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上帝悅納的施與
蒙上帝悅納的施與
耶穌和門徒正在伯大尼跟多位好友歡聚一堂,享受美餐。當中有馬利亞、馬大和剛復活的拉撒路。馬利亞拿了三百多克非常貴重的馨香油,用來抹耶穌的腳。加略人猶大見了就十分憤怒,提出異議說:「為什麼不拿這瓶馨香油去賣三百銀元[相當於一年的工資],分給窮人呢?」其他人立即附和,表示馬利亞不該這樣浪費。(約翰福音12:1-6;馬可福音14:3-5)
可是,耶穌說:「由她吧。……你們身邊常有窮人,想要對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但是你們不常有我。」(馬可福音14:6-9)猶太宗教領袖常常教導人:賙濟窮人不僅是美德,而且能贖罪。耶穌卻表明,蒙上帝悅納的施與不限於賙濟窮人。
早期基督徒會眾的施與方式值得我們借鏡。讓我們看看一些實例,就明白可以在哪些事上施與而蒙上帝悅納了。文章也提到一種最有價值的施與。
樂善好施
耶穌多次鼓勵門徒要「施捨給人」。(路加福音12:33)其他譯本把這句話譯做「賙濟人」(和合本)、「把錢賙濟窮人」(現代中文譯本)。可是,耶穌提醒門徒不可利用施捨來炫耀財富,因為這樣做是榮耀自己,不是榮耀上帝。他說:「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在你前頭吹號,好像那些虛偽的人在會堂和街上所做的, 想要得人的榮耀。」(馬太福音6:1-4) 早期基督徒聽從耶穌的忠告,避免像當日假裝神聖的宗教領袖那樣,利用施捨來炫耀財富,反而私下行善,盡力幫助物資匱乏的人。
例如路加福音8:1-3記載,末大拉人馬利亞、約亞拿、蘇珊娜和許多別的婦女悄悄地拿「自己的財物」資助耶穌和使徒。耶穌和使徒雖然不是赤貧如洗,卻放棄了賴以為生的事業,撇下了一切去傳福音。(馬太福音4:18-22;路加福音5:27,28)這些 婦女資助耶穌和使徒,使他們能完成上帝授予的傳道使命,這樣做就是榮耀上帝。這些婦女仁慈慷慨,她們的事跡都記載在聖經裡,讓後世的人讀到,這表明上帝深深賞識她們。(箴言19:17;希伯來書6:10)
「為人樂善好施」的多加也是個好例子。她住在沿岸的城鎮約帕,常常為城內貧困的寡婦做衣服。也許連工包料,不收分文;也許用寡婦拿來的布料替她們做新衣,這點我們不能肯定。但不管怎樣,受惠的人感激她的施與,樂於親近她,上帝也賞識她的善行而大大獎賞她。(使徒行傳9:36-41)
動機純正
上述的人懷著什麼動機而樂善好施呢?她們所顯的不是一時的惻隱之心,而是個人的使命感,看見別人家徒四壁、纏綿病榻或遭逢逆境,就覺得自己必須在道義上伸出援手,扶危濟困。(箴言3:27,28;雅各書2:15,16)上帝無疑悅納這樣的施與。上帝慈悲為懷、慷慨好施。這些婦女深愛上帝,渴望仿效他而仁慈慷慨地待人。(馬太福音5:44,45;雅各書1:17)
使徒約翰強調,施與必須懷著純正的動機。他問道:「誰有世上的財物,明明看見弟兄窮乏,卻硬著心腸不理,愛上帝的心又怎能留在他裡面呢?」(約翰一書3:17)顯然,人必須受到愛上帝的心推動而樂善好施。我們仿效上帝慷慨施與,不但受上帝賞識,更會得到他的獎賞。(箴言22:9;哥林多後書9:6-11)今天,仍有人表現這種無私的慷慨精神嗎?讓我們看看耶和華見證人當中一群會眾最近發生的事。
一位年邁獨居的基督徒女子,多年來一直開放自己的家舉行聚會,並且常常請人吃一頓飯,現在房子需要修葺,但沒有家人幫忙。(使徒行傳16:14,15,40)會眾留意到她的處境,就呼籲各成員伸出援手,於是有的出錢, 有的出力。過了幾個週末,弟兄姊妹為房子蓋了新房頂,造了一個新浴室,又在樓上全層抹上灰泥、塗上油漆,還給廚房造了新的櫥櫃。結果,這不單滿足了婦人的需要,還使會眾的關係更加親密,左鄰右里看見真基督徒慷慨施與也不禁另眼相看。
