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可以向人講道嗎?
聖經的觀點
婦女可以向人講道嗎?
有個天主教女子寫信給《今日美國》報,說:「到了今天,女子還不能被任命成為[天主教]教士,這令我感到震驚和氣憤。」很多人都有同感,因為在其他的宗教婦女都可以做教士、牧師、主教、拉比(猶太教教士)。
不同的宗教在這個問題上都有自己的看法,有些宗教不准婦女向人講道,有些則允許婦女做教士,在教會的台上講道,但這兩方都聲稱自己做法是符合聖經的。其實,這兩種看法 聖經都不支持,為什麼呢?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先看看「教士」一詞的希臘語原文「迪阿科諾斯」是什麼意思。
公元1世紀的「迪阿科諾斯」
聽到「教士」這個詞你會想起哪些人呢?很多人馬上就想到一些宗教領袖,有男有女,他們在教會裡主持崇拜儀式。但在聖經裡,譯做「教士」的希臘語原文「迪阿科諾斯」有更廣的含義。使徒保羅提到一個基督徒女子菲比時,說:「我們的姊妹菲比,她是來自堅革里會眾的僕人[迪阿科諾斯,有時也翻作教士]。」(羅馬書16:1)
到底菲比是會眾的什麼僕人呢?當時菲比是不是在堅革里會眾前主持宗教儀式呢?保羅寫信給腓立比會眾時說,有些婦人「一直跟[他]並肩奮鬥,傳揚好消息」。(腓立比書4:2,3)
公元1世紀的基督徒主要「在公眾面前或挨家逐戶」向人傳揚好消息。(使徒行傳20:20)所有參加這項工作的人都算是上帝的「僕人」。這些僕人包括一些婦女,例如,百基拉和丈夫一同向一個未受浸但敬畏上帝的人傳道,並「更正確地向他闡明上帝的道路」。(使徒行傳18:25,26)百基拉、菲比和很多婦女看來都是上帝的僕人,善於向別人傳道。
受人尊重
在公眾場合向人傳道是不是卑微、不重要的工作,所以才給婦女做呢?而像督導會眾這麼重要的工作就交給男子負責呢?當然不是,其實有兩個理由。首先,聖經清楚地指出所有基督徒,包括在會眾裡負有重要職責的男子都要向人傳道。(路加福音9:1,2)第二,在以往和今天,基督徒不論男女,如果要遵從耶穌的吩咐「使所有國族的人做[他]的門徒……教導他們」,就必須向人傳道。(馬太福音28:19,20)
提多書2:3,4)這些成熟的基督徒婦女有豐富的人生經驗,可以幫助年輕和經驗較淺的婦女邁向成熟。婦女們作了這麼重要的貢獻,真的配受別人尊重。
另外,有些婦女在會眾中也可以作出重要的貢獻。保羅寫道:「老年婦女……教導人認識良善的事。這樣,她們就能喚醒年輕婦女要愛丈夫,愛兒女」。(誰可以在會眾裡講道?
可是,聖經從沒有吩咐婦女要在會眾裡講道,教導會眾。使徒保羅反而吩咐「婦女在會眾裡該靜默」。為什麼呢?保羅指出,一個理由是「凡事都要規規矩矩,按著安排去做」。(哥林多前書14:34,40)為了使會眾的運作順暢,上帝只把教導的工作交給一些人。不過,請留意,在會眾裡做監督,執行教導工作的人都要符合聖經的條件,而非只因為他是個男子就可以受到任命。 *(提摩太前書3:1-7;提多書1:5-9)
那麼,上帝沒有吩咐婦女在會眾中講道,這是不是貶低了她們呢?不是。別忘記,耶和華上帝也任命婦女做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就是公開地為上帝作見證。(詩篇68:11)今天,耶和華見證人,不論男女,都是上帝的僕人,他們公開地向人傳道,幫助千百萬人改掉以往不好的行為,最終得到上帝的拯救。(使徒行傳2:21;彼得後書3:9)他們所做的工作很重要,一點也不卑微!
上帝給男子和女子的工作不盡相同,這個安排可以促進和睦,並沒有貶低女子,其實男女都受到同樣的尊重。舉例來說,一個人要過一條繁忙的馬路,他的眼睛和耳朵一定要互相配合才可以安全通過。同樣,男子和女子都做好上帝給他們的工作,達成上帝的旨意,上帝就會賜福給會眾,使會眾和睦。(哥林多前書14:33;腓立比書4:9) *
[腳注]
^ 15段 基督徒婦女尊重男子在會眾裡的地位,也可以為天上的天使立下好榜樣。(哥林多前書11:10)
你有沒有想過……
● 早期基督徒會眾的婦女做什麼教導工作?——使徒行傳18:26
● 哪些人被委派督導會眾?——提摩太前書3:1,2
● 上帝重不重視今天基督徒婦女所做的傳道工作?——詩篇68:11
[第29頁的精選語句]
「耶和華下令,宣揚好消息的婦女就成了大軍。」——詩篇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