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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棄了賺大錢的事業,為什麼?

我放棄了賺大錢的事業,為什麼?

我放棄了賺大錢的事業,為什麼?

瑪爾塔·馬克絲自述

我從小就愛唱歌,小時候還在廣播電台演唱過。我只上過幼稚園,之後就沒上學了。後來,我曾在墨西哥城跟國家管弦樂團的音樂總監學唱歌。

1969年,我24歲時,有一個朋友是個舞蹈員,她請我去當時很有名的拉蘭帕阿蘇歌廳試唱。我唱了一首墨西哥人耳熟能詳的《鴿子歌》,是由墨西哥作曲家湯馬斯·曼德茲創作的,聽眾都很喜歡。就這樣,我成為一個專業的獨唱歌手,我的藝名是羅梅莉亞·羅梅爾。

我曾跟一些很有才華的墨西哥作曲家和歌星合作,包括上面提過的湯馬斯·曼德茲、庫可·桑切斯和胡安·加布里埃爾。我開始在夜總會、廣播電台演唱,又在墨西哥和伯利茲巡迴演出,到處都可以看見霓虹燈閃著自己的名字,報紙雜誌也刊登了我的報導,令我很興奮。墨西哥一個很受歡迎的喜劇演員萊奧諾里達·奧喬亞在電視台有一個節目,節目剛開始時我也跟她搭檔。

後來,我開始有一點名氣,收入也不錯,過著富裕的生活,買得起名貴的珠寶首飾、貂皮大衣,還住在豪華大廈的最頂層。我看來什麼都不缺,但卻很不快樂,覺得很空虛。雖然我在天主教家庭長大,但我過著放蕩的生活,所以覺得自己很污穢,沒有臉上教堂。

為什麼我會愛耶和華

我有一個朋友名叫洛蕾納·汪,她是一個唱蘭切拉調的民謠歌手。當我要灌錄第一張唱片還在練歌的階段時,有一次我跟她聊天說自己的心事。我告訴她,我想當修女幫助窮人。她很驚訝地說:「你瘋啦!做修女?」

她又問:「你知道上帝叫什麼名字嗎?」

我說:「主耶穌基督。」

她說:「才不是呢,是耶和華,耶穌是他的兒子。」

我問:「耶和華?」怎麼我從來沒聽過呢?後來,洛蕾納送了一本聖經給我,還答應叫她的老師來探訪我,她的老師是個耶和華見證人。 *

之後每次碰到洛蕾納,我都會問:「你的老師什麼時候來啊?」我很想認識上帝。

與此同時,我開始看聖經,看到上帝的名字真的是耶和華,我感到很意外。(詩篇83:18)我讀到十誡中的一個誡命時,非常震驚,這個誡命是:「不可通姦。」(出埃及記20:14)那時,我正跟一個有婦之夫同居,還為他生了一個兒子,當時已經八個月大了,這是我的二兒子,我的大兒子是之前跟另一個男人同居時生的。

有一天,我在大廈頂樓的家裡為新節目練歌時,有人敲門,原來是洛蕾納的聖經老師毛里西奧·利納雷斯和他的妻子。他們告訴我上帝對人類有什麼旨意,並留下《導至永生的真理》這本書給我。 *雖然書裡有些字很難了解,但我一個晚上就看完了。從那時起,我就開始愛耶和華。

改變生活

耶和華見證人不但教我認識聖經,也幫我改善閱讀能力,我看出要得到耶和華悅納就一定要改變生活。我開始把宗教神像、幸運符和獎牌,即使是金的也毫不猶豫地丟掉。

不過,要我不吸煙、不喝酒就很困難了。每當我經過賣酒的店鋪,心就癢了。我還得跟以前的朋友都斷絕來往,因為他們會拿酒給我喝,還會請我到高級餐廳享受佳肴美酒。我知道跟他們一起,我一定會喝很多酒。

