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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魯吉亞的宗教迫害——還要持續多久?

格魯吉亞的宗教迫害——還要持續多久?

格魯吉亞的宗教迫害——還要持續多久?

格魯吉亞位於高加索雪山的山谷地帶,一直伸延至氣候溫和的黑海海岸,是一片自然的美地。茂密的森林、湍急的溪流,還有青翠的山谷,都使這片橫跨歐、亞邊境的山谷地帶生色不少。格魯吉亞的首都第比利斯是個繁榮的城市,這裡除了新式的大廈外,還保留著古舊的建築物。然而,格魯吉亞最可貴的資產莫過於國內的人民,他們素以家庭融洽和熱情好客而為人所熟知。

很久以來,格魯吉亞人曾多番遭受壓迫。他們的國家先後被羅馬人、波斯人、拜占廷人、阿拉伯人、土耳其人、蒙古人、俄國人和其他地區的人入侵。據估計,第比利斯曾經遭夷平達29次之多! *雖然如此,格魯吉亞人仍然熱愛生活,對藝術、音樂、舞蹈的喜好絲毫不減,而且依舊是個容忍度極高的民族。

可惜,近年來這番話已不再放於格魯吉亞而皆準了。在過去兩年,一小群格魯吉亞人曾向數以百計的同胞發動襲擊,破壞了國家的聲譽。這些暴徒襲擊無辜的男女孩童,甚至傷害一些年長和身體殘障的人。暴徒手持鑲滿釘子的棍棒和鐵棍毒打受害者,又扯破他們的頭皮,使他們遍體鱗傷,滿面傷痕。為什麼這些無辜的格魯吉亞人遭受如此惡毒的對待呢?因為他們屬於耶和華見證人的組織,這個基督徒團體在大部分暴徒還未出生以前,已經在格魯吉亞存在很久了。

先毀謗後襲擊

雖然格魯吉亞政府保證人民可以享有宗教自由,但耶和華見證人的書刊曾多次被人充公。1999年4月,海關官員指出,所有書刊必須在格魯吉亞正教會的牧首允許下,才可向外發放。次月,有人在格魯吉亞的伊薩尼-薩姆戈里地區法院再次提及正教會。這一次,國會代表兼政治運動「格魯吉亞萬歲!」的領袖古拉姆·沙拉澤提出了一項訴訟,力求撤銷耶和華見證人法人團體的資格。他指控見證人是一些背叛國家的危險分子。誰在背後支持沙拉澤的指控呢?附在訴訟文件中,有一份由全格魯吉亞總主教秘書發出的函件。 *

1999年5月20日,格魯吉亞採納了《歐洲保護人權及基本自由公約》,並承諾會切實遵守公約所列的各項條例,其中包括第十條的規定。這條規定列明:「人人有權享有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人人有自由擁有自己的主張,以及不受公眾權力所干涉,不分國界,接受和傳播消息及思想的自由。」雖然國民應該享有這些權利,但反對者有沒有因此而不再禁制耶和華見證人的書刊?沒有!

1999年6月21日,全格魯吉亞的總主教辦公室,在一封寫給海關總長的信中堅稱,「必須禁制傳播外國宗教的書刊」。此外,格魯吉亞正教會發言人喬治·安德里亞澤宣稱,耶和華見證人是一群危險人物,因此必須禁制他們的活動。許多人都留意到這些攻擊,當中包括一些以往曾經有份焚燒見證人書刊的宗教狂熱分子。他們相信,他們現時可以隨意攻擊見證人,而毋須受到任何處分。1999年10月17日星期日,他們再次向見證人發動攻擊。

暴徒行兇,卻逍遙法外

在這個星期日,大約120名耶和華見證人在第比利斯聚集起來,舉行宗教聚會,他們當中包括男女孩童。當時已被正教會免去教士一職的瓦西里·姆卡拉維什維利,連同他屬下200名跟隨者突然闖入見證人聚集的地方。 *他們把見證人重重包圍,然後用木棍和鐵十字架再三擊打在場的見證人。四個襲擊者抓住一名見證人的手和脖子,用力把他的頭往下推,並開始剃去他的頭髮。暴徒因見證人連番受辱而揚揚得意。這些瘋狂的暴徒散去後,有16名見證人需要入院接受治療。其中一名男子有三根肋骨折斷了。另一名年約四十歲的見證人帕蒂,事後回想起當時的情況,說:「他們向我大聲呼喊,其中一個用盡力氣打我,打我的臉,又打我的眼睛。我嘗試用手遮臉,結果雙手滿布鮮血。」事後,帕蒂的左眼看不見任何東西,至今仍未痊癒。

