曬太陽有害嗎?
曬太陽有害嗎?
「臭氧層耗損日益明顯,但世界各地的人卻很喜歡日光浴,結果,過度接觸紫外線導致併發症的風險,現正成為大眾健康的一大隱憂。」——前任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李鍾旭博士
馬丁來自北歐,皮膚屬於白種,他到意大利海邊度假,睡在太陽傘下。當他醒來的時候,發覺傘的影子移動了,他那雙腿不再是白的,反而又紅又痛。馬丁說:「我急忙到醫院的急診室去,我的雙腿很僵硬,又紅腫得像兩條香腸一樣。在隨後兩三天裡,我痛得不得了。我站不起來,也彎不了腿,腿部的皮膚變得很緊,好像隨時會破掉似的。」
許多人以為只有像馬丁一樣白色皮膚的人才會害怕曬太陽。然而,膚色較深的人雖然比較不容易曬傷,但也可能會患皮膚癌。而且這些人往往不知道自己已經得到癌症,等他發覺的時候已經到了危險期。過度曬太陽還有其他危險,包括對眼睛和免疫系統造成損害,這些損害有時要到若干年後才會浮現。
一般來說,越接近赤道的地方,紫外線水平自然越高。所以熱帶或亞熱帶地區的居民,還有到訪這些地區的遊客,都要採取額外的預防措施,一個原因是,據報大氣層中具保護作用的臭氧層近年來變薄了。現在我們一起看看,過度曬太陽會有什麼潛在危險。
傷害眼睛
在全球,導致人失明的首要原因是白內障,因此失明的人多達1500萬人。眼球晶狀體(水晶體)內排列有序的蛋白質要是分散,產生不正常的連結,有色的蛋白質就會凝集,結果晶狀體就會變得混濁,就形成白內障了。長期接觸紫外線有可能會使人患上白內障。其實,有大約百分之20的白內障患者,是由於長期經常曬太陽,才導致自己患上白內障或使病情加劇。
在靠近赤道所謂的「白內障地帶」,幾乎都是發展中國家(包括非洲、亞洲、中美洲和南美洲的赤道國家),大部分的人都很窮。所以,有數以百萬計的貧民因付不起手術費而失明。
傷害皮膚
全世界所有確診的癌症病例中,皮膚癌就佔三分一。據報每年有13萬宗黑素瘤新症, *
這是皮膚癌中最惡性的一種腫瘤。另外,還有其他種類的皮膚癌,包括基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每年都有約兩三百萬個新的案例出現。據估計每年都有約6萬6000人死於皮膚癌。陽光會對皮膚造成什麼傷害呢?大家都知道,人如果過度曬太陽,最快、最普遍的結果就是曬傷(又稱為紅皮症)。人被曬傷後皮膚可能會起泡並脫落,可能要幾天才能復原。
所謂曬傷,就是指太陽中的紫外線把表皮的大部分細胞殺死,並且對較深層的皮膚造成傷害。陽光對皮膚造成的任何顏色變化,都表示皮膚已受到傷害。基因中的DNA控制皮膚細胞的成長和分裂,DNA如果受到破壞,就可能會導致癌症。陽光也會改變皮膚,削弱皮膚的彈性,使皮膚太早出現皺紋和鬆弛,還有皮膚會變得容易出現瘀青。
傷害免疫系統
研究顯示,皮膚如果吸收過多的紫外線,人體免疫系統的作用就會受到一些影響,結果身體抵抗疾病的能力就可能會降低。事實表明,就算陽光溫和,曬太陽也會增加人感染細菌、真菌、寄生蟲和病毒的風險。許多曾患唇疱疹(又名單純疱疹)的人,發覺曬過太陽之後,他們的唇疱疹就會復發。世界衛生組織(WHO)的一份報告指出,稱為UVB的紫外線「看來會削弱免疫系統的功能。從唇疱疹的病例中可見,免疫系統不再能控制單純疱疹的病毒,結果導致病情再度復發」。
所以,對癌症患者來說,陽光會造成嚴重的雙重打擊:第一重是直接破壞DNA,第二重是削弱免疫系統的功能,使身體不能自行修復。
過度地曬太陽,不但會影響我們的健康,還可能會危害我們的生命,所以明智之舉是,要採取預防措施,不要過度地曬太陽。
[腳注]
^ 10段 想知道更多關於皮膚癌的資料,請參閱《警醒!》2005年6月8日刊3-10頁。
[第11頁的附欄]
保護健康的方法
▪ 從上午10點到下午4點這段日正當空的時間,盡量不要曬太陽,因為這段時間的紫外線非常強烈。
▪ 盡量留在陽光曬不到的地方。
▪ 穿不太透光又寬鬆的衣服來蓋住手腿。
▪ 戴帽簷寬大的帽子來保護眼睛、耳朵、臉部和頸後部分。
▪ 優質的包覆型太陽眼鏡或寬邊太陽眼鏡,具有百分之99甚至百分之100的防UVA和UVB(紫外線的種類)功能,可以大大減少眼睛受傷害的風險。
▪ 使用能阻隔各種紫外線的防曬油,防曬系數在15以上,每隔兩小時再塗抹一次。
▪ 既然太陽燈、臥式曬燈機,人工曬黑皮膚的店都使用會傷害皮膚的紫外線,所以世界衛生組織建議人不要使用這些設備。
▪ 小心保護嬰兒和幼童,他們的皮膚都特別細嫩,容易曬傷。
▪ 曬太陽時不要睡覺。
▪ 如果你身上長了異常的黑痣、雀斑,或者斑點,那就要去看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