要我不參加上流社會的宴會也很不容易。有一次,一個古巴有名的拳擊手開生日派對,我也被邀請,我禱告說:「耶和華,我就參加這一次,以後都不參加了,也不會做你不喜歡的事。」我真的做到了。

我跟二兒子的爸爸分了手。雖然他很有錢,還答應只要我不離開,我要什麼他都會給我,但我還是忍痛跟他分手。對我來說,要跟他分手實在太難了,因為我還愛著他,他也知道。他很自信又狂傲地說:「我就是你的上帝!我就是你的基督!」

我說:「以前你真的是,但現在我的上帝是耶和華!」他威脅要帶走二兒子,還會傷害我。

那時候,有人說,我可以同時做耶和華見證人又做歌手,因為唱歌跟其他職業沒有分別。不過,又有人提醒我說:「要是你繼續唱歌,怎麼可能不吸煙、不喝酒,怎麼可能拒絕歌迷不道德的要求呢?難道你要在身邊圍上籬笆嗎?」我聽出他的話很有智慧。

我是個當紅歌手時,有人出錢向我提出不好的要求,但我決心不再面對這樣的引誘。於是我在1975年跟公司解約,不去中國巡迴表演,六個月後我就受浸成為耶和華見證人。

挑戰與喜樂

我沒讀過什麼書,什麼都不會,只會唱歌,那我要怎麼維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呢?我除了要撫養兩個年紀還小的兒子之外,還要照顧姊姊伊瑪和她三個孩子。我們再也住不起豪華的房子,必須搬到兩個小的房間。我的生活本來衣食不缺,十分富裕,但現在卻處處捉襟見肘,真是很大的挑戰。有一段時間,姊姊和孩子們都常常埋怨我,又給我壓力,叫我繼續唱歌,不過我決定做自己該做的事,讓我可以事奉耶和華。

起初我先把身邊名貴的東西賣掉來維持生活,這些東西有珠寶首飾、皮草和車子,後來,賣這些東西所得的錢都用光了。此外,為了避開二兒子爸爸的騷擾,我們在1981年搬到另一個他找不到我們的城市,這個城市位於墨西哥的另一邊。

在這裡,耶和華見證人教我做玉米餡卷(tamale)、甜甜圈和其他食物來賣。後來,我找到一份工作,要在工廠上夜班。但這份工作使我無法參加基督徒聚會和傳道工作。所以我就辭職,在家裡做玉米餡卷,我會把做好的玉米餡卷放在籃子裡再拿到街上賣。我就是靠著售賣玉米餡卷來維持生活,同時也可以做全時傳道工作。

永不感到遺憾

有些人會問我,放棄前途似錦的歌唱事業有何感覺?我告訴他們,我不會用任何東西來交換自己學到的知識,這些知識包括認識耶和華和他偉大的旨意。看見兩個兒子對聖經的知識有更深的了解,之後又獻身給耶和華,還跟基督徒姊妹結婚,令我十分喜樂。我兩個兒子和媳婦都合力教他們的孩子事奉耶和華上帝。

我做先驅(耶和華見證人的全時傳道員)接近30年了。靠著上帝的幫助,我幫助了很多人認識聖經真理,包括姊姊伊瑪和她的女兒,他們都獻身給上帝。我有很多「屬靈的孩子」,看見他們仍然謹守真理,大部分還在做先驅真是很高興。(約翰三書4)現在我64歲了,有18個聖經學生。

我年輕當歌手時感到的屬靈飢渴已被填飽,而我聽從耶穌的命令,努力使人成為他的門徒,也滿足了當初想要幫助人的願望。(馬太福音28:19,20)我很感激耶和華這麼多年來一直照顧我,我真的嘗到主恩,也知道耶和華是良善的。(詩篇34:8

[腳注]

^ 12段 洛蕾納·汪後來成為耶和華見證人。

^ 15段 耶和華見證人出版,現已絕版。

[第25頁的圖片]

我兩個兒子、媳婦和跟我一起做先驅的姊姊

[第26頁的圖片]

我在街上賣自己做的玉米餡卷來維持生活,同時也做全時傳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