼續同對方約會。她們暗自推想:「如果我多給他一點時間,說不定他會改變呢。」這個想法合乎現實嗎?長期形成的不良習慣和行為模式,真是根深蒂固,一時很難改掉。要是他突然來了個一百八十度轉變,你又怎能確定這不是做給你看的
表面工夫呢?考慮過這些問題後,一個名叫卡琳的少女看出,兩人的抱負和目標各不相同。她很理智,決定同男朋友分手。卡琳說:「我深受他的外表所吸引,跟他分手我真有點兒捨不得。但我深知這樣做是對的。」小心處理
無可否認,拒絕別人的追求,可叫人感到很為難。情形就像包著易碎東西的包裹一樣,非小心處理不可。以下的建議可能對你有用。
跟父母或會眾穩重的成員商量商量。他們也許能夠幫助你看出,你對人家的期望是否不切實際。
說話要坦率、明確。讓對方明白,你的感覺是不容置疑的。對求愛的人說「不了,謝謝」,往往能夠使對方知難而退。如果必要的話,用堅決的語氣拒絕對方,例如說「很抱歉,我一點也不感興趣」。當心,別讓人家產生錯覺,以為只要堅持下去,你就會回心轉意。為免人家搞錯,要明確表示你一點也不動情。這樣,對方就不會有所期待,要從失望中恢復過來也容易一些。
既要老實也要機巧。箴言12:18說:「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直率地講出自己的感受固然重要,但聖經也說我們的話必須「帶著恩慈,用鹽調味」。——歌羅西書4:6。
務要堅定不移。不知就裡的朋友,可能本著好意,慫恿你跟對方恢復往來。但別忘記,最終要承擔後果的是你自己,而不是你的好心朋友。
言行要一致。先前你倆可能是要好的朋友。大家分手以後,對方自然希望彼此能夠保持以往的友好關係。一般說來,這樣做既不切實際,也不大恰當。想想看,他已經愛上了你。你認為他能夠把愛慕之情恝然置之,裝作若無其事嗎?如果你有這樣的想法,那就不合乎現實了。誠然,你倆即使分了手,也不該把對方視同陌路。話雖如此,你要是經常跟他通電話,花大量時間和他接觸往來,就只會使他徒增苦惱。你這麼待他很不公道,跟玩弄感情沒什麼分別。
使徒保羅勸基督徒要彼此「說真實的事」。(以弗所書4:25)說真話雖然不容易,卻能使你倆盡快丟開這事兒,重新振作,積極面對人生。
[腳注]
^ 3段 不是真名。
^ 4段 這篇文章的讀者對象以少女為主,但同樣的原則對青年男子也適用。
^ 5段 關於年紀輕輕就同異性約會的危險,請參看《儆醒!》2001年1月22日刊。
^ 10段 請參看《儆醒!》1989年2月8日刊「青年人問……我們應該分手嗎?」一文。
[第13頁的精選語句]
你不能隨便跟任何人談戀愛
[第14頁的圖片]
要明確坦率地把你的感覺表達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