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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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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帝在耶利米書7:16的話,基督徒不會為沒有悔意而被會眾開除的犯過者禱告嗎?

耶和華宣判猶大忤逆不忠之後,對耶利米說:「你不要為這族人禱告,也不要為他們懇求、祈禱、哀告,因為我必不聽。」——耶利米書7:16

耶和華不許耶利米為以色列人禱告。為什麼呢?顯然,這是由於他們公然違反上帝律法的緣故。他們明目張膽地「偷竊、殺人、通姦、發假誓、獻煙祭給巴力、跟隨素來不認識的神」,一點也沒有羞恥。所以,耶和華告訴不忠的猶太人說:「我要從我面前丟棄你們,就像丟棄你們的弟兄,以法蓮的所有子孫一樣。」因此,耶利米或任何人如果為以色列人禱告,求耶和華撤銷他的判決,那就不適當了。——耶利米書7:9,15

使徒約翰也論及怎樣的禱告才是適當。首先,他叫基督徒知道:「我們按照上帝的旨意,不管求什麼,他都聽我們。」(約翰一書5:14)然後,論到為其他人禱告,約翰這樣說:「誰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為他祈求,上帝就賜生命給那個人。上帝會把生命賜給不是犯了死罪的人。不過也有至於死的罪,我不叫人為這一種罪祈求。」(約翰一書5:16)耶穌也提及有些罪「不會得到寬恕」,就是冒犯聖靈的罪。——馬太福音12:31,32

這是不是說,沒有悔意而被會眾開除的人全都犯了「至於死的罪」,因此我們不該為他們禱告呢?我們不能一概而論,因為有些犯過者並沒有犯了至於死的罪。老實說,我們也很難判斷別人是否真的犯了這樣的罪。猶大王瑪拿西的事例,正好說明這一點。他給假神築壇,把自己的兒子獻為祭物,又行巫術,甚至把雕像立在耶和華的殿裡。聖經說,瑪拿西和人民所做的,「比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消滅的列國更壞」。因此,耶和華懲戒瑪拿西,使他被腳鐐鎖住,擄到巴比倫去。——列王紀下21:1-9;歷代志下33:1-11

瑪拿西罪惡滔天,是否犯了至於死的罪呢?顯然不是,因為聖經這樣論及他說:「瑪拿西苦惱不堪,就懇求耶和華他的上帝息怒開恩,又在他列祖的上帝面前極其謙卑自抑。他不斷向上帝禱告,上帝就應允他的懇求,又垂聽他求恩的話,讓他返回耶路撒冷,恢復王位。瑪拿西這才知道只有耶和華是上帝。」——歷代志下33:12,13

因此,我們不該妄下結論,只因犯過者被會眾開除,就認為他一定是犯了至於死的罪。犯過者的內心最終怎樣,是需要時間才能顯露出來的。事實上,開除犯過者的用意,也是要叫他醒悟過來,改過自新,重新做人。

既然犯過者不在會眾裡,他有任何改變,也只有接近他的人(例如配偶或家人)才會見到。他們見他有所改變,可能認為他不致犯了「至於死的罪」。他們也許向上帝禱告,希望犯過者從上帝的話語聖經得著力量,祈求耶和華按照他的旨意對待犯過者。——詩篇44:21;傳道書12:14

雖然某些人看出犯過者已有悔意,但會眾裡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的。要是弟兄公開為被開除的人禱告,不知情的人也許會感到困惑不安,甚至因而絆倒。有鑑於此,為犯過者禱告只適宜私下作出。然後,事情可以交由會眾的長老處理。

[第31頁的圖片]

瑪拿西在耶和華面前謙卑自抑,結果得到開恩

[第30頁的圖片鳴謝]

Reproduced from Illustrierte Pracht - Bibel / Heilige Schrift des Alten und Neuen Testaments, nach der deutschen Uebersetzung D. Martin Lut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