電視報導了這次殘忍的襲擊事件後,總統愛德華·謝瓦爾德納澤在次日發表公開聲明,他說:「我強烈譴責這些野蠻的行為,並認為執法機關應該提出刑事檢控。」由於在錄像帶的片段中,暴徒領袖和其他襲擊者的容貌清晰可見,因此起訴他們絕非難事。然而,在兩年後,沒有一個襲擊者被定罪。

毋須受罰,明目張膽

政府及宗教機關沒有採取任何行動鎮壓暴動,無疑令襲擊者覺得別人定會寬容他們的行為!由於暴徒毋須受罰,因此他們變得更加明目張膽,到處鬧事。他們在見證人的家中、街上,以至他們聚集舉行崇拜的地方,四處搶掠,又對見證人拳打腳踢。在1999年10月至2001年8月期間,有稽可考的襲擊事件逾80次,受害的見證人達1000多名。雖然如此,在2001年2月9日,第比利斯的市檢查官卻向記者透露,就瓦西里·姆卡拉維什維利所展開的調查「仍在進行中」。可惜,撰寫這篇文章時,格魯吉亞當局仍然容許暴徒繼續肆虐,四處襲擊見證人。——見「暴徒繼續肆虐」一欄。

警察在事件中擔任什麼角色?從新聞報導和錄像帶片段中看到,警察不但袖手旁觀,容許暴徒發動襲擊,他們甚至知法犯法,有份傷害見證人!舉個例說,在2000年9月8日,700名見證人在祖格迪迪市和平地舉行大會之際,一群揮棍的警員突然闖入大會場地,大肆破壞。一些目擊事件發生的人記述,這些戴上面罩的警員毒打在場的50多名見證人,「留下了破壞的痕跡」。場地負責人回想起當日,警員在孩童的頭上發射反坦克炮空彈,這些小孩子嚇得驚惶失色,他形容「情境的確令人心碎」。警員在大會場地內大肆破壞,又把場地設施燒毀。然而,直至今天,他們仍然沒有受到任何處分。

這宗襲擊事件的手法實在骯髒不堪(見「警察知法犯法」一欄),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於2001年5月7日明確地表示,對於「格魯吉亞執法人員持續使用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以及未能就每項有關使用酷刑的指控展開即時、公平和全面的調查」,表示深切的關注。 *然而,在耶和華見證人向警方提出的400多宗投訴中,儘管行兇者的身份已獲確認,但仍沒有一個歹徒被定罪!有鑑於此,格魯吉亞國會推選的公職律師(或申訴專員)評論說:「那些專責維護人權的人員反倒違反人權。對這些人來說,人權只不過是一張白紙罷了。」

最高法院的決定引起混亂

暴徒和警察所發動的非法襲擊事件仍未解決之際,格魯吉亞最高法院近日卻就耶和華見證人的權利一事作出裁決,令事情更加混亂,可說是雪上加霜。

讓我們先看看一些背景資料。政治運動領袖古拉姆·沙拉澤提出訴訟,試圖撤銷耶和華見證人法人團體的資格。他的訴訟於2000年2月29日被駁回。不過,沙拉澤其後上訴得直。耶和華見證人於是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2001年2月22日,最高法院決定運用一些技術性的法律條文來駁回見證人的上訴。最高法院解釋說,憲法規定,根據一條詳細說明宗教團體註冊事宜,但尚未存在的法例所訂,宗教團體必須按照法例註冊。法院裁定,由於該條法例並不存在,因此耶和華見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註冊。可是,大約15個宗教團體,卻可在格魯吉亞合法註冊。

格魯吉亞司法部長米海爾·薩卡什維利對最高法院的裁決作出回應。他在電視訪問中表示:「從法律的觀點來看,這個決定非常含糊。我認為這次絕不是最高法院在歷史上成功的一頁。」格魯吉亞國會法律委員會的臨時主席祖拉布·阿杰伊什維利,向凱斯頓通訊社透露,他「非常關注」這次裁決,因為「這必定會助長格魯吉亞正教會激進主義分子的氣焰,讓他們繼續壓迫宗教的少數團體」。可悲的是,阿杰伊什維利的憂慮竟成事實。法院作出裁決後數天,暴力事件捲土重來。在2001年,耶和華見證人分別在2月27日、3月5日、3月6日、3月27日、4月1日、4月7日、4月29日、4月30日、5月7日、5月20日、6月8日、6月17日、7月11日、8月12日、9月28日和9月30日,受到暴徒、警察和正教會教士襲擊。類似的暴力事件還持續下去。

