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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只是運動嗎?

瑜伽只是運動嗎?

瑜伽只是運動嗎?

身材健美、體魄強健,是今天的人夢寐以求的。因此,很多人都上健身中心鍛鍊身體,也有很多人學習瑜伽術。

另外,有些人因壓力、抑鬱、挫折而修練瑜伽,希望從中得到安慰和舒解。在20世紀60年代出現的嬉皮士,對東方的宗教和神秘儀式深感興趣。特別從那時起,這種風氣就一直在西方蔓延。由於電影明星和搖滾樂手的喜愛,瑜伽的一個分支「超覺靜坐」也漸漸普及。既然人們對瑜伽興趣日濃,也許我們會問:瑜伽只是一種令人心境平和、身材健美、體魄強健的運動嗎?修練瑜伽真的跟宗教無關嗎?基督徒可以修練嗎?

瑜伽小史

在梵文裡,「瑜伽」有套軛、結合、支配或控制的意思。在印度教徒看來,人修練瑜伽,就能跟超自然的力量或神靈融為一體,「使身心和靈魂的一切力量跟神結合」。

瑜伽的歷史可追溯到什麼時候呢?在印度河河谷(今天巴基斯坦境內),有人發現了許多印章,上面刻了人修練瑜伽的各種坐姿。考古學家推斷,印度河流域文明可追溯到公元前3000-前1000年,十分接近美索不達米亞文化時期。這兩個地方出土的手工藝品都有類似的神像:一個男子頭戴獸角冠冕,被野獸所圍繞。這使人想起「嗜獵逞強」的寧錄。(創世記10:8,9)印度教徒聲稱,印章上修練瑜伽的是濕婆神的像。濕婆是萬獸之主,也是瑜伽之主,人通過林伽(男性生殖器像)來崇拜這個神。因此,《印度教世界》把瑜伽稱為「苦行修道的規範,主要源於雅利安民族之前的文化,包含原始宗教的概念和儀式」。

修練瑜伽的方法,最初是口頭傳習的。後來,印度瑜伽聖人波怛闍利寫成《瑜伽經》,詳細記下修練的方法。直到今天,這本書還是學習瑜伽的基本經典。波怛闍利指出,瑜伽的理念是:「人藉著控制身心各方面,就可以按部就班地達到完美的境界。」從古到今,瑜伽都是東方宗教的一部分,尤其是印度教、耆那教和佛教。一些修練瑜伽的人相信,人跟無處不在的靈結合,就可以獲得解脫。

我們可以再想想:「瑜伽只是令人鬆弛身心的健康運動,跟宗教完全無關嗎?」從以上的資料看來,瑜伽不只是運動那麼簡單。

修練瑜伽的結果

修練瑜伽的目的,是要使人跟一個超人的靈融為一體。這靈究竟是什麼?

《印度教世界》的作者本傑明·沃克指出,「瑜伽很可能是一種古老的神秘儀式,至今瑜伽還跟巫術有若明若暗的關係」。印度哲學家承認,修練瑜伽可以使人得到超自然力量。不過他們一般聲稱,這並非修練瑜伽的最終目的。例如,前印度總統S.拉達克里希南博士在《印度哲學》說,修練瑜伽的人「用不同的姿勢去控制身體,就能抵受極端的溫度。……他們能看見遠處的東西,聽到遠方的聲音……也可以用心靈感應跟人溝通……甚至可以隱身」。

修練瑜伽的人躺在釘床上、在炭火上行走,有人覺得是騙人的,也有人覺得很可笑,但這些情況在印度可說是屢見不鮮的。他們可以一邊獨腳站立,一邊凝視太陽多個小時。他們能控制呼吸,即使長時間埋在沙裡,也安然無恙。1995年6月,《印度時報》報導,有一個三歲半的女孩躺著,在「入定」後被一輛超過750公斤的汽車輾過腹部。令群眾驚訝的是,她醒來時,竟毫無損傷。《印度時報》說:「這完全是瑜伽的力量。」

毫無疑問,正常人根本不能做到以上的事。因此,基督徒必須問問自己:這種表演所需的力量來自哪裡?是來自「統治全地的至高者」耶和華上帝,還是來自其他方面?(詩篇83:18)對於這些問題,聖經的答案毫不含糊。以色列人快要進入應許之地時,迦南人仍住在那裡。當時,耶和華通過摩西對他們說:「不可學當地國民所做的可憎之事。」是什麼「可憎之事」呢?就是「行占卜、施魔法、求預兆、行巫術」。(申命記18:9,10這些都是鬼魔的作為和有罪肉體的行為,是上帝十分憎惡的。(加拉太書5:19-21

瑜伽不適合基督徒

瑜伽導師也許不同意上述的觀點,但不管他們怎麼說,瑜伽都不只是運動那麼簡單。《印度教的禮儀、習俗、慶典》講述有兩個初學者在古魯(印度教導師)的指導下修練瑜伽的經歷。該書引述其中一個初學者的話:「我竭力屏著呼吸,直到我快要昏倒為止。……一天正午,我好像看見一輪皎潔的月亮蕩來蕩去。有一天,我以為自己在正午時被漆黑重重包圍。……我把所見的異象告知導師,他感到非常高興。……導師向我保證,只要我繼續苦修,不久就會見到更多奇異的事了。」另一個初學者憶述:「古魯要我每天凝視天空,不可眨眼,也不可改變姿勢。……有時,我好像看見天空有火花出現;有時,我好像看到火球和流星般的東西。導師知道我有這些成果,感到十分滿意。」

看來古魯認為,修練瑜伽的人如果向著正確目標前進,就應該看到這些異象。瑜伽的至高境界是解脫,就是跟不具人格的靈融合,也可以說是「(有意識地)制止自然的思想活動」。這種做法顯然抵觸了保羅給基督徒的勸告:「要把身體像祭牲一樣獻上,是活的,是聖潔的,是上帝所悅納的。這樣,你們就是用理智敬奉上帝。不要被這個制度同化,倒要更新思想而改變自己,好察驗上帝那良善、完美而又蒙他悅納的旨意。」(羅馬書12:1,2

做什麼運動純粹是個人選擇。但無論是操練身體、吃喝、衣著、娛樂,還是其他事,基督徒都不會容許任何事破壞他們跟耶和華上帝的關係。(哥林多前書10:31)能夠強身健體的運動不勝枚舉,而且不會涉及通靈術或玄秘術。凡是源於錯誤宗教的信仰和行徑,我們都要棄絕。這樣,我們就能在正義的新制度裡蒙上帝賜福,永享完美的身心健康。(彼得後書3:13;啟示錄21:3,4

[第22頁的圖片]

很多有益身心的活動都不涉及通靈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