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光照亮黑暗
上帝的光照亮黑暗
「耶和華照亮我的黑暗。」——撒母耳記下22:29。
1.生命和光怎樣息息相關?
「上帝說:『要有光。』光就出現了。」(創世記1:3)創世記用寥寥數語,就清楚表明耶和華是光的源頭。如果沒有光,地上就不會有任何生物。耶和華也是屬靈之光的源頭。屬靈的光十分重要,能引導我們一生行走正道。(詩篇43:3)大衛王看出屬靈的光和生命息息相關。他說:「你是生命的源頭;憑著你的光照,我們得見光明。」——詩篇36:9。
2.保羅指出,光和什麼唇齒相依?
2 大衛去世之後千多年,使徒保羅在寫給哥林多會眾的信裡提到創世的記載,說:「上帝說過:『要有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然後他指出,屬靈的光和上帝的知識唇齒相依,說:「他已經照亮我們的心,使我們藉著基督的臉,認識上帝的榮耀。」(哥林多後書4:6)我們怎樣才能得到屬靈的光呢?
聖經發出屬靈的光
3.耶和華通過聖經光照世人,賜給人什麼啟迪?
3 耶和華發出屬靈的光,主要通過他的話語聖經。因此我們學習聖經,吸收上帝的知識,就能得到上帝所賜的屬靈之光。耶和華通過聖經光照世人,讓人明白他的旨意,知道怎樣按他的旨意而活。聖經能滿足我們的屬靈需要,使我們活得心滿意足。(傳道書12:1;馬太福音5:3)耶穌引用摩西律法,指出我們必須留意自己的屬靈需要。耶穌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可單靠食物,倒要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每一句話。』」——馬太福音4:4;申命記8:3。
4.耶穌怎樣是「世界的光」?
4 耶穌也發出屬靈的光。事實上,約翰福音8:12)由此可見,耶和華把真理傳給世人,耶穌的角色舉足輕重。我們不想陷入屬靈的黑暗,而想在上帝的光裡行走,就必須聽從耶穌在聖經所說的一切話,效法他的榜樣,謹守他的教誨。
耶穌自稱「世界的光」。他說:「誰跟隨我,就絕不在黑暗裡行走,反而擁有生命的光。」(5.耶穌去世以後,門徒要負起什麼責任?
5 臨終前幾天,耶穌再次把自己比作光,對門徒說:「光還有一會兒在你們中間。你們要在有光的時候行走,免得黑暗勝過你們。在黑暗中行走的,不知道自己要到哪裡去。你們趁著有光,就要信從光,好成為光明之子。」(約翰福音12:35,36)人要做光明之子,就要先認識聖經所載的整套「健全的話語」。(提摩太後書1:13,14)然後要運用這套健全的話語,帶領心地誠實的人棄暗投明,歸附上帝。
6.關於光和黑暗,約翰一書1:5指出什麼基本真理?
6 使徒約翰說:「上帝就是光,凡黑暗的都不能跟他聯合。」(約翰一書1:5)請留意,光和黑暗勢不兩立。耶和華既是屬靈之光的源頭,在他那裡就絕不能有屬靈的黑暗。那麼,誰是屬靈黑暗的源頭呢?
屬靈黑暗的源頭
7.世上的屬靈黑暗由誰一手造成?他有多大的影響力?
7 使徒保羅曾經提到「現行制度的神」,指的就是魔鬼撒但。他說:「這些不信的人被現行制度的神弄瞎了心眼,結果基督雖有上帝的形像,這些人還是看不見基督榮耀好消息的光輝。」(哥林多後書4:4)儘管不少人自稱信有上帝,卻越來越多人不信有魔鬼。為什麼呢?因為他們不想承認,有一個超人的惡勢力能操縱他們的思想。可是保羅清楚指出,魔鬼的確存在,而且一直蒙蔽世人,使世人看不見真理的光。聖經在啟示錄描述撒但「迷惑了普天下的人」,可見撒但的確能把世人玩弄於股掌之中。(啟示錄12:9)撒但的影響力非同小可。今天,除了上帝的子民,全人類都處於以賽亞先知預告的困境:「看哪!黑暗籠罩大地,幽暗遮蓋萬民。」——以賽亞書60:2。
8.我們怎樣看出,在屬靈黑暗裡的人迷失了方向?
8 人在黑暗裡,看不見東西,自然很容易誤入歧途或迷失方向。照樣,在屬靈黑暗裡的人不能夠分辨是非,自然很快迷失屬靈的方向。他們分不清真假和善惡。對於在屬靈黑暗裡的人,以賽亞先知說:「稱善為惡、稱惡為善的人有禍了!他們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以賽亞書5:20)人留在屬靈黑暗裡,甘願受黑暗之神魔鬼撒但支配,自然跟生命和亮光的源頭漸行漸遠。——以弗所書4:17-19。
棄暗投明殊不容易
9.為什麼作惡的人既喜歡實際的黑暗,也喜歡屬靈的黑暗?
