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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聖經值得相信

3.內容前後和諧一致

3.內容前後和諧一致

試想像,如果請40個不同背景的人合寫一本書,每個人負責寫其中一部分,但這些人分別住在不同地方,大部分人都互不相識,也不知道其他人所寫的內容。在這樣的情況下所寫成的一本書,你會期望書中的內容前後和諧一致嗎?

聖經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寫成的一本書。 *聖經的成書過程,甚至比上面所說的情況更令人驚訝;但內容卻前後呼應,協調一致,實在令人折服。

耶穌身上的衣服,是紫色的還是紅色的?

成書背景獨一無二

聖經的寫作時間前後跨越了1600年,由公元前1513年至公元98年。聖經的執筆者約有四十人,他們大部分活在不同年代,彼此可能相隔好幾個世紀。他們的職業也不盡相同,有的是漁夫,有的是牧羊人,有的是君王,還有一個是醫生。

信息內容前後呼應

聖經的執筆者寫作都圍繞同一個主題:彰顯上帝對人類的統治權,並藉著一個將會統治全世界的天上王國,實現上帝的旨意。這個主題最初出現在創世記裡,後來寫成的聖經小書也圍繞這個主題發展下去,直至啟示錄而到達高潮。(請看第19頁《聖經到底說些什麼?》)

相關的細節互相吻合

聖經不同的執筆者在描述同一件事時,連一些細節也互相吻合,這種內容上的和諧一致,看來是很難刻意營造出來的。舉個例,聖經的執筆者約翰告訴我們,有一次群眾聚集起來聽耶穌講道,耶穌誰也沒問,卻問腓力哪裡可以買餅給那些人吃。(約翰福音6:1-5)路加在記述同一件事時,說這件事是在伯賽大城附近發生的。在約翰所寫的福音書的前部分,約翰曾說過腓力是來自伯賽大的。(路加福音9:10;約翰福音1:44)因此,耶穌很自然會問那個本來住在這城附近的門徒,該去哪裡買餅。這些細節彼此吻合,顯然不是寫書的人預先埋下伏筆的。 *

記載上有點差別不足為奇

不同的執筆者記述同一件事而出現若干差異,你會認為這是不合理的嗎?假設有一群人同時目擊一宗罪案,而每一個目擊的人都說出同樣的細節,用同一個詞彙描述案情,你不會懷疑這群人是串通的嗎?按理來說,每個證人目擊案發時身處的位置不一樣,觀看的角度就不相同,他們的陳詞自然會有差異。執筆寫聖經的人,情況也類似。

請想想這個例子,耶穌在他死亡那天,是否如馬可和約翰的記載,曾披上紫色 的衣服呢?(馬可福音15:17;約翰福音19:2)還是如馬太的記載,是披上紅色 的衣服呢?(馬太福音27:28)事實上,兩人都算是對的。紫色其實有紅色的成分,觀看的人從不同角度看就可能得出不同的結果;布料表面反射的光和布料的背景,都可能使布料的顏色變暗,結果衣服就出現不同的色澤。 *

聖經執筆者所寫下的資料,每一部分都互相協調,而這種和諧一致,不是他們刻意營造出來的,這更加突顯他們所寫的,值得人信任。

^ 聖經是由66本小書輯錄而成的,第一本是創世記,最後一本是啟示錄。

^ 如想知道更多有關這方面的例子,請看耶和華見證人出版的冊子《一本給萬民的書》第16,17頁

^ 如想多了解這方面的資料,請看耶和華見證人出版的《聖經——上帝的話語抑或人的話語?》第7章《聖經自相矛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