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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需要一個家

人人需要一個家

人人需要一個家

「人人有權享受為維持他本人和家屬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準,包括……住房。」——《世界人權宣言》第25條。

大量流動的農業工人陸續遷入,在城鎮的邊緣安家落戶。許多家庭住在租金低廉的活動房屋區,這裡只有最基本的設施如污水處理、垃圾清理和用水供應,有些房屋區甚至沒有這些設施。一個記者談到這個住區說,「虧得這地方窮,農業工人才住得起」。

三年前,政府部門開始關閉幾個這樣的住區,一些家庭賣掉活動房屋,搬進市中心業已人滿為患的房子、公寓和車庫裡。另一些家庭則收拾鋪蓋上路,去尋找一個可以安家落戶的地方,好在每個收穫季節之後有個落腳之處。

浮現在你眼前的,是中美洲或南美某個地方嗎?你猜錯了。這個活動房屋區就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南部,靠近麥加城,離富庶的棕櫚泉市不到一小時車程的地方。據說,在美國,擁有自己住房的人數創下歷史紀錄,而2002年的家庭平均收入約為4萬2000美元。儘管如此,估計仍有超過500萬的美國家庭沒有合適的住所。

發展中國家的情形更為嚴峻。雖然政府、社會、宗教團體都採取了應變措施,全球房屋緊缺問題仍舊日趨惡化。

全球房屋緊缺

據估計,世界各地住在貧民窟的人數的總和超過了10億。在巴西,研究城市化問題的專家擔心,國內日漸擴大的貧民窟「在面積和人口方面,很快就會超過這些城市本身」。在尼日利亞,有些城市超過百分之80的人口住在貧民窟裡和非法佔用的土地上。2003年,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指出:「如果不採取堅決的應變措施,世界各地貧民窟的人口預計會在往後的30年增加到20億。」

然而,這些冷冰冰的數字並不能反映惡劣的居住環境怎樣嚴重影響各國的貧民。據聯合國報導,發展中國家的人口半數以上缺乏基本的衛生設施,三分之一沒有清潔用水,四分之一缺乏合適的住所,五分之一沒有機會接受現代的醫療護理。發達國家的大多數人民甚至不會容許自己的寵物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下生活。

基本人權

擁有合適的住所是人類的基本需要,這一點人所共知。聯合國1948年發布的《世界人權宣言》指出,人人都有權享受適當的生活水平,包括合適的住房。的確,人人都需要一個像樣的家。

幾十年後,在1996年,一些國家簽署了後來稱為聯合國《人居議程宣言》,承諾讓人人都擁有合適的住所。之後在2002年1月1日,聯合國重申這個承諾,將宣言的內容落實到具體的聯合國規劃中。

諷刺的是,正當一些最富裕的國家再次主張到月球上開拓殖民地和探索火星之時,在地球上,他們國內最窮困的人民卻連一個像樣的住處都沒有。房屋緊缺的問題對你有什麼影響?人人終有一天擁有舒適的家,這個希望可能實現嗎?

[第4頁的精選語句]

一些國家主張到月球上開拓殖民地,然而許多他們的國民在地球上連一個像樣的住處都沒有

[第2,3頁的圖片]

一個亞洲難民家庭

在一個城市裡,3500個家庭住在臨時帳篷裡,急需用水供應和衛生設施

[鳴謝]

© Tim Dirven/Panos Pictures

[第4頁的圖片]

北美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