在迫害的新浪潮中,最高法院罕有地公開澄清他們的決定。法院表示:「公眾誤解了最高法院撤銷耶和華見證人聯會註冊一事,實在令人遺憾。……雖然法院裁定被告不能根據私人條例成為法人團體,但他們的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並沒有直接或間接地受到剝奪或限制。不論是公開還是私下,他們有自由個別或共同地改變信仰。……法院的決定並沒有限制被告接受、傳播他們的思想和消息。和平舉行集會的權利也沒有受到禁制。」

數以萬計格魯吉亞人對迫害作出回響

儘管最高法院所發表的聲明對暴徒影響不大,但數以萬計的格魯吉亞人民卻強烈譴責這些持續不斷的殘暴行為,這的確令人鼓舞。在2001年1月8日,耶和華見證人擬定了請願書,要求有關當局保護見證人免受暴徒襲擊,並希望把所有襲擊格魯吉亞人民的暴徒繩之以法。在兩星期內,見證人搜集了來自格魯吉亞各地13萬3375名市民的簽名。試想想,在格魯吉亞的見證人只有1萬5000人,簽名的人當中很可能大多數是格魯吉亞正教會的成員。然而,請願行動於2001年1月22日突然終止。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呢?

該日,在格魯吉亞公職律師納娜·杰夫達里阿尼的辦公室內,舉行了一個記者招待會,正式公布這項請願行動。在記者會舉行期間,瓦西里·姆卡拉維什維利和其餘10人突然闖入辦公室,試圖搶走14疊已簽署的請願書。高加索和平與民主協會的代表力圖保護這些請願書,結果被暴徒毒打。當時,姆卡拉維什維利破口大罵,他的跟隨者則強行從辦事人員手中搶去其中12疊請願書,然後迅速地把請願書帶走。一個目擊事件發生的外交官形容說:「這真是難以置信!」幸好,見證人在2月6日拿回請願書,並在2001年2月13日將請願書呈交格魯吉亞總統。

「發動暴力襲擊的人……會被起訴」

格魯吉亞以至全球的耶和華見證人,都期望總統會就這次請願行動作出回應。事實上,總統謝瓦爾德納澤以往曾多次譴責暴徒向見證人發動攻擊。舉例來說,在1999年10月18日,總統將暴徒向耶和華見證人發動的襲擊形容為「不可容忍」的「集體迫害」。2000年10月20日,總統謝瓦爾德納澤寫信給耶和華見證人的中央長老團,信中指出:「我們會盡力遏止所有暴力行為。」他補充說:「我向你們保證,格魯吉亞政府會堅決維護人權和良心自由。」除此之外,在2000年11月2日,總統謝瓦爾德納澤在寫給歐洲安全和合作委員會的信中指出:「格魯吉亞人民和政府都非常關注這個[關於格魯吉亞少數宗教團體的]問題。」他向該委員會保證:「任何製造滋擾和發動暴力襲擊的人,必定會被起訴,行兇者必須負上法律責任。」

在歐洲和其他國家,關注事件的人都期望總統謝瓦爾德納澤的承諾,可以盡快兌現。另一方面,格魯吉亞的耶和華見證人不顧猛烈的迫害,仍然繼續勇敢無畏地為耶和華服務,全球各地的見證人都深受激勵,鍥而不舍地為他們代禱。——詩篇109:3,4;箴言15:29

[腳注]

^ 3段 關於格魯吉亞的其他資料,請參閱《警醒!》1998年1月22日刊,「格魯吉亞——古風猶存」一文。

^ 6段 但在2001年,當地的海關部門已不再充公耶和華見證人的出版物了。

^ 10段 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瓦西里·姆卡拉維什維利就世界基督教協進會會籍一事,猛烈抨擊格魯吉亞正教會,結果被逐出教會。(格魯吉亞正教會自那時以來不再是世界基督教協進會的會員。)這時,姆卡拉維什維利加入了都主教基普里安轄下的希臘古曆算家會。

