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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對待信仰不同的家人?

怎樣對待信仰不同的家人?

聖經的觀點

怎樣對待信仰不同的家人?

世上有不同宗教,派別繁多,據估計宗派的數目不下一萬。在某個國家,百分之16的成年人曾改信另一宗教。所以,在親友間難免會因信仰不同而產生紛爭,有時大家的關係會變得緊張。因此問題是,要是家人親友跟基督徒信仰不相同,基督徒該怎樣對待他們呢?

血濃於水

例如,父母子女關係密切,血濃於水,聖經對這種骨肉之親有什麼看法?出埃及記20:12吩咐人「要孝敬父母」,這個吩咐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其實,耶穌在馬太福音15:4-6談到這個誡命時,他顯然是吩咐業已成年 的子女,必須孝敬父母。

聖經的箴言警告人,切不可藐視父母。箴言23:22勸告我們:「母親老了,也不可輕看。」箴言19:26也一針見血地提醒人:「惡待父親、趕走母親的,是可恥丟臉的兒子。」

上述的經文清楚指出,我們絕不可忽視自己的父母。即使父母不接受我們的信仰,他們仍然是我們的骨肉至親。至於配偶和其他血親,這些經文的原則也同樣適用。無疑,不論在道義上還是聖經的觀點上,基督徒都有義務要愛自己的親屬。

務要平衡合理

誠然,聖經警戒人要提防不良的交往。有時,跟至親往來,也可能蒙受不利影響。(哥林多前書15:33)以往不少上帝的忠僕也不顧父母反對,挺身維護正義。在這方面,可拉的兒子是其中的表表者。(民數記16:32,33;26:10,11)真正的基督徒絕不該為了取悅人,就在真理上妥協,即使是骨肉之親,也不該為了討他們歡心,而罔顧聖經的原則。(使徒行傳5:29

有時可能由於某些緣故,基督徒的父母或至愛親朋猛烈反對他們的信仰。有些親屬甚至成了真基督教的敵人。如果情況到了這麼惡劣的地步,基督徒就不得不採取行動,保護自己的靈性健康。耶穌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誰對父母的感情比對我的感情更深,就配不上我;誰對兒女的感情比對我的感情更深,就配不上我。」(馬太福音10:36,37

可是,基督徒通常很少受到家人這麼劇烈的反對,親屬大多只是不同意他們對聖經的見解。聖經勉勵基督的門徒要「溫和地」待不信的人,也要「深深尊重」他們。(提摩太後書2:25;彼得前書3:15)聖經提出健全的忠告:「主的奴隸不必爭辯,倒要對所有人和氣」。(提摩太後書2:24)此外,使徒保羅也勸基督徒:「不要誣衊人,不要好鬥。要通情達理,待誰都要溫溫和和的。」(提多書3:2

愛護家人,保持聯絡

彼得前書2:12向基督徒提出勸勉:「你們在列國中,要品行端正,這樣,[不信的]……也能親眼看見你們的好行為,結果在上帝鑑察的日子榮耀上帝。」很多時,親者雖然不接受我們的宗教信仰,卻看見聖經的教訓發揮作用,令我們的品格和生活日益改善。不要忘記,許多曾一度對聖經不感興趣,甚或反對真理的人,都改變初衷。也許經過多年深入觀察,有些人看見配偶或子女品行良好,終於都想找出令他們與眾不同的真正原因。即使親屬不接受聖經真理,也不該是由於基督徒冷落了他們的緣故。

無可否認,基督徒見證人的環境各不相同。有些人住的地方離父母的居所很遠,也許不能常常探望他們。不過,做子女的還是可以寫信、打電話,或是用其他方法經常跟父母聯絡,表示我們的確深愛他們。許多人雖然不是基督徒,都對父母和家人關懷備至,不管這些親人信什麼宗教,仍然常常保持聯絡。基督徒見證人,不是更該關懷父母嗎?

[第30頁的圖片]

經常跟父母保持聯絡,表示你們的確深愛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