9 上帝的忠僕約伯指出,作奸犯科的人總喜歡在黑暗裡行事。約伯說:「姦夫期待黃昏,說『沒有人會看見我』,就把臉蒙起來。」(約伯記24:15)同樣,作惡的人也喜歡屬靈的黑暗,而且有過之無不及。 使徒保羅說,在屬靈黑暗裡的人做出姦淫、偷竊、貪心、醉酒、咒罵、敲詐一類的事,實在不足為奇。可是,人一旦歸向上帝話語的光,就要作出改變。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清楚表示,這種改變是做得到的。在哥林多會眾裡,許多人一度在黑暗裡行事,可是保羅說,現在他們已經「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憑我們上帝的靈,得蒙潔淨,成聖稱義了」。——哥林多前書6:9-11。
10,11.(甲)耶穌醫治一個盲人的時候,怎樣體貼入微?(乙)為什麼許多人不喜愛光?
10 人離開黑暗的環境,開始看見光明,一般來說,眼睛都要有一段時間才能適應。在伯賽大,耶穌醫治一個盲人的時候考慮到這點,因此十分體貼,循序漸進地醫治他。「耶穌拉著盲人的手,帶到村外,吐唾沫在他眼睛上,給他按手,問他說:『你看見什麼沒有?』他往上一看,說:『我看見人,因為我看見的東西好像樹木,卻走來走去。』耶穌又按手在他的眼睛上,他就看得清楚,復了原,樣樣都能看清楚了。」(馬可福音8:23-25)看來耶穌不一下兒恢復這個人的視力,就是要讓他慢慢適應刺眼的陽光。試想想,這個人能夠看見光明,一定高興得心花怒放!
11 可是,人得到幫助,循序漸進,從屬靈的黑暗歸向真理的光,喜樂就更大了。我們看見這些人滿心喜樂,自然不禁覺得奇怪,怎麼會有人不喜愛光呢?關於這點,耶穌指出了原因,說:「光來到世人當中,人因為自己所做的事邪惡,就愛黑暗而不愛光,這正是他們被定罪的理由。作惡的人恨光,不到光這裡來,免得自己所做的事受譴責。」(約翰福音3:19,20)既然許多人愛做的,都是姦淫、欺壓、說謊、欺騙、偷竊一類「邪惡」的事,源於撒但的屬靈黑暗就提供絕對理想的環境,讓他們可以為所欲為了。
在光裡邁進
12.我們怎樣因認識真理的光而得益?
12 我們認識真理的光以後,作了什麼改變呢?不時回顧自己有什麼屬靈進步是好的。我們除去了什麼壞習慣?在生活上克服了什麼難題?對未來的計劃有什麼轉變?我們靠著耶和華的大能和聖靈的幫助,就能不斷進步,改善品格,更新思想。我們有這些改變,就是接納真理的光了。(以弗所書4:23,24)保羅說:「你們從前是黑暗的,現在由於主的緣故卻是光明的。你們行事,總要做光明的兒女,因為光明所結的果實,就是各樣的良善、 公義、正直。」(以弗所書5:8,9)耶和華的光是我們生活的明燈。我們順應這些屬靈的光而活,就能活得有意義有指望,也能使身邊的人活得更豐富。我們作出這些改變,就能叫耶和華滿心歡喜了。——箴言27:11。
13.我們如果感激耶和華賜下真理的光,就應該怎樣做?這樣做需要什麼?
13 我們因真理的光而得益,活得更快樂。我們如果有感激之心,就應該把耶和華的光反映出來,向家人、朋友、鄰里傳揚我們所學到的聖經知識。(馬太福音5:12-16;24:14)對於拒絕聆聽的人,我們所講的信息、所過的模範基督徒生活,就像在譴責他們一樣。保羅說:「你們要不斷驗明什麼才是主所悅納的。別人做黑暗無益的事,你們不要參與,倒要譴責。」(以弗所書5:10,11)要幫助人棄暗投明,固然需要勇氣,可是更需要的,其實是憐憫之心和對人的關懷,甘心樂意發出真理的光,為人帶來恆久的幸福。——馬太福音28:19,20。
提防騙人的光
14.關於光,我們應該留意什麼警告?
