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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靈術能滿足人的靈性需要嗎?

通靈術能滿足人的靈性需要嗎?

通靈術能滿足人的靈性需要嗎?

每個人都有物質和靈性的需要。所以很多人都會提出以下的問題:人生有什麼意義?人為什麼會經歷患難?人死了有什麼遭遇呢?不少人懷著滿腔熱誠,到降神會尋求以上或類似問題的答案。他們求問靈媒,希望跟死者的靈互通信息。這種行為稱為通靈術。

世界各地都有很多人篤信通靈術,他們時常聚集在教堂裡。例如,估計在巴西有四百萬相信通靈術的人,聽從19世紀一個法國教育家兼哲學家所編的教義。他名叫伊波利特·萊昂·德尼扎爾·里瓦伊,但他寫的書都以艾倫·卡德克這個名字撰寫。卡德克在1854年開始對各種與通靈術有關的現象感興趣。後來他訪尋各方靈媒,向他們提出問題,然後把答案記錄在《幽靈錄》裡。這本書在1857年出版。他也寫了另外兩本書,稱為《靈媒手冊》和《通靈福音》。

通靈術往往牽涉到巫毒教、巫術、魔術或撒但崇拜等宗教習俗。可是,擁護卡德克主張的人認為,他們的信仰跟一般通靈術不一樣。他們的出版物時常引用聖經,把耶穌奉為「眾生的指南和榜樣」。他們聲稱,耶穌的教訓以「最完美的方式解釋上帝的律法」。卡德克把通靈術的寫作視為上帝律法的第三個啟示。他認為首兩個啟示是摩西和耶穌的教訓。

卡德克所提倡的通靈術吸引了很多人,因為這種信仰主張博愛和行善。其中一個信條是:「不行善就不得救」。很多奉行這種通靈術的人都積極參與社會服務,協助興建醫院、學校和其他公共設施。他們在這方面所作的努力誠然值得稱讚。可是,他們的信仰跟聖經裡耶穌的教訓一致嗎?讓我們舉兩個例子:死者的希望以及人受苦的原因。

死者有什麼希望?

很多行通靈術的人都相信輪迴。一本通靈術書籍聲稱:「惟獨輪迴的教義才合乎神的公平標準。只有輪迴才能夠說明人類的前途,加強我們對未來的希望。」行通靈術的人聲稱,人一死去,靈魂就會離開軀體,像蝴蝶破繭而出一樣。他們相信靈魂後來會經歷輪迴,再次投生為人,以便清除前生所犯的罪。但他並不會記得前生究竟犯過什麼罪。《通靈福音》表示:「上帝認為最好使人對前生所犯的罪懵然不覺。」

艾倫·卡德克寫道:「拒絕相信輪迴,就等於拒絕相信基督的話。」可是,耶穌從未談及過「輪迴」和有關的觀念。(參閱第22頁「轉世輪迴是聖經的主張嗎?」一文。)相反,他提出死者復活的希望。耶穌在地上傳道時曾經復活過三個人:拿因城一個寡婦的兒子、猶太會堂主管的女兒,和他的好友拉撒路。(馬可福音5:22-24,35-43;路加福音7:11-15;約翰福音11:1-44)讓我們考慮一下其中一個令人驚訝的復活記載,看看耶穌所說的「復活」究竟是什麼意思。

復活拉撒路

耶穌聽見他的朋友拉撒路病了。兩天後他告訴門徒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休息去了;他睡著了,現在我要去叫醒他。」門徒不明白耶穌的意思,於是他坦率地說:「拉撒路死了。」耶穌來到墓穴時,拉撒路已死去四天了。但耶穌仍吩咐人把封住墓穴入口的石頭挪開。耶穌大聲喊叫說:「拉撒路,出來!」他一說完,一件奇妙的事就發生了。「死人就出來,手腳都用布巾裹著,臉上也用布包著。耶穌對他們說:『解開他,讓他走。』」——約翰福音11:5,6,11-14,43,44