^ 15段 《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的123個簽署國中,格魯吉亞是其中之一。換言之,格魯吉亞政府已承諾會「嚴禁任何形式的酷刑」。

[第24頁的精選語句]

「任何製造滋擾和發動暴力襲擊的人,必定會被起訴,行兇者必須負上法律責任。」——格魯吉亞總統愛德華·謝瓦爾德納澤,2000年11月2日

[第24頁的精選語句]

「我們希望這些事件[以暴力手段對待宗教少數團體]會獲得解決,好讓格魯吉亞的所有宗教團體,在表達宗教信仰方面,享有不受限制的自由。」——格魯吉亞駐美國首都華盛頓大使館高級參贊達維德·蘇姆巴澤,2001年7月3日

[第20頁的附欄或圖片]

暴徒繼續肆虐

由於襲擊耶和華見證人的暴徒沒有被格魯吉亞當局定罪,見證人所遭受的迫害日趨猛烈。

例如,2001年1月22日,在第比利斯的斯瓦內蒂蘇巴尼區,前正教會教士瓦西里·姆卡拉維什維利及其他暴徒公然闖入見證人的一個聚會所,當時有70名見證人正聚集起來研讀聖經。暴徒向見證人拳打腳踢,又用木製和鐵製的十字架襲擊在場的見證人。暴徒用一個大型的木十字架猛力擊打一名見證人的頭部,由於用力過度,十字架的交叉部位也裂開了。有些見證人被拖入黑房,然後被數名暴徒毒打。年長的見證人被迫受刑,遭站在兩旁的暴徒用拳頭和十字架擊打。兩個暴徒追著一個14歲的男孩,向這個手無寸鐵的小孩拳打腳踢。一個30歲的暴徒追著一個12歲男孩,把一本大型的格魯吉亞語聖經猛力扔向男孩的頭部。這時候,一名見證人走出門外向警察求助,結果卻被逮捕。暴徒捶打他的頭部,打得他滿口鮮血,並且開始嘔吐。最後,這些殘忍的暴徒散去了,卻沒有一個受到應得的懲罰。

此外,在2001年4月30日,姆卡拉維什維利的跟隨者闖入同一群見證人舉行聚會的地方。暴徒把見證人拖出室外,用鑲滿釘子的棍棒擊打他們。棍棒上的釘子撕破了見證人塔馬茲的右手臂、左手、左腳和左邊面頰。結果,塔馬茲頭上那個長而深的傷口需要縫上五針。暴徒也徹底搜索舉行聚會的地點,擊碎其中的家具、機電設備和所有窗子。後來,他們更燃起一個大火堆,焚燒見證人的書刊。2001年6月7日,人權觀察組織正式要求格魯吉亞內務部長卡哈·塔爾加馬澤,以及格魯吉亞總檢察長賈·梅帕里什維利提供相關的資料,解釋他們起訴有份參與近日多次襲擊事件的暴徒時,採用了什麼步驟。直至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襲擊者被起訴。

[第21頁的附欄]

警察知法犯法

2000年9月16日,警察在馬爾內烏利市設立多個路障,阻止19輛運送見證人的巴士進入舉行大會的場地。在其中一個路障,襲擊者用石頭猛力扔向運送見證人的巴士,擊中一個乘客的頭部。數名見證人被拖出車外,遭人毒打,而其他乘客則被搶劫一空。與此同時,警察讓姆卡拉維什維利的跟隨者自由越過路障,前去破壞大會場地。暴徒焚燒了噸半重的宗教書刊,在場的警察也有份毒打見證人。

高加索通訊社報導,內務部會著手調查這次襲擊事件,也會採取「適當的措施」。調查員已經掌握足夠的證據起訴襲擊者,而且格魯吉亞憲法第25條也保證,所有人民有權舉行公眾集會。然而,沒有一個襲擊者被起訴。這次事件發生後五個月,凱斯頓通訊社報導,政治運動「格魯吉亞萬歲!」的領袖古拉姆·沙拉澤的律師承認,沙拉澤左右馬爾內烏利和祖格迪迪的有關當局,意圖阻止耶和華見證人舉行兩個大會。

[第21頁的附欄]

格魯吉亞的憲法保護人民

1995年8月24日的格魯吉亞憲法保證人民享有宗教自由,並且保護他們免受殘忍的襲擊,憲法的內容節錄如下:

第17條——(1)不可侵犯他人的名譽和尊嚴。(2)禁止酷刑、不人道、殘忍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

第19條——(1)人人都享有言論、思想、良心、宗教和信仰自由。(2)嚴禁因思想、信仰或宗教而迫害他人。

第24條——(1)人人有權也有自由接受及散播消息,同時有權以口頭、書信或其他任何方式表達意見。

第25條——(1)除武裝部隊成員、警察和護衛人員外,人人有權在沒有事先認可的情況下,在室內或室外舉行非武裝的公眾集會。

[第22頁的附欄]

舉世矚目

對於格魯吉亞政府未能遏止耶和華見證人所受的迫害,其他國家有什麼看法呢?