14 夜間,大海漆黑一片,人在海上,無論看見什麼光,都會十分興奮。在英格蘭,從前刮風暴的時候,沿海一帶的懸崖峭壁上,總燃起烽火,引導船隻進入港口避風。船員都樂於受這些光所引導。可是,有些烽火是騙人的。許多船隻不但沒有找著避風港,反而被引入歧途,觸礁擱淺,被人洗劫一空。在這個騙人的世界,我們也必須步步為營,免得被騙人的光所誘,在屬靈的意義上船毀人亡。聖經告訴我們,撒但「時常假扮光明的天使」。照樣,撒但的僕人,包括叛道的基督徒,也「時常假扮正義的僕人」,「行事詭詐」。我們如果接受這些人的歪理,對聖經真理的信心就會削弱,甚至完全失去。——哥林多後書11:13-15;提摩太前書1:19。
15.什麼有助於我們繼續行走通往生命的路?
詩篇119:105)耶和華是仁愛的上帝,「他的旨意是要各種各樣的人都可以得救,確切認識真理」。通往生命的路雖然狹隘,上帝卻已經照明了。(馬太福音7:14;提摩太前書2:4)我們實踐聖經的原則,就能夠得著保護,不致離開這條窄路,誤入黑暗的歧途。保羅說:「聖經全都是上帝用聖靈啟示的,對於教導、責備、糾正、按正義施行管教,盡都有益。」(提摩太後書3:16)我們受上帝話語所教,在靈性上不斷成長。我們接受上帝話語的光,就能夠自我責備,或在有需要時受仁愛的長老責備。我們也能夠受到糾正和正義的管教,繼續行走通往生命的路。
15 詩篇執筆者說:「你的話語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懷著感激之心在光裡行走
16.耶和華既然賜下奇妙的光,我們該怎樣表示感激?
16 耶和華既然賜下奇妙的光,我們該怎樣表示感激?約翰福音9章報導,耶穌治好了一個天生瞎眼的人,這個人對耶穌表示感激。他怎樣做呢?他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公開稱耶穌為「先知」,又挺身而出,指責那些不信耶穌施行奇跡的人。(約翰福音9:17,30-34)使徒彼得把受膏的基督徒會眾稱為「上帝特別擁有的子民」。為什麼呢?因為他們跟那個天生瞎眼、後來復明的人一樣,有感激之心。耶和華既然向他們施恩,召他們「從黑暗出來,進入他那奇妙的光裡」,所以他們感激上帝,努力「宣揚他的美德」。(彼得前書2:9;歌羅西書1:13)照樣,指望在地上享永生的人也對上帝感恩戴德。他們全力支持受膏弟兄,孜孜不倦地宣揚耶和華的「美德」。上帝賜給我們這些有罪的凡人多麼寶貴的殊榮!
17,18.(甲)我們人人都有什麼責任?(乙)每個基督徒都該怎樣效法提摩太?
17 我們認識真理的光以後,有感激之心十分重要。不要忘記,我們沒有人生來就認識真理。有些人在成年後才接觸真理,很快就看出屬靈之光的價值,於是棄暗投明。有些人卻有幸從小受敬畏上帝的父母所教,於是很容易把真理的光視作當然。有一個見證人,出生前父母已經事奉耶和華。她承認,雖然她從嬰兒時期就認識聖經,可是她花了好一段時間,作了好一番努力,才真正領會真理的價值和重要。無論老幼,我們人人都要衷心感激耶和華所賜的真理才好!
18 年輕的提摩太「從嬰兒時期就認識聖經」,可是他必須在神聖職務上痛下苦功,才能成為成熟的基督徒。(提摩太後書3:15)後來他符合資格,有榮幸協助使徒保羅。保羅勸勉他說:「你要盡力向上帝表明自己是蒙悅納的,是無愧的工人,正確 地運用真理的話語。」願我們人人都像提摩太一樣能無愧於心,避免做出任何事來自招羞辱,或者為耶和華帶來羞辱。——提摩太後書2:15。
19.(甲)我們人人都該像大衛一樣怎麼說?(乙)下一篇文章探討什麼問題?
19 耶和華既然賜給我們真理的光,我們理當讚美他。我們要像大衛一樣說:「耶和華啊,你是我的燈;耶和華照亮我的黑暗。」(撒母耳記下22:29)當然,我們不該自滿,因為人自滿就會失去警覺,很容易重蹈覆轍,再度陷入屬靈的黑暗。所以,我們會在下一篇文章探討一下,實踐上帝的真理有多重要。
你學到什麼?
• 耶和華怎樣賜給人屬靈啟迪?
• 為什麼棄暗投明殊不容易?
• 我們要避開什麼危險?
• 耶和華賜給我們真理的光,我們該怎樣表示感激?
[研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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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既賜給人實際的光,也賜給人屬靈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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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怎樣循序漸進地醫治一個盲人,也照樣使我們從屬靈的黑暗歸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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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撒但騙人的光引入歧途,就會在屬靈的意義上船毀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