顯然,復活跟輪迴截然不同。耶穌表示死去的拉撒路是睡著了,毫無知覺。正如聖經描述,「他所打算的……就消滅了」。他「毫無所知」。(詩篇146:4;傳道書9:5)復活後的拉撒路並沒有變成一個不同的人,有個再次投生的靈魂。他的個性、年齡和記憶也沒有改變。他恢復生前所過的正常生活,重回親者身邊;早些時候,這些人都為拉撒路的死憂傷痛哭。——約翰福音12:1,2

後來,拉撒路再次死去。那麼,耶穌為什麼要把拉撒路復活過來呢?上帝曾應許,到了指定的時候,他的忠僕會死而復生。耶穌每次把死人復活過來,都有助於強化我們對上帝的復活應許的信心。耶穌所施行的奇跡使他以下的話更有說服力:「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從我的人雖然死了,也會獲得生命。」——約翰福音11:25

論到將來的復活希望,耶穌說:「時辰要到,所有在紀念墓裡的人都會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做良善事的,獲致得生命的復活,行卑劣事的,獲致受審判的復活。」(約翰福音5:28,29)正如拉撒路的事例表明,將來死去的人 會復活。復活絕不是把有知覺的靈魂跟已腐爛的身體,甚至已成為其他生物一部分的身體物質,重新組合起來。天地萬物的創造主擁有無窮的智慧和力量,他絕對有能力把死人復活過來。

耶穌提倡的復活希望無疑顯示,上帝深愛個別的人。但我們在上文提出的第二個問題又怎樣呢?

為什麼人要受苦?

很多時,人所受的苦都是由於行事魯莽、缺乏經驗或惡人蓄意作惡所促成的。可是,有些不幸事件並不是由人促成的,這些慘事又如何?例如,為什麼會有意外和天災?為什麼有些孩子生來就有先天缺陷?卡德克把這些禍患都視為報應。他寫道:「我們要是被罰,就一定在以前犯了錯。過錯不是在今生犯的,就必然來自前生。」他主張行通靈術的人要這樣禱告:「主啊,你滿有公平。你選擇要我承受的病,必然是我應得的。……我接受這個病,好把我以往的過犯贖去,也試驗我對你的神聖旨意是否深信和順服。」——《通靈福音》。

耶穌有沒有提倡這樣的主張呢?絕沒有。耶穌很熟悉聖經的這節經文:「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傳道書9:11)他深知有時禍患會發生,並不一定是犯罪所招致的懲罰。

請想想以下關於耶穌的報導:「耶穌過路的時候,看見一個人生來就是瞎眼的。門徒問他說:『拉比,是誰犯了罪,叫他生下來就瞎眼呢?是這個人呢?還是他的父母呢?』」耶穌的答案很有啟發性:「不是這個人犯罪,也不是他的父母犯罪,而是要上帝的作為可以在他身上顯明出來。他說了這些話,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了些黏土,把黏土塗在那個人的眼睛上,對他說:『去西羅亞池洗一洗吧。』……他就去洗一洗,回來已經能看見了。」——約翰福音9:1-3,6,7

耶穌的話表明,這個男子天生瞎眼,並不是由他自己或他父母促成的。所以耶穌沒有表示這個男子是由於前生犯了罪而得到報應。不錯,耶穌知道所有人生來就有罪。但這種罪是從亞當遺傳得來的,而不是他們在前世所犯的。由於亞當犯了罪,所有人生來就不完美,都會生病和死亡。 *約伯記14:4;詩篇51:5;羅馬書5:12;9:11)事實上,耶穌被差降世,正是要挽救人類脫離這種情況。施浸的約翰說,耶穌是「上帝的綿羊羔,是除掉世界的罪的!」——約翰福音1:29

請也留意,耶穌並沒有說耶和華故意令這個男子生來就瞎眼,好讓耶穌遇到他,然後把他醫好。要是這樣,上帝就十分殘忍了!這樣做能夠為耶和華帶來讚美嗎?不能。其實,耶穌施行奇跡醫治這個男子,是要顯明「上帝的作為」。像耶穌施行的其他治病奇跡一樣,這顯示上帝深愛多災多難的人類,也證實上帝的應許是絕對可信的,他必定會在指定的時候把人類的疾病和痛苦除去。——以賽亞書33:24