美國和英國政府發表聯合聲明:「耶和華見證人的聚會受到滋擾,許多人慘遭殘暴的虐待,前往參加聚會的人被阻截,還有其他在近日發生的嚴重侵犯宗教自由的事件,都令美國和英國的大使館感到震驚。……我們促請格魯吉亞政府徹查這些事件,並應致力確保所有人的宗教權利都受到尊重。」

歐洲聯盟格魯吉亞議會合作委員會的代表團主席烏爾蘇拉·施萊歇表示:「我謹代表歐洲議會代表團,對新聞工作者、人權運動分子,以及耶和華見證人近日所受到的連串暴力襲擊,表示震驚。……我認為這些行為嚴重侵犯了基本人權。作為《歐洲保護人權及基本自由公約》其中一個簽署國,格魯吉亞政府理應承擔義務,確保國民的人權受到尊重。」

歐洲安全和合作委員會的美國代表,就耶和華見證人受襲擊一事寫信給總統謝瓦爾德納澤,信中指出:「近期的事件確實引起驚恐,令人擔心格魯吉亞的情況會日漸失控。當局要是繼續置之不理,那些針對宗教少數團體的人就會變本加厲,肆無忌憚地發動襲擊。我們希望總統貴為國家的首腦,能為全國的人民和官員樹立好榜樣,並清晰地向他們申明兩個立場:第一,無論一個人對於其他宗教有什麼看法,也斷不能利用暴力的手段迫害信徒;第二,對於任何訴諸暴力的人,尤其是那些助長這類無恥行徑或知法犯法的警察,定要依法懲處。」這封信由美國國會七名議員聯署。

歐洲安全和合作委員會聯合主席、美國眾議員克里斯托弗·史密斯說:「為什麼格魯吉亞沒有信守諾言,維護宗教自由和保障人權呢?……焚燒宗教書刊不但跟赫爾辛基協議的精神背道而馳,也令委員會有些成員聯想起納粹黨統治時期,暴民焚燒書刊的事件。」

歐洲及中亞分部人權觀察組織臨時執行署長在信中指出:「鑑於格魯吉亞政府過往一直未能檢控襲擊宗教少數團體的暴徒,因此人權觀察組織非常擔心暴力襲擊會延續下去。我們促請總統立即下令,遏止這些襲擊行動,並將暴徒繩之以法。」

的確,在格魯吉亞發生的事舉世矚目。格魯吉亞政府會否信守國際間的承諾呢?這與國家的聲譽息息相關。

[第23頁的附欄]

向歐洲法院上訴

2001年6月29日,耶和華見證人向歐洲人權法院提出訴訟,抗議格魯吉亞的執法機關對他們的遭遇視若無睹。過了幾天,即2001年7月2日,法院作出回應。法院官員回覆表示,司法議會的主席認為這宗個案「必須優先處理」。

[第18頁的地圖]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俄羅斯

格魯吉亞

黑海

土耳其

[第18頁的圖片]

2001年5月13日-由於房子被宗教狂熱份子放火焚燒,沙莫尼揚安一家失去了家園

[第18頁的圖片]

2001年6月17日-喬治·巴希什維利在參加耶和華見證人的聚會時,被暴徒襲擊

[第19頁的圖片]

2001年7月11日-達維德·薩拉里澤在參加耶和華見證人的聚會時,暴徒用棍棒襲擊他的頭部,又打傷他的背部和肋骨

[第23頁的圖片]

2000年6月28日-暴徒放火焚燒了耶和華見證人設於第比利斯的藏書庫

[第23頁的圖片]

2000年8月16日-在格達尼-納扎拉德維法庭上,瓦西里·姆卡拉維什維利的支持者,襲擊一名加拿大籍見證人沃倫·休費爾特

[第24頁的圖片鳴謝]

AP Photo/Shakh Aivaz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