哥林多後書8:12)是不是只有這種直接向別人施與的善行,才蒙上帝悅納呢?不是。
我們可以私下在許多事上施與:關注沒有父親照顧的孩子、為年老的寡婦購物或縫紉、資助貧寒的人或請他們吃一頓飯。我們無須家境富裕才能施與。使徒保羅說:「人先有樂意的心,就必蒙悅納。人照自己所有的去做, 不是照自己所沒有的去做,就更是這樣。」(賑濟災民
有時候,單憑自己一個人的力量是不足夠的。耶穌和使徒為窮人儲備,並在傳道時接受別人的捐款。(約翰福音12:6;13:29)公元1世紀的基督徒會眾也在需要時收集捐款、賑濟災民。(使徒行傳2:44,45;6:1-3;提摩太前書5:9,10)
一個事例發生在公元55年,當時猶地亞的會眾經歷貧困,原因可能是不久之前當地發生了大饑荒。(使徒行傳11:27-30)使徒保羅向來關心窮人,於是呼籲所有會眾予以援手,遠至馬其頓的各群會眾也助一臂之力。 他親自收集捐款,打發合資格的人把捐款帶給災民。(哥林多前書16:1-4;加拉太書2:10) 保羅和弟兄安排賑災,卻沒有收取任何費用。(哥林多後書8:20,21)
今天,遇到天災人禍時,耶和華見證人也迅速安排賑災。例如在2001年夏季,美國得克薩斯州休斯敦遭受猛烈的風暴吹襲,暴風引致洪水泛濫。不少房屋受風暴破壞,當中有723個是耶和華見證人的房子。當地會眾一些具備資格的基督徒長老立即成立一個賑濟委員會,按當地耶和華見證人的個別需要發放救濟物資,協助當地的弟兄渡過難關,重建家園。鄰近會眾的基督徒志願工人合力完成賑災的工作。一個耶和華見證人女子十分感激弟兄的幫忙,一收到保險公司付給房子的保險金,就馬上用來捐助其他困苦的人。
然而,我們在決定是否捐助慈善團體箴言14:15說:「缺乏經驗的,凡話都信;精明的人,步步留心。」因此,明智之舉是仔細考慮、謹慎行事。
前必須三思。一些慈善機構的行政費或募捐經費相當高昂,這些費用會在捐款中扣除,結果只有小部分捐款達成募捐的目的。最有價值的施與
有一種施與比參與慈善活動更有價值。一個年輕的富人問耶穌怎樣做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去賣掉財物,分給窮人。這樣,你就有財寶在天上。」(馬太福音19:16-22)請注意,耶穌不是僅說「分給窮人」就可以得永生,而是說,「你還要來跟隨我」。換句話說,慈善活動雖然有價值,也值得表揚,但使人做基督門徒的工作意義重大得多。
耶穌最著重的,是在屬靈方面幫助人。他在死前不久對彼拉多說:「我要給真理作見證,我是為這件事而生,為這件事來到世上的。」(約翰福音18:37)耶穌帶頭賙濟窮人,醫治病人,餵飽飢民,但他主要的工作是訓練門徒傳道。(馬太福音10:7,8)事實上,他在去世前不久向門徒提出以下訓示:「你們要去,使所有國族的人做我的門徒」。(馬太福音28:19,20)
傳道工作誠然不能解決世上的一切難題,可是向各種各樣的人傳講王國的好消息,不但能成就上帝的旨意,從而榮耀上帝,還能使所有接受王國好消息的人得享永生。(約翰福音17:3;提摩太前書2:3,4)因此, 下次耶和華見證人上門探訪你時,不妨聽聽他們所傳講的信息。他們來是要給你一份屬靈的禮物,向你作最有價值的施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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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在許多事上施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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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傳講王國的好消息既能叫上帝的心歡喜,又能使人得享永生