知道我們的天父不但沒有促成苦難,反而「把美善的東西給不斷求他的人」,這豈不令我們大感安慰嗎?(馬太福音7:11)當瞎子復明、聾子的耳復聰、瘸子能夠步行、跳躍、奔跑時,這會為至高者帶來多大的榮耀!——以賽亞書35:5,6

滿足我們的靈性需要

耶穌說:「人活著不可單靠餅,倒要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每一句話。」(馬太福音4:4)不錯,我們只要閱讀上帝的話語聖經,把其中的原則在生活上實行出來,就能夠滿足自己的靈性需要。但求問靈媒並不能真正滿足我們的靈性所需。卡德克承認,上帝律法的第一個啟示是摩西律法,但這套律法卻明令禁止人行通靈術。——申命記18:10-13

很多人,包括行通靈術的人在內,都承認上帝是至高主宰,是永恆、完美、仁慈、良善、公正的。但聖經卻把更多關於上帝的事透露出來,例如上帝的私有名字是耶和華,我們必須像耶穌一樣尊重上帝的名。(馬太福音6:9;約翰福音17:6)聖經把上帝形容為一個實在的個體,人能夠跟他享有親密的關係。(羅馬書8:38,39)我們從聖經獲知,耶和華慈悲為懷,「他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篇103:10)至高主宰通過他的話語聖經表明,他是寬大仁愛、至高無上、通情達理的。他指引和保護順服的人類。認識耶和華和他的愛子耶穌,「就可以有永遠的生命」。——約翰福音17:3

關於上帝的旨意,聖經把我們需要知道的所有資料都記錄下來。聖經說明我們渴望取悅上帝,就必須做些什麼事。我們仔細查考聖經,就能夠為想知道的問題尋得真實、滿意的答案。聖經定下明確的是非標準,又向人類提供穩確的希望。聖經提出保證,在不久的將來,「上帝會擦去[人類]眼睛裡的一切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哀慟、呼號、痛苦。從前的事[都會]過去」。(啟示錄21:3,4)耶和華會藉著耶穌基督,把人從遺傳得來的罪和不完美釋放出來。所有順服的人類都會在地上的樂園裡享永生。屆時,所有人在身體和靈性上的需要都會獲得飽足。——詩篇37:10,11,29;箴言2:21,22;馬太福音5:5

[腳注]

^ 19段 要探討罪與死亡的成因,請參閱《帶來永生的知識》第6章,耶和華見證人出版。

[第22頁的附欄]

轉世輪迴是聖經的主張嗎?

聖經有任何經文支持轉世輪迴的主張嗎?請考慮相信輪迴的人曾引用的一些經文:

「眾預言者的書和律法,全都說預言直到約翰為止……『必要來的以利亞』就是他了。」——馬太福音11:13,14

施浸的約翰是轉世投生的以利亞嗎?有人問約翰: 「[你]是以利亞嗎?」  他清楚地回答說:「我不是。」(約翰福音1:21)可是聖經曾預告,約翰會「帶著以利亞的靈和力量」,行在彌賽亞之先。(路加福音1:17;瑪拉基書4:5,6)換句話說,施浸的約翰是以利亞,意思只是約翰所執行的工作跟先知以利亞所做的相似。

「誰不重生,就不能看見上帝的王國。不要因為我告訴你,你們必須重生,就感到驚奇。」——約翰福音3:3,7

一個使徒後來寫道: 「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得前書1:3,4,《和合本》;約翰福音1:12,13)顯然,耶穌所指的重生,是他的跟從者還活著時在靈性上經歷的情形,而不是說他們未來會轉世輪迴。

「人死了,就永遠活著;我在地上的日子完了,我就要等候,因為我會再次回來。」—《通靈福音》引錄約伯記14:14的「希臘譯文」。

《新譯本》把這節經文譯作: 「人若死了,怎能再活呢?我要在我一切勞苦的日子等待,等到我得釋放的時候來到。」你只要讀讀這節經文的上下文,就知道經文其實是描述死者在墳墓裡等待「釋放」。(13節)死者等待的時候,根本是不存在的。「人死了,就化為烏有;人一氣絕就不在了。」——約伯記14:10,《新譯本》。

[第21頁的圖片]

復活的希望表明,上帝對我們個別的人深表關注

[第23頁的圖片]

上帝會使人類的一切苦難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