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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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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保羅在羅馬書12:19說:「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新標點和合本》)他的意思是基督徒不應該動怒嗎?

嚴格來說,不是這個意思。使徒保羅在這裡所指的是上帝的烈怒。當然,這並不是說基督徒發怒與否是一件無關重要的事。聖經明確地勸我們不要發怒。我們可以看看一些有關的聖經勸告。

「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詩篇37:8)「凡對自己弟兄持續懷有烈怒的,都得向法庭交代。」(馬太福音5:22)「肉體的作為都是顯明的,有淫亂、不潔、放蕩、拜偶像、通靈術、敵意、爭端、嫉妒、暴怒。」(加拉太書5:19,20)「一切惡毒、憤怒、烈怒、尖叫、詆毀,……都該從你們當中除掉。」(以弗所書4:31)「無論是誰,要快一點聽,慢一點才講,慢一點才動烈怒。」(雅各書1:19)此外,箴言屢次勸諭我們不要大發雷霆,也不要因為別人不經意的冒犯及屬人的過失而大動肝火。——箴言12:16;14:17,29;15:1;16:32;17:14;19:11,19;22:24;25:28;29:22

羅馬書12:19的上下文跟這些忠告完全一致。保羅勸諭我們要有無偽的愛心;要祝福那些迫害我們的人;要多看別人的好處;不要以惡報惡;要盡力同所有人和睦共處。然後他敦促我們:「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9,14,16-19,《新標點和合本》。

不錯,我們不應讓怒氣推使我們採取報復行動。我們對事情缺乏全面的認識,我們的公平感也不是十全十美的。我們在怒氣驅使下貿然報復,往往會做出一些不應做的事來。這樣正好符合了上帝的大仇敵魔鬼的心意。保羅在另一節經文寫道:「你們發烈怒,卻不要犯罪;不要到日落還在動怒,也不要給魔鬼留餘地。」——以弗所書4:26,27

較佳的明智做法是讓上帝決定在什麼時候和向誰施行報應。他清楚知道與事情有關的全部真相,無論他採取什麼報復行動,都把他那完美無瑕的公正反映出來。我們可以看出,這正是保羅在羅馬書12:19所要表達的意思。他在這節經文提到申命記32:35,41的話:「伸冤報應在我。」(可參看希伯來書10:30。)因此,雖然希臘語聖經文本沒有「上帝的」這幾個字,若干現代聖經譯本都在羅馬書12:19加上了「上帝的」。例如:「讓上帝的忿怒替你伸冤」(《現代中文譯本》),「倒要聽憑上帝的烈怒」(《和合新世界譯本》),「給上帝的義怒留地步」(《聖經》,呂振中譯)等。

摩西聽到耶和華描述自己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即使我們受到別人辱罵,或被敵視真理的人所迫害,我們仍然可以對這項描述表現堅定不移的信心。——